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农业资讯网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沪委发〔2018〕35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继续大力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进一步优化资金任务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为重点,持续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补助对象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共2360人,包括经营管理型(农业经理人)80人,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955人,技能服务型643人,技能服务型(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632人,开展高素质农民典型宣传。

三、补助标准

(一)经营管理型(农业经理人)培育:按人均10000元补助标准,80人,合计补助80万元。

(二)经营管理型培育:按人均3000元补助标准,50人,合计补助15万元。

(三)专业生产型培育:按人均1000元补助标准,955人,合计补助95.5万元。

(四)技能服务型培育:按人均1000元补助标准,643人,合计补助64.3万元。

(五)技能服务型(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培育:按人均1500元补助标准,632人,合计补助94.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遴选培育对象。各区要紧密围绕产业需求导向,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二)分层分类精准培育。各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研,摸清当地主导特色产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对从业者知识和技术技能的要求,掌握农民对培训内容形式的需求,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匹配,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根据人才发展和产业主线需求,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市级重点抓好示范性、农业经理人和师资培训,区级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和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要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五)完善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鼓励各级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高素质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通过遴选一批高水平名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拓展一批兼职师资,打造一支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师资队伍。针对我市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因地制宜开发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和多媒体教材。

(七)加强政策服务功能。各区要积极探索,完善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经营服务、创业支持等方面政策,促进高素质农民发展壮大。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扶持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支持广大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项目推介和技术技能比赛,让参训农民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支持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通过农业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每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高素质农民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的思想观念。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各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和实施单位要立足区域位置和产业发展,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主动加强与教委、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请各项目实施区和实施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1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附件: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指标与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指标与资金分配表

序号

实施单位

经营

管理型(人)

补助标准

(元/人)

农业

经理人

(人)

专业

生产型

技能

服务型

拖拉机、收割机

驾驶员

补助

合计

(万元)

1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0

1000

1500

35

2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5

3.75

3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97

53

20.25

4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80

42

14.3

5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50

3000

200

190

45

60.75

6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88

125

27.55

7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150

60

34

8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30

22

9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120

140

52

10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0000

955

643

632

349.6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主管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THE END
1.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http://snzxfg.org.cn/show-16644.html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机构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作废机构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财农[2020]10号 作废文号 财农[2022]25号 条目备注 财政部 查询链接 公开 全文 条目说明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3. 农业https://bochao.18ben.com/index/tiaomuview/id/290582
3.农业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通用12篇)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xx〕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xx〕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xx〕4号https://mip.wenshubang.com/baogao/2645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