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天府新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监理/标段已由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11-510164-04-01-696333】FGQB-0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新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府新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1-510164-04-01-696333】FGQB-03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太平街道白马村6组。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3万㎡,建设粮油仓储仓容共计8.32万吨,主要如下:9个浅圆仓,小麦仓容约8.01万吨;散装菜籽油0.16万吨;成品粮油0.15万吨;器材库;综合楼。单体最大单跨27m(浅圆仓直径27m)。建安费约17285.836570万元。具体规模以审定版设计文件为准。
2.4监理服务期:暂定1247个日历天,其中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515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5招标范围:四川天府新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的施工、采购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所有监理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委托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
2.6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建安费1.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