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造假化肥的“长沙高丰复合肥公司”终于受到了法律制裁!感谢益阳市农业、法院等部门为维护农民兄弟们的权益作出的努力!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2位股东因为涉嫌肥料造假造成益阳桃江农民粮食减产,被益阳沅江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益阳市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2009年4月9号,益阳市农业部门对桃江多家农资经销商进行了抽检,结果查出了14个假冒伪劣的肥料品种,这些肥料是由湖南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和湖南俄特斯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两位股东高福如和林新泉分别于去年4月4号和4月15号由沅江市公安局依法逮捕。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两家公司共生产和销售了20多个品牌的不合格复合肥,共计8251吨,销售金额共计1082万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断掉一个造假窝点,需要多久的努力,需要对面多少阻力?
这14个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复合肥和复混合肥品种名单是:
一标称湖南怀化洋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25%加大利复合肥料,湘农肥(2004)临字0091号,xk13-206-01341;
二标称湖北武汉前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30%前方复合肥料,鄂农肥证字236号,xk13-206-02514;
三标称广西贺州市兴农复合肥厂生产的25%兴农水稻专用肥,桂农肥(2002)临字366号,xk13-1399360;
四标称广西南宁市农哈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30%农哈乐复合肥料,桂弄肥临字(2003)841号,桂工许字(2004)201号;
五标称宁夏闽宁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0%闽宁丰复合肥料,宁农肥(正)字2008-11号,XK13-001-00378;
六标称南宁市隆得利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5%隆得利复合肥料,桂农肥(2004)准字203号,XK13-1399384;
七标称安徽省双洋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0%双洋复合肥料,皖农肥(2005)临字347号,XK13-206-02809;
八标称昆明农家乐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0%农家乐复合肥料,云南肥(2008)临字149号,XK13-206-01572;
九标称湖南永州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48%湘腾硫酸钾复合肥,湘农肥(2005)准字0133-01号,XK13-206-00869;
十标称武汉市楚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40%楚丰复合肥料,鄂农肥证(2004)字509号,XK13-206-02640;
十一标称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27%中元肥料,湘农肥(2003)准字0074-01号,XK13-206-00722;
十二标称德国狮玛国际化工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45%狮玛复合肥料,苏农肥(2003)准字0021号,XK13-206-01905;
十三标称昆明农家乐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0%农家乐复合肥料,云肥(2003)临字149号,XK13-206-01572;
十四标称乌鲁木齐鑫福友贸易有限公司(沃塔基斯国际化工集团)生产的45%俄罗斯复合肥料,肥证字495号,XK13-206-02128;
其中:湖南省永州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昆明农家乐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洋丰化肥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农哈乐化肥有限公司,都委托了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复合肥料。
搜索一下“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是一家“劣迹斑斑”的公司,生产的化肥已多次被检出有问题。比如:
2008年8月,广西《贺州日报》报道:“标称湖南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克罗地斯”(N15-PK15-S15)和“高丰”(N16-PK16-S16)复合肥,施用后玉米、水稻不长,甚至枯黄死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赫山区法院立案查处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显示: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期间,被告人龙团阳自从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低价购进“闽宁丰”“前方”“富尔康”等七种复合肥1012.31吨,将其中12吨合格的复合肥放在门面上应付行政机关的检查,其余1000.31吨不合格产品销售给农资经销商,龙团阳明知其销售的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而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销售金额达125万余元。(这个劣质的“富尔康”化肥,曾因给赫山区农89户农户、531亩早稻造成严重减产,在红网《百姓呼声》上多次被投诉,后经当地政府部门调查核实,对农户进行了赔偿。)
湖南省工商红盾信息网消息:2005年上半年,邵阳市市局市场分局在市农资公司仓库一举查获湖南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俄特斯假化肥5吨,包装袋上标明氮磷钾总含量为45%,经检测,氮含量为12.83%,磷和钾含量均为零。
2004年11月23日《娄底日报》报道:年初,双峰县县农业局“查处了“俄罗斯”牌、“白俄罗斯”牌、湖南高丰、阿波罗复合肥等一批存在质量与标识问题的化肥。”
…………
还有各种BBS上的版本,说2007年湖北团凤县查获高丰复合肥厂“高丰”假复合肥一批;2008年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前方”复合肥让益阳资阳等几个县区造成不小的损失;2008年安化查获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丰富丰"复合肥一批,经检测,氮含量严重不足,磷和钾含量均为零,名符其实的仅有氮肥成分都少得可怜的单一肥……
看来,这个“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确实问题由来已久,但是,在2009年3月,望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中,关于有网友举报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是“假肥料生产窝点”的回复中,却遮遮掩掩:“在对该厂的日常监管中,也出现肥料不合格的情况”。什么叫“也出现”?什么时候抽查的?什么批次什么原因的不合格?有公示吗?有整改吗?有处罚吗?
一个“合法”企业,几乎每年,都有在全国各地查出该厂的假冒伪劣产品,当地的政府部门有行动吗?在望城县工商红盾网上,湖南长沙高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企业良好行为记录”显示:1、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信得过品牌(2002年)2、望城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质量信得过单位(2001年)3、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质量信得过单位(2003年)4、望城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质量信得过单位(2000年);以及2003年度先进私营企业……
原来,该企业在当地,竟然有这么多荣誉……我不得不联想到网上一篇07年的博文,叫《打假日记》。说将高丰厂的样品在省内检查与复检均合格,而送至省外某机构检测,六个品种规格复合肥,磷甲肥全部为0,氮肥含量不足。后将样品采取标数码的方式,封签上不标明产地和厂名,6个样品检测结果全部不合格。最后“福建老板”交了5万元罚金,不敢再踏入安化市场,其他的,不了了之……
日前,赫山区法院以被告人余淼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免予刑事处罚。2008年3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被告人余淼在查处被告人龙团阳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中,徇私舞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既没有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又没有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也没有及时责令暂停销售或者没收不合格产品,更没有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以罚代刑,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致使龙团阳犯罪行为得以继续,导致农民大规模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