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值秋收季,在购销酱菜、茶叶等产品的过程中我们存在一些税收政策问题,比如说容易混淆哪些产品属于免税项目,哪些适用9%还是13%税率
您好,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确实存在容易混淆的涉税难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增值税中农产品的范围和适用税率,今天,申税小微为大家梳理一下!
Part1这些货物属于农产品,适用9%税率
误区一:经过简单的加工产品,不属于农产品。
纠正
不是的,需要仔细分辨!
(1)切面、饺子皮、馄饨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都属于增值税中的农产品。
(2)经晾晒、冷藏、包装后的酱菜、咸菜、腌菜,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3)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属于农产品。
(4)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属于农产品。
(5)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6)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农产品。
误区二:天然橡胶不属于农作物,不是农产品。
天然橡胶属于天然树脂的一种,是农产品。
Part2这些货物不属于农产品,适用13%税率
农产品的征收范围为正列举,凡不在农产品列举范围内的,不得按照农产品9%征收增值税,而应按照一般货物的适用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三:在茶叶里加入中药材制成的药茶,也是农产品。
掺兑各种药物的茶,都不在农产品的范围内。
误区四:用玻璃瓶排气密封包装好的食品,属于农产品。
属于罐头。各种蔬菜罐头、水果罐头、肉类罐头等,均不属于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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