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长江镇(*港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与此同时,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要向当地政府递交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借升级改造之机将市场改作他用或将市场商铺擅自对外销售。在升级改造完成后,优先安排原市场内的经营户入场经营,同时市场内留足专门区域作为农民自产自销区和合理停车位。
(四)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各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对产权明晰、规划齐全、无租赁纠纷的农贸市场,可迅速进入升级改造的实施阶段。要做好边升级改造,边核实调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要加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调度,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高质量、高标准一次性完成。
附件:1.*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2005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创建国家级卫生园林县城为目标,按照宜居、生态、园林、旅游、避暑的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有序推进河南农贸市场迁建工作,为实施“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共涉及县工商局、信用联社、城建监察大队3个单位和城关镇西街、南关两个社区8个组及47户私人,共计855间房屋、35个台板,房产面积22553平方米、土地面积30188平方米。从2012年初开始,8月底前完成整体拆迁任务和新建市场的选址、规划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干河以东市场拆迁任务),12月底前完成市场拆迁后的堤路景观建设任务,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集贸综合市场的建设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领先原则。按照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和腾改老城、完善功能的要求,拆除市场,建设堤路。
(二)统筹推进原则。坚持拆迁、建设同步;坚持边拆除旧市场,边规划新市场,新市场的选址、规划与旧市场拆迁同步。
(三)合理补偿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合理制定补偿办法,公开、公正、公平补偿。
(四)维护稳定原则。河南农贸市场拆迁涉及面广,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好群众、村组、个人和商户等各方利益关系,维护好社会稳定。
(五)高标准建设原则。按照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目标和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科学确定新建市场的规模、标准,建设一流的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
四、实施步骤
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入户面对面宣讲等方式,使广大群众、商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拆迁方案;拆迁工程处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拆迁涉及单位、社区、小组、个人、商户和建构筑物的详细信息。
(二)抓点示范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将河南农贸市场干河以东至健康路口段确定为拆迁工作示范点,打开拆迁突破口,总结拆迁工作经验教训,推进拆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拆迁补偿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依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按照拆迁补偿标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全面启动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四)市场建设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市场功能布局,科学选址、规划,新建专业商贸市场和物流中心,组织居民、商户入驻经营。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后的堤路景观建设任务,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集贸综合市场的建设任务。
五、补偿安置
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的办法,积极稳妥解决好被征迁人的补偿问题,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一)农贸市场拆迁补偿由土地征用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两部分组成,均根据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另行印发执行。
(二)国有土地部分不予补偿,国有房屋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核销,做好工商局等部门和个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三)现租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一律由业主负责完成终止合同及搬迁任务。
(四)临时过渡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结合城区市场划行归市规划,就近为河南农贸市场拆迁经营户有偿提供过度经营场所,县住建局、工商局、国土局、城关镇和河南农贸市场拆迁所涉及的社区负责实施。
(五)新建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配合,根据县城建设统一规划,招商建设5个以上专业市场,社区居民小组按需求用拆迁补偿款购置。
六、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上成立河南农贸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局、工商局、商务局、局、广播电视台及城关镇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决定拆迁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拆迁工程处,具体负责市场拆迁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商户了解拆迁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做法,消除思想顾虑,积极支持和参与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推广生鲜超市、改造农贸市场工作会议,今天的会议标志着我市“农改超”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对“农改超”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改超”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反复研究,几易其稿,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又分别听取汇报,审定方案,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强力推动,共同做好“农改超”工作。刚才市工商局、思明区、湖里区、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的领导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可以说,现在目标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下一步关键是在抓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扎实推进我市“农改超”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农改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要确保“农改超”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特别是我们在座的部门和单位的同志,一定要站在厦门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关于“农改超”的重要意义,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就是“大势所趋、群众所求、发展所需”。
3、发展所需。实施“农改超”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文明城市建设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生鲜超市,有利于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据对福州市“农改超”的情况调查,近两年已开业的生鲜超市与原农贸市场相比,上缴的税收大幅增长,其中国税平均增长120%左右,地税平均增长70%左右。此外,实施“农改超”也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目前,农贸市场的生鲜食品,没有经过加工处理,就直接进入市场交易,而把食品清洁、宰杀等程序,放在市场内或市民家中处理,给市场周边的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实施生鲜超市后,这些初级加工程序被放在了田间地头、专业屠宰场内进行,既便于垃圾的集中处理,省去了垃圾清运这些工序,又使市场环境更加卫生、整洁,有利于改善城市管理形象,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水平。
二、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农改超”工作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所形成的消费观念和固定模式,要用生鲜超市取代多年形成的农贸市场,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加强引导,精心谋划,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因此,在推进“农改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2、要选好生鲜超市的经营主体。这是确保“农改超”顺利成功的关键。实施“农改超”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对生鲜食品在品种、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够得到更放心的消费。因此,需要有一批具有丰富的生鲜超市经营经验,善经营、会管理、有实力的企业来参与运作。各区要会同市场开办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这些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农改超”的具体经营运作,尤其是确定首批试点的市场,要对进入市场经营的企业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各开办单位要制订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农贸市场的改造。夏商集团作为国有副食品流通的主渠道,要积极参与“农改超”的经营运作,当前要主动配合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市场招商工作。
实使这些政策措施真正发挥作用,确保清场退市的平稳。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改超”工作的稳步推进
1、要在组织力量上下功夫。刚才,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是这次“农改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要逐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实把“农改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抓亲管亲自调研。会后各区要召开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建立工作班子,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组织推动落实。各级工商部门要把“农改超”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并成立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农改超”的日常组织、综合协调和指导,协同各区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农改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场开办单位要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改超”的具体实施工作,市场开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农改超”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市工商局要会同各区,根据市里舶统一部署,对市里的工作方案进行分解细化,尤其要选准突破口,先易后难,破题前行。要认真分析研究影响“农改超”的重点难题,如清场退市问题、人员分流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制订应对措施,下大气力攻坚。要注意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来解决“农改超”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发展现代流通的新途径、新形式。
按照政府引导和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县城乡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环境卫生常态化治理,提升城市形象,创建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认真贯彻办发〔2017〕176、177、179文件精神,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尽责,建立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真正使县城环境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让广大居民生活的更加美好。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爱护城区环境卫生运动,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局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彻底改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城乡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和场所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工商所(分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彻底清除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探头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的占道经营行为,城区环境卫生实现无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城区各街道路面达到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四、整治步骤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要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本辖区属于本次治理范围的场所、单位进行清查,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按照“一户一档”和“一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场所档案,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探头经营的行为,逐个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组织排查的场所登记表汇总后形成整治台帐留存备以检查。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从严把关,督促整改。特别对于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予以清除。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影响环境卫生经营行为作为重点领域,县局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要按照“低成本、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敢于硬碰硬、常抓不懈,决不能因量大面广、执法困难而停滞不前;同时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