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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7,474,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3,992,980股变更为946,518,0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53,992,980元变更为946,518,08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以上条款,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04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47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12.2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9.33元/股,成交金额为7,999.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7,474,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06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二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执

截止2024年2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0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556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0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8位董事,实到8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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