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
为做好我省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401号)和《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3〕22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现将项目储备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范围
我省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省级储备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数字农业建设等项目。具体储备条件和要求详见项目储备指南。
二、项目储备程序
(一)县级申报
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划布局和项目储备指南要求,认真谋划、严格筛选储备项目,在组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以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
对于直接投资类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评审及审批;对于投资补助类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和核准项目实施方案;对于整县推进类项目,还需要在编制子项目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项目整体实施方案。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环评等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
(二)省辖市审核推荐
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调整完善本级2024年储备项目库,对符合省级储备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以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农村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的储备项目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申报。
(三)省级审核入库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市级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估,确定纳入省级储备库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建立省级2024年储备项目库。
(四)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项目储备申报政策的宣传和引导,积极扩大政策知悉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二)强化沟通衔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沟通协调,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尽早纳入项目储备库,做到“应储尽储”,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如对项目储备工作有新的补充规定和要求,我们将及时通知。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黄敦旺、刘洪洋
附件:1.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储备项目申报汇总表(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