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来重视为农业发展,提供了非常多的优惠政策支持,那么在销售农机方面都有哪些优惠呢?
一、增值税方面:企业销售农机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农机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农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地膜、大棚膜。4、[化肥规定失效]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综上,企业批发和零售符合以上范围的农机,增值税可以享受免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综上,企业从事以上农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减免税;从事农业机械销售的不属于以上范围,不能享受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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