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运多舛的百草枯,回顾国内百草枯禁用史
1、百草枯的三道防线
2、禁用百草枯水剂
随着服用百草枯中毒死亡的人数增多以及舆论的压力,国家于2012年发布1745号公告,禁止百草枯水剂的使用。为了挽救百草枯市场,国内一些百草枯生产厂家纷纷将精力投入到百草枯新剂型的研发中。2013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取得了20%可溶胶剂和50%可溶粒剂(即颗粒剂)的正式登记和临时登记,有效期分别为5年和1年。
3、禁用含百草枯成分制剂
4、国内百草枯登记不再受理
2016年9月农业农村部发布2445号公告,决定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母药生产企业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母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至此,百草枯药剂不得不退出国内农药市场。
5、百草枯新希望,解毒专利转让
2019年7月17日,中国热科院环植所与海南坤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口举行“一种百草枯快速解毒液及方法”发明专利转让签约仪式。该解毒液为蒽醌、Fe(III)腐殖质还原菌及其培养基、电子供体、PH缓冲剂共避光厌氧培养至足量蒽酮被还原为氢醌的混合物。解毒液与百草枯溶液接触后,可迅速反应形成针状固体物,该针状固体物不溶于强酸强碱,也不溶于水及常见的有机溶剂中,无法被人体或动物体吸收,性质极其稳定,从而实现百草枯的快速解毒。
二、对百草枯无禁令的国家,如何与其共生?
1、加强百草枯的施用与存放安全管理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要求,对包括百草枯在内的所有高毒农药必须单独上锁存放;哥伦比亚要求操作人员佩带呼吸面具。
2、限制百草枯有效含量
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巴拉圭等则限制百草枯的最高含量。
在美国,与所有农药一样,百草枯被明确界定为限制使用范围的农药,不允许一般公众接触,更不允许其转换容器,放入饮料容器中。从美国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获悉,在美国农户并不能轻易、普遍地接触到百草枯,而是得由经过专门培训指导的工人来完成百草枯等农药的喷洒工作。
在日本,对于百草枯的销售和使用需要遵循严格的“农药管理法”,建立农药可追溯的登记制度,限制规范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同样,在日本普遍推行的农业合作社承担了农药喷洒的大部分专项任务,零落的散户很难有机会单独使用百草枯。
三、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药管理发展
我国农业生产模式目前仍处于家庭经营,散户多,监管难度大,存在风险的药剂易出现安全问题,另外农药登记管理制度还存在完整性、系统性不强,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政策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足,登记政策对产业引导功能不清晰等问题。农药高层管理部门为了减少百草枯可能造成的风险,最安全、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将其加入到禁限农药名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农业经济发展。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下,从事农业的人员更加集中,农药管理体系法规更加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建立完善农药风险评价体系,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农药的使用。诸如百草枯这类高效药剂,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而被禁用的事件将不会发生,高效药剂能够发挥其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