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8起集中整治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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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印宇鹰在乡村振兴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2013年至2021年,印宇鹰任通道县委书记期间,为树形象搞政绩,无视群众利益搞“一刀切”,强制拆除群众附属建筑和生活菜园,不顾县财政紧张等实际情况,“垒大户”“堆盆景”,刻意打造4条检查调研“经典路线”,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印宇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印宇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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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旷鸣芳索贿受贿、违规收费等问题。2019年至2024年2月,旷鸣芳利用担任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辖区内的渣土转运业务,索要或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感谢费”“分红款”“借款”等共计33.16万元。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旷鸣芳以县“渣土办”工作人员加班辛苦为由,向渣土运输企业违规收取费用4.228万元。旷鸣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旷鸣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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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郑家春违规套取困难群众救助类专项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郑家春利用津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安排街道民政办采取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方式,违规套取低保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低保一次性物价补贴等救助类专项资金共计66.18万元,其中郑家春个人占有20.2万元。郑家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郑家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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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双龙镇鼓戎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远飞侵占村集体资金、骗取帮扶项目资金等问题。2020年至2022年,石远飞利用担任鼓戎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猪肉销售收入、村民土地流转费等资金14万余元。2019年至2023年,石远飞利用协助政府有关单位实施、监管鼓戎湖村生猪养殖、茶叶基地建设、水产养殖、古村落修缮等多个帮扶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以虚报骗取等手段非法侵占项目资金57万余元。2024年7月,石远飞被开除党籍,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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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为谋政绩图显绩、滥权妄为,有的为谋私利饱私囊、胡作非为,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为群众所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这些问题的彻查严处,充分彰显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