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资监督管理,强化供应质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制定《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4月5日

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做好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持续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夯实基础。

1.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地在春耕备耕、春季田管、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期间,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拉网式排查,重点就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开展检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针对不法分子“躲猫猫”、“打游击”等情况,要采取不定期检查、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等手段发现问题,加大对以往发现问题多、群众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和产品检查力度(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支持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农业农村部负责)。

2.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种子、肥料、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监测和饲料企业现场检查(农业农村部负责)。将复合肥料、磷肥、氮肥、钾肥、有机肥料、泵、机动脱粒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农用地膜等9种农资产品列入2023年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持续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在农资产品监督抽查中,将群众投诉举报、排查发现隐患、新闻媒体曝光的产品和企业列为必检对象,探索对线上农资产品开展抽检。进一步提高质量抽检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专项行动。部署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聚焦农资质量,锚定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关键产品,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农业农村部负责)。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部门协同、部省联动,严格种子监管执法,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农业农村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与)。深入开展牛羊“瘦肉精”专项整治,持续对饲料、兽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农膜联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有力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部署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瘦肉精”等犯罪活动,切实形成高压震慑(公安部负责)。将打击假劣化肥纳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铁拳行动”方案,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化肥产品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5.强化行刑衔接。加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出台实施,推进落实《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农资打假工作沟通协调,畅通合作渠道,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切实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农资审批管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农资审批标准,健全农资审批管理制度,对绿色高效的农资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审批管理减时限、减材料、提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强化农机产品认证管理,适时修订认证规则,确保产品符合技术发展,满足安全要求,加强农机产品认证机构监管,加强农机鉴定工作信息公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农资追溯管理。继续开展化肥行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试点企业尽快建成追溯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健全完善种子、农药等农资质量追溯,全面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实现主要农资品种全链条追溯管理(农业农村部负责)。进一步强化供销系统农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严把入口审验关,督促系统农资企业健全完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进一步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推广,扩大中国农资质量追溯平台的使用范围和数量,从源头防控假冒伪劣农资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进入市场销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

10.畅通绿色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全面推广绿色优质农资,依托农资龙头企业、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农带农力量,强化集中展示活动举办和日常展示平台建设,扩大绿色优质农资供应覆盖面。实施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向社会发布2023年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树立系统优秀企业形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

12.加强农资行业技术支撑。继续加强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用薄膜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推动农资企业按标生产,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为农资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加强农资打假各部门间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和案件移送,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对发现跨区域的假劣农资问题线索,要强化协同办案、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省级部门要持续跟踪重点案件办理进度,督促依法查处并及时报送办理结果(全国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THE END
1.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精选6篇)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以下简称农资)市场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特别是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生产,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根据《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dmjw53pq.html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精选16篇)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https://m.oh100.com/a/202303/6459205.html
3.市场监管局关于农资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的探讨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联动的作用,加强与农业、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无证无照生产、经销农资产品和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损农违法行为。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农资市场监管情况,讨论农资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农资市场监管的新办法、新措施,切实解决农资https://m.wydbw.com/show.asp?Id=239300
4.农产品质量管理措施12篇(全文)根据各专业站、监管执法检测等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以文件和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式, 把全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站、到人,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评制度。 2.2.4 宣传培训到位 一是做好农业生产者和农资经营户的宣传培训, 每年组织农资经营、生产基地、种植大户等人员集中培训1~2期, 系统培训https://www.99xueshu.com/w/ikeytswp1l5d.html
5.农资特许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资特许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和安全。办法包括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明确申请与核发流程,设定经营条件与要求,旨在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保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8b152df1a1aece000622
6.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管理办法》五、组织管理 我厅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请各盟市组织工作基础好的旗县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于9月21日前,将建议名单、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同时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后,提出考核申请,自治http://www.nmbrand.org/nmgppcjh/vip_doc/2192210.html
7.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范例6篇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确保https://www.baywatch.cn/haowen/342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