近年来,随着宿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本市演出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笔者对宿州市文化市场演出市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演出市场基本现状
目前我市泗州戏、梆子戏、坠子戏文艺表演团体88家,年演出1.5万场,收入近1500万元。这些表演团体扎根农村,服务三农,以灵活多样的班团方式,充满生机的营销机制好不畏艰苦的创业精神,为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和活跃我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文化事业转企改制以后,在市委市政府及文广新局的领导下,我市国有文艺专业院团全面完成转企改制工作。成立后的市演艺集团,在市直泗州戏剧团、梆子戏剧团、坠子戏剧团的基础上,更好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转企改制以后,克服种种困难,不断的贡献精品。代表性的获奖作品有泗州戏《爱心如虹》、梆子戏《大树参天》、坠子戏《故土情深》分别获得安徽省省委宣传部颁发的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泗州戏《秋月煌煌》、《懒大嫂赶会》、《三姐思春》,梆子戏《乡长下跪》,坠子戏《魂诉》、《打赌》等一批优秀剧目在安徽省历届艺术节获得一等奖。近年来又有一大批“三贴近”的优秀剧目,如《母亲的嘱托》、《风流村官》、《歪脖子树上落凤凰》、《认娘》、《打工奇缘》、月照东窗》、《挂匾》等作品在省内外的大赛中屡获大奖。2012年剧团在艰苦的环境中又创作生产了五部大戏,分别是市梆子剧团排演的现代农村题材戏《杏花村之恋》、市泗州戏剧团排演的历史题材戏《大明皇后》、以已故著名表演艺术家周凤云为原型创作的《情系拉魂腔》、市坠子剧团排演的现代农村题材的《八张村的笑声》、历史题材剧《垓下绝唱》
与此同时,一些民营院团,还创作了一系列精品剧目,在省市连连获奖。2008年11月,灵璧县杨疃镇泗州戏剧团,应邀参加安徽省首届农民戏剧节“江淮十大戏剧民星擂台赛”,演员谷华云演出的泗州戏《懒大嫂赶会》,荣获二等奖,她本人荣获“江淮十大民星称呼”,省委宣传部领导亲临现场为获奖演员颁奖。从2009年至今,我市共有8家民营院团荣获安徽省“百佳院团”称号。
此外,送戏下乡活动是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是繁荣农村农村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我市共有专业院团8个,长期坚持下农村下基层演出。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8个专业院团全年演出共计1433场。其中,市泗州剧团演出165场、市坠子剧团演出154场、市梆子剧团152场,市直三团累计演出471场。2012年,市政府对市直三团采购150场,每团演出50场,每场补助300元。每个县(区)级专业院团政府采购演出50——60场不等,每场补贴在1500——2000元之间。
二、演出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演职人员人才缺乏,消费结构不合理,排演场地受限。
人才问题是困扰院团的重要问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艰难,让不少演职人员难安其业,很多人选择另谋出路。文艺院团自己培养的优秀苗子也外流严重,造成了三个院团都面临人才断档、青黄不接、阵容不齐的局面。以原市直三团为例,转企改制方案实施后,原有人员218人,除去原退休48人外,按照《方案》中转企改制后退休49人,剩余演职人员90人,编外人员31人。其中,包括张晓东、陈若梅等一批领军人物都在此次转企改制中退休,造成“挑大梁”的主要演员少;各门类技术人员缺乏;整体素质不高;人员结构欠合理等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精品戏剧的排演和演出效果。
演出消费作为人的一种精神需求,个体差异很大,受经济支付能力、文化水平等影响。宿州相对与其他市区来说,还属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尽管近几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了一定的改观。但相对于其他兄弟市区来说,从消费需求角度看,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城市演出市场与农村演出市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供大于求,好戏难找观众;有些地方供不应求,观众难找好戏。
从演出场地上说,体育场馆和农村庙会集市演出人潮涌动而剧场相对冷清,我市农村的许多乡镇、甚至是县市里几乎看不到电影院和剧场,文化活动场所也很少,原来的一些老电影院或出租或拆迁变成了商业门脸。以市直三团为例,三个院团都没有属于自己的专用演出场地,其中泗州戏剧团和梆子戏剧团因城市开发,连排练场地都没有,只能靠租赁旧仓库作为排练场地。坠子剧团仅有的排练场建于1987年,建筑老化,已属危房,阴暗潮湿,每逢阴雨天气就会出现“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状况,规模偏小、设施陈旧、设备老化,不能适应剧目生产排练的需要,就这仅有的一块阵地,也面临着房屋拆迁,城市开发的危机。
2、市场主体运作能力不够。
一是国有演出市场主体活力不足。国有演出单位作为演出市场主体,市场意识不强,开拓市场的意识淡薄,不注重市场营销和市场运作,造成投入和产出失衡,投资回报过小,生产链条过短或被打破,生产经营更加窘迫。譬如县区的一些剧团,尽管国家对它的财政投入有所增长,但多年投入不足,加上人员庞大,设施陈旧,设备老化,因此仍处于困境之中。
二是民营演出主体幼稚。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多为兼营文艺演出,面临规模小、产品少、档次低、资源少、人少等这些方面的情况。有人形象的用“拿了话筒就是歌唱演员,上台动了手的就是舞蹈演员”来形容一些民营表演团体,大多数是节庆忙,只有到逢年过节、婚庆的时候才举办演出,开拓市场的手段很有限。因此导致经营民营艺术团体和演出场所的公司实力不够,没有有效的筹资机制,难以自主经营演出,仅靠包办演出批文为生,演出收入在公司营业额中所占比重过小。
三是市场机制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演出单位尚未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我市,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公司占绝大部分,其中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又占绝大多数。这些演出单位普遍市场意识不强,创作和评奖意识仍占主导地位,使之很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另外,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仍然重“办文化”、轻“管文化”,重微观管理、轻宏观管理,重直属单位、轻行业指导。不尊重市场规律,仍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指导院团的改革和发展。一些院团不懂得市场运作,缺乏市场开拓和营销的能力,对市场风险有畏惧心理。
3、市场管理服务不够。
三、发展演出市场的建议
2、健全市场、强化服务。促进演出市场的城乡、区域、内外协调发展。演出市场全面向内资开放政策的出台,极大推动了这一改革进程,对外开放也已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对在乡镇的投资者应给予优惠政策,建立新型的艺术生产投资机制与激励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和绩效分配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保护单位和个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演出单位要把现代眼光引导演出市场,引入艺术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提高自身艺术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改进自身技术装备。推销自己宣传自己。提倡各种形式的联姻,巩固和发展其与企业、社会各种形式的广泛合作,文企互利,共同经营建设演出市场。加速其市场化进程,进一步统筹演出市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
3、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有计划的举办演出场所和演出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班,通过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是保障。仅靠文化行政部门单兵作战,力度远远不够。只有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创新监管机制是关键。坚持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机制,把监管的关口前移,变跟着市场走为引导市场走,开展主动监管。一是与演出场所、演出团体负责人实现签订守法演出责任状,对演出事项一一做出明确承诺,立下“军令状”,加强事前监管。二是严格依法把好审查关。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所有参演节目均由文化部门组织进行审查后进行正式演出。坚持严格执法是重点。在对演出市场的执法工作中,应当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明察和暗房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灵活执法。加强对演职人员的管理。建立通报制。从而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对违法违规演出形成强大威慑力。长此以往,演出单位势必养成守法演出的良好习惯,演出市场的管理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相信随着“文化强省”、“文化强市”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市一定会排除艰难,演出市场一定会走向合理、健康、更好更快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