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十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内容公布如下:
1.浙江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
2021年3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浙江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智能门锁销售商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认定涉案7家销售商所销售的产品、共同指向的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均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责令各销售商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责令生产商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产品。
(温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送)
2.徐某某、张某某涉嫌无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劣农药案
2022年4月1日,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徐某某、张某某涉嫌无证经营农药及经营假劣农药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2月28日,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龙湾大队接到龙湾区公安分局线索告知函,称其从徐某某、张某某处查获一批老鼠药、蟑螂药等,疑似含有毒有害农药成分。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到达现场,对涉案的11种农药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上述农药中有4种被认定为假农药、3种被认定为劣农药、其余4种农药检测合格。经查,徐某某、张某某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0年以来走街串巷流动出售杀蟑饵剂、溴鼠灵等11种农药,销售伪劣农药累计货值金额已达5万元,当事人无证经营及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选送)
3.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货物案
2021年6月7日,温州海关对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64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海关选送)
4.徐某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8月,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查获徐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2022年1月24日,被告人徐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587.79元,犯罪嫌疑人罗某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选送)
5.胡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8月28日,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破获某宝网上销售假冒瓯海区某知名企业品牌服饰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摧毁制假窝点2个、储存仓库1个,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窝点1个,现场查获假冒某品牌各种款式儿童服饰2万多件,价值600万余元。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选送)
6.何某剑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2月10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何某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55元、没收商标侵权鞋子1271双,并处罚款12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款8000元,以上共计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36355元。
2021年11月9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某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adidas、Puma等品牌的鞋子1271双,上述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依法扣押。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至10月中旬从他人处购得标注“adidas”商标的鞋子800双,标注“PUMA”商标的鞋子600双,后以30元/双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鞋子。至案发时止,共售出129双、未销售1271双,货值金额总计4.2万元。上述两种鞋子经委托“adidas”和“PUMA”商标权利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鉴别,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对鉴别结果无异议,承认上述鞋子均系商标侵权产品。另查明,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9日,当事人未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鞋子销售活动,因相应的进销售记录不齐,销售利润无法查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送)
7.温州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代理商标案
2021年9月10日,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温州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代理商标行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4日,当事人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为其代理注册申请商标名称为“张常鸿排骨包”,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30类35类43类含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奥运健儿张常鸿姓名的“张常鸿排骨包”商标,属于违法代理商标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代理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送)
8.匡某林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11月9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匡某林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9万元,依法没收扣押的侵权产品。
(乐清市人民法院选送)
9.徐某招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
2022年2月24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某招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徐某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万元,没收假冒汽车轮毂盖成品及半成品共计40096个。
(瑞安市人民法院选送)
10.平阳县某电子商务商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美术作品案
2022年2月24日,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平阳县某电子商务商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