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证券简称:天禾股份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9证券简称:天禾股份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1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24,153.45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9,023,131.80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227,207.17元。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34,75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475.9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99证券简称:天禾股份公告编号:2022-021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诗学,200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拟在公司聘任容诚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2016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10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7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1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了包括三钢闽光(SZ:002110)、建发股份(SH:600153)、传艺科技(SZ:002866)、弘信电子(SZ:30065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项目合伙人杨诗学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通过对容诚事务所的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999证券简称:天禾股份公告编号:2022-02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二)变更日期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规定,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为: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