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湖南省质监局召开2014年春季农资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通报会。)
红网长沙4月22日讯(记者刘玉先通讯员王诚)今天,湖南省质监局召开2014年春季农资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通报会,会议通报了八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一、岳阳长江复合肥厂生产伪造厂名厂址的不合格复合肥案
2014年3月25日,岳阳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岳阳长江复合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生产了一种标注厂名为“四川自贡长江化肥有限公司”、厂址为“四川省自贡威远县福康路”的复合肥料,数量共13吨,发现该产品包装袋2400条。经查,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企业为该厂编造,包装袋是该厂从浙江定制。执法人员当场对该13吨库存产品和2400条伪造了厂名、厂址的包装袋依法进行扣押,对该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产品的总养分、氯离子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二、邵阳市施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叶面肥案
2014年1月21日,邵阳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邵阳市施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生产的中华大肥旺叶面肥(生产批号为2013-11-8)进行抽样,经检验,该产品有效磷、水溶性锌、氯离子均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2014年3月17日,该局再次对其生产的冲施滴灌肥叶面肥(生产批号为2014-03-07)进行抽样,经检验,其产品有效磷、氯离子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不合格产品近30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三、湖南省怀化磷化工总厂生产不合格钙镁磷肥案
2014年4月10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对洞口县高效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库存的由湖南省怀化磷化工总厂生产的“星”牌钙镁磷肥进行抽样,经检验,实测有效磷含量仅为7.6%(标准要求为有效磷含量≥12%),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批不合格肥料共45吨。4月16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联合邵阳市、洞口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封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四、邵阳市湘大化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混肥案
2014年3月26日,湘潭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湘乡市虞塘镇邓记化肥店进行检查,现场对邵阳市湘大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总养分≥45%”的“巨丰复混肥”(生产日期2013年5月10日)进行抽样,该样品经检验,总养分为39.6%(标准要求≥45.0%)、磷含量为8.4%(标准要求≥15.0-1.5%)、钾含量为12.2%(标准要求≥15.0-1.5%,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批不合格“巨丰复混肥”共50吨,其中销售到湘乡市虞塘镇邓记化肥店的36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五、新邵源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钙镁磷肥案
2013年4月9日,经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暗访,新邵源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到洞口县石江镇严塘村农资站的“高产”牌钙镁磷肥为不合格品(标准要求有效磷含量≥12%,实际检测为6.6%)。根据暗访情况,4月10日,执法人员又对洞口县花园镇个体工商户李胜银及洞口县桔城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对新邵源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到以上两单位的“高产”牌钙镁磷肥(25kg/袋)进行抽样,经检验,产品均不合格,钙镁磷肥依据标准要求有效磷含量应≥12%,实际检测这两批产品有效磷含量分别为8.4%和7%。经初步统计,两批不合格肥料共计7.5吨。执法人员立即对查获的不合格产品予以封存,并对新邵源峰化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对其库存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10月、3月14日两个批次共计70吨“高产”牌钙镁磷肥依法抽样送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六、郴州永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定量包装不合格化肥案
2014年3月20日,郴州市永兴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郴州永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其生产的净含量为50KG和25KG两种规格的“吐绿”牌碳酸氢铵颗粒定量包装产品进行计量称重检测,发现两种型号的碳酸氢铵产品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均超过《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属于计量不合格产品。永兴县局人员立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厂方立即停止销售并并责令改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七、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案
2014年4月10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对洞口县高效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库存的复合肥进行抽样,经检验,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总养分≥40%,氮-磷-钾(20-10-10),实际检测总养分39%、K20含量7.2%,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钾含量,该批不合格产品共5吨,生产批号:20130228。4月16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联合邵阳市质监局、洞口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洞口县高效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对不合格的复合肥予以封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八、郴州市桂阳县金叶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2014年3月4日,郴州市桂阳县质监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桂阳县蔡伦北路农资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市场内桂阳县金叶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由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5%“红狮犸”复合肥进行抽样送检(抽样基数10吨),样品经桂阳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检验总养分实测值为44%(标注为45%)、N实测值13%(标注为15%),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实,3月1日,桂阳县金叶农资经营部从郴州瑞兴农资批发部购进10吨45%“红狮犸”复合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原标题:湖南通报2014年春季农资打假八大典型案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