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通用7篇)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通用7篇)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

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

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二、狠抓了“瘦肉精”排查工作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畜产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精心谋划,制定工作方案

畜产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印发了《县畜牧兽医局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将畜产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各股、室、所、中心和镇乡畜产品安全监管站,并与镇乡站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根据市局的安排布署,我局就畜产品安全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要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认真查找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我局对全县147养殖场(养殖小区)和6个定点屠场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加大“瘦肉精”抽样监控力度,全面强化了各环节的监管,截其10月30日为止,检测瘦肉精2675头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开展饲料市场整治活动

围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我局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为重点,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今年,我局已完成全县的饲料登记备案工作。

(三)开展兽药市场整治活动

围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目标,我局加大了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力度,强化了兽药全程监管工作。20xx年,我局全面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加强了兽药gsp后续监管,并就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了清理。

(四)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检疫把关

我局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加强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做到有报必检、有宰必检,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20xx年1月—11月全县实施产地检疫生猪9.5万头,实施屠宰检疫生猪16万头。猪无害化处理151头。

(五)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强化“三品一标”监督管理

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县清净无疫和畜产品安全抓好“三品一标”建设和监督管理,我局和全县各镇乡畜牧兽医站签定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年我县已免疫生猪口蹄疫44万头、猪瘟47万头;牛a型口蹄疫10万头;狂犬病0.78万只;免疫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40万头;免疫禽流感160万羽;鸡新城疫128万羽。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大动物疑似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免疫密度、猪牛羊免疫耳标佩戴率均达到100%。我县的“三品一标”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县的旭松和超群养殖场,大自然野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已取得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同时,我局也对外来的无公害农产品加强了监管。

四、存在的问题

监管力量薄弱,检测手段落后,执法难度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畜产品质量检测。目前,我局承建的农产品监督检验站资金已到位,实施方案已报送县政府,待方案批复后我局将立即加快农产品检验站的建设工作。

2、加强监督管理,严防疫情发生。继续加大对各养殖、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养殖小区(场)管理机制。

3、继续抓好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为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xxx畜牧局于8月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重点排查对象及内容。

养殖及活畜收购贩运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不按规定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经营运输生鲜乳、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企业;屠宰环节,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饲料兽药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兽药饲料等违法添加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不按照兽药GMP、GSP规范生产经营的企业等。

二、排查工落到实处,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入手,集中力量对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及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制度,由xxx副所长和xxx副所长带队,xxxx逐户、逐场、逐点进行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落到实效。

监督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进场排查时检查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畜禽安全。

对养殖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存栏量、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做到出栏必报检、抽检饲料是否合格等。二是严把“瘦肉精”检测关。检疫人员除每天对待宰生猪按照2%—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外,还督促屠宰厂(场)开展自检,做好检测记录,已经确认“瘦肉精”检测呈现阳性,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共出动900人次,车辆150车次,养殖场户1600个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5人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4人次,“瘦肉精”检测600批次,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查办案件3起。此次集中排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xx]118号”以及“自畜发函[xx]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畜发函[xx]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在9月至10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

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

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

三、有力打击了肉品经营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经验环境,严格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

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检验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一、宣传培训工作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组织领导,靠实监管工作责任。

二、扎实开展生乳整治,杜绝违禁物质添加。

三、严格生猪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屠宰检疫。

四、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奶站的质量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奶站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推进标准化生产。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奶站和运输车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实现监测覆盖县内所有奶站,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积极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增加检查频次,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借助县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这一技术平台,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格查处和执法,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各种违法违规添加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推动我县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5、在“瘦肉精”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THE END
1.食品流通领域抽检的不合格报告是否可以作为生产环节核查处置的问:食品流通领域抽检的不合格报告是否可以作为生产环节核查处置的证据?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收到食品流通领域抽检的不合格报告后,对于一些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指标,我们认为其与生产环节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可以作为案件查处的证据。但是,如果是一些微生物指标、过氧化值和酸价、一些易挥发的指https://www.xiapu.gov.cn/hdjl/hdjlzsk/sgj/202412/t20241204_1997822.htm
2.饲料重金属检测:保障动物降与食品安全微生物重金属污染一、饲料重金属的来源与危害 饲料中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首先,环境污染是饲料重金属的主要来源之一。空气、土壤和水体中的重金属污染,可能通过农作物或饲料原料进入动物饲料中。其次,饲料生产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如使用含重金属的水源、原料添加不合格等,也会导致重金属污染。再者,饲料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不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O7IV3Q05387DB1.html
3.兽药GMP验收时常考核问题政策法规为猪商城不对,混合岗位人员应先填写请验单,经化验合格后,才能将物料送入下道工序。 57、设备经过大修后,经过调试合格后,就投入生产。允许吗? 不允许,应进行再验证后投入使用。 58、标称你公司某个产品被公布抽检不合格,而留样检测是合格的,如何处理? (1)核对是否假冒产品; http://www.17weizhu.com/article-1323.html
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不合格CTI华测检测为您提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新闻,更多信息资讯,点击这里查看。https://www.cti-cert.com/serviceslist/11383.html
5.质检报告不合格的原因及处理方法权检认证视频质检报告的不合格原因和处理方法:详细介绍质检报告不合格的原因和处理方法,包括产品质量问题、检测标准问题、机构问题等方面,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应对不合格报告。 质检报告不合格是指样品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或规定的技术要求,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的。以下是质检报告不合格的原因和处理方法的详细介绍: https://shenzhen.11467.com/info/19706978.htm
6.鸡肉追溯系统怎么做?肉鸡追溯解决方案检测可单独配置录入,根据检测标准单独判断,当检测指标不合格时,系统自动给设置的手机号发送提醒短信。出栏屠宰记录可关联养殖批次,该配置下在不录入宰前检疫记录时,也可录入出栏屠宰记录,用于宰前检疫票后置的情况;也可关联宰前检疫记录,该配置下必须录入宰前检疫记录后,才可录入出栏屠宰记录,用于多部门管理时,没有https://www.nongxin315.com/solution/224.html
7.农业部:检测指标严重不合格饲料产品名单(农办牧[2010]65号)不合格项目 标示标准值 检测值 1 天津市塘沽区源盛饲料有限公司 湖北省宜昌市华瑞饲料有限公司 氯化胆碱 主含量1(%) 50 4 2 河北省海兴县新裕饲料责任有限公司 海南省琼海市长坡镇黄春饲料加工厂 脱脂鱼粉 粗蛋白(%) 55 5.5 3 山西省太原市奥信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垦利县建功https://news.foodmate.net/2011/01/174465.html
8.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25例(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苗木等繁殖材料时,应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检疫证书;(2)对产地植物检疫对象发生情况不清楚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必须按《植物检疫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抽样、检验、证明不带植物检疫对象的才能签发检疫证书;(3)调运检疫过程中发现有检疫对象的,经严格消毒处理合格后,方可签发检疫证书,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不准http://www.hnzzxh.com/channel-news-3323.html
9.宠物生活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及违规处理细则若涉及标识标签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2;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情形的,仅按照最严重项执行。 6.2 平台抽检商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列举的内容,平台有权根据《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则》进行检测,并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对所有检https://school.jinritemai.com/doudian/wap/article/aHWCcuE28K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