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邵阳县诸甲亭乡诸甲亭村村民,1、粟小山(前任村支部书记,现任村监会清算小组组长)2、粟建明,党员(往届村支部书记)3、吴桂员,4艾海洋,5艾铁生、6艾大河,村里目前情况现向上级反馈如下
一,虚报套取国家农业补助资金
1、粟锦权(2023年4月20日乡政党委突击任命为村支书)2022年在乡里上报自己为种粮大户身份,把村集体经济在栗山湾片区,实种35亩不到虚报为双季稻,约68亩,将套取的农业补贴金6万多元,全部揽入私人账户且不经过村委商议,私自出售稻谷,私自做帐、报帐等。
2、经乡纪委查实,30亩双季稻,开支约12万元,每亩开支达到4000元,这种开支在全乡乃至全县都是闻所未闻。
3.更夸张的在乡纪委书记彭娜在场公开对帐中(粟锦权报账请客送礼开支其中就有(县农业验收人员在验收中送了3条和天下烟)。
4.2023年,更肆无忌惮继续虚报种植面积66.36亩。但隐藏的更深了,又借用他亲姐夫的名义上报(段银生、外村人,在街上经营农资店)。
5、以上几点望县级以上领导实地调查取证、乡农业站李主任口头回复说:早稻30多亩,晚稻30多亩,相加就不是等于60多亩了吗?)
其中,段银生在我村(邵阳县新惠农资有限公司)挂靠70多亩双季稻,请问基地在何处?面积是否存在虚报?请上级部门用卫星,实图公示。
二、玩忽职守
1、分管栗山片片区干部粟锦权、在2022年9月及2023年2月份,多次本片区起山火造成巨大损失,光扑火费高达8000元、过火面积达到几十亩、被乡人民政府公开公布停职一个月处罚。
三、村霸路霸
在2023年10月31号在诸家亭乡街上红火超市,旁边,由于邵东到朱家亭,中巴车拦了粟锦权倒车,双方发生口角,遭到粟锦权的毒打、(有视频为证)、在看了视屏后全公司所有司乘人员给公司老总反应这件事情的恶劣行径后,经客运公司老总艾铁生158****5288出面,并公司所有司乘人员联名上告,经过乡派出所二次调解、赔偿医药费3600元,
此事,在当时老百议论纷纷、大家敢怒不敢言。作为一名党员,无法无天欺负一个外地人、给当地政府严重抹黑,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违法乱纪
2022年12月份,由乡财政拨到村里抛荒专项资金两万元、实用8500元、余下11500元以粟锦权为首的村支成员几人瓜分、经乡、县纪委查实,乡纪委口头回复举报人艾海洋说:(1、要求退还赃款,2、粟锦权,谭梦洁党内警告处分)
五、行赂巧取
2023年3月26日,在全乡卫生大检查中、他贿赂乡政府部分领导,在下花桥吃大餐,最终,村卫生排名一直在后、经他安排冲刺到前三名,并在村办公室夸下海口,(光请他们吃野味就花了上万元),但无实物证明,此话可由艾海洋,粟斌,肖伟华可证实。
六、掩耳盗铃
由上届班子立项、土井塘修路事项,于2023年10月份项目批下20多万元,粟锦权利用职务职权,承包给至亲粟雄雄施工、村委会无四议二公开,更没有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此道路用了108方混泥土,每方340元,80%以上没有达标,厚度20公分不到,这样的劣质工程,乡政府竟然验收通过。望县级领导实地查看验收、里面是否存在违规或其它奥秘。
2、2022年村里争取上面项目,诸甲亭砖厂对面柳树塘加固项目,操作模式同土井塘修路一模一样,用自家人承包,上报帐目共45000元,也未做任何公开信息。
七、违规支取
2、村里粟锦权手里目前还有3万多元违规开支不能出账,(其中包括吃饭,送礼,烟酒等)
3.2023年村监会艾大河、艾青向艾海洋反应,说艾海洋在村里报账了十条芙蓉王,50个头灯(打火用)等其他用品,此事经艾海洋知晓特向乡纪委彭娜书记要求如实调查,至今都没回复。
八、善款不易而飞
尊敬的网友:
邵阳县委网信办
2024年3月23日
网友你好!留言收悉,已转职能部门处置。
一、关于反映“虚报套取国家农业补助资金”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玩忽职守”的问题
1.2022年栗山湾片区发生山火,乡政府大会通报,按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处罚方案对粟锦权进行处分。
三、关于反映“村霸路霸”的问题
四、关于反映“违法乱纪”的问题
经核查,2022年9月诸甲亭乡安排诸甲亭村完成对该村肖家院子20多亩抛荒地的消荒任务,由于村里没有启动资金,于是诸甲亭村安排谭梦洁先到乡经管站预支了2万元工作经费,价格为340元/亩,按实际丈量面积结账,经村委会丈量肖家院子实际消荒面积为25亩。经乡纪委调查,该项工作由粟锦权、肖伟华及艾海洋负责,谭梦洁负责做资料,四人将消荒后剩余的8900元经费私分,粟锦权3000元,谭梦洁2500,肖伟华和艾海洋各1700,目前粟锦权、肖伟华及谭梦洁已主动退缴至村账户,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粟锦权、谭梦洁党内警告处分,肖伟华及艾海洋批评教育,并由乡纪委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关于反映“行贿巧取”的问题
2023年3月26日粟锦权在村担任村秘书职务,村支书为粟斌,送烟送酒开支2万多元并没有实际证据依据,反映情况失真。
六、关于反映“掩耳盗铃”的问题
1.土井塘修路项目,此项目为乡村振兴项目,粟雄雄是工地司机,负责运输建筑材料,并非项目负责人,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委托第三方公司验收,资料齐全,已申请项目报账,至今款项未付,反映项目款批入粟锦权私人账户不实。
2.柳树塘加固项目,此项目为农业农村局项目,在全过程均按要求进行管理,资料齐全并通过验收。
七、关于反映“违规支取”的问题
1.经乡经管站核查,2020年末诸甲亭村账目结余38万元,在日常办公开支、预付工资及其他各项开支后,2021年末结余10万余元,接至2024年2月,诸甲亭村账目剩余8万余元,三年期间内通过近10次谷米售卖入账集体经济17万元。与反映的“亏损20多万元”不相符。
2.粟锦权违规开支无实际证据,无法证实。
3.已由乡纪委调查并答复:无该类事项。
八、关于反映“善款不易而飞”的问题
经核查,卫生费共计3万余元,由时任村支书粟斌负责管理开支,其中1万元用于购买圈鸡围栏,其余资金用于支付村内防疫所需聘请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疫情防控未捐赠至村委,由各片联系外界社会力量,再自行组织用于各片疫情期间设卡拦截、发放口罩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到乡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室反映。
诸甲亭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尊敬的上级领导!
第一次举报诸甲亭村代理村支书粟锦权违规违纪等事实,乡纪委就存在包庇行为,内幕大家都心知肚明,动不动一句话你们告到哪一级都没用,反映要打回到乡镇一级办理,意思是说如何怎么办理都是乡一级部门说了算,请问上级领导,这种算不算官官相护,举报人还要遭变相威胁,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这么难,望上级领导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