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寿县于2000年初启动农电体制改革,至2002年7月进行了人员聘用,按照县政府出台的《寿县农电体改乡镇农电工聘用办法》,对原乡镇电管站农电工进行考试、考核,公开择优聘用。根据该办法,年龄超45岁的乡镇电管站农电工一律不准参加考试,这部分农电工自2002年8月起就“自行回家”了。年龄没超45岁的原乡镇电管站农电工均参加了考试。应聘人员经笔试、考核、测评,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分录用人员。
“我参加了考试,但县里不公布考试成绩,所以至今我都不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总成绩到底是多少。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落聘了。”今年48岁的原隐贤镇电管站负责人农电工林家环对记者说:“公开、公平、公正是考试录用人才的起码要求。像寿县搞的这次考试,怎么不让人怀疑是暗箱操作呢”最终,没资格参加考试的与参加考试而“名落孙山”的,共计116名农电工,自2002年8月起就全部被停发了工资,也没给办任何辞退手续。
就考试选聘农电工而不公布成绩的事,记者采访了寿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曹海传,他坦承“成绩确实没公布”,同时也未说出不公布成绩的理由。
县供电公司凭什么接管电管站的资产
据了解,这116名农电工都是从上世纪70年代初至2000年陆续走上农电岗位的,其中大多数人在农电站工作了十多年,一部分人在农电站工作了20年以上,并担任站长或会计。他们手上大都有寿县供电局发的工作证、进网证等证书。
寿县政府(1995)105号文指出:“乡镇电管站为县属集体事业单位,业务受主管部门领导,行使政府的管电职能。”寿县供电局(1997)32号文指出“从1997年5月开始,乡镇电管站的收入全额上交,所有工资、费用均由县农电总站核发。”2000年5月,乡电管站改为供电所,所长、会计由县供电局派人担任,同时接管电管站的人、财、物。“我们一直由县供电公司管理,农电体制改革前,从来没人对此提出异议。”林家环说。
可是,在这116名农电工被辞退后,当地有关部门却坚持认定:原乡镇电管站是非盈利性群众性管电组织,行政上属所在乡镇领导,与县供电公司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单位。“按此逻辑,既然我们是非盈利性群众性管电组织,那县供电公司凭什么接管电管站的资产呢”林家环对此百思不得其解。[page]
为何不给辞退农电工办理养老保险
在原大顺电管站工作了23年的李传兵,按此规定,他只拿到了2856元补偿安置费。“补偿金就这么一点点,又没养老保险,我今年64岁了,这日子怎么过啊”
更令被辞退农电工气愤的是,就是如此低的补偿安置费,县里竟拖了6年才开始兑付。因这些农电工不断上访,寿县县政府于2008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给予落聘农电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费由县公司出资。到今年8月份,这笔总计40多万元的生活补助款才全部发放下去。
因公伤残人员也可随便辞退吗
记者调查发现,在被辞退的这116名农电工中,有几位因公伤残的农电工郝然在列。该县原张李电管站农电工赵德国,1996年架高压线时,从12米高的杆顶跌下,导致肢残。1998年县残联为他办了《残疾人证》。原迎河电管站农电工、今年59岁的宗立业,也是因公致残,1998年在县残联领取了《残疾人证》。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潘孝坤律师表示,根据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