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是由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国家农业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农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覆盖全国农药的生产、经营、管理、使用、科研和教学等领域。经农业部批准,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定于2008年10月13日-15日在上海市举办“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高层论坛”,同时召开农药贸易洽谈会和农药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介会。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探索发展、共创双赢”。论坛的目的是满足农药行业发展需要,探索国内外农药发展趋势,促进农药科技创新,推进绿色、高效、环保农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农药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一)高层论坛主要内容(10月13日)1.世界农药产业形势和国际农药管理政策协调(邀请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主讲);2.我国农药登记管理改革后的形势及对策(邀请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或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领导主讲);3.我国农药行业污染的预防措施和治理对策(邀请国家环保部领导或专家主讲);4.我国农药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农药发展战略专题研究课题组专家主讲);5.我国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危害趋势及其防治(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专题研究课题组专家主讲);6.我国现代农药经营模式探讨(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专题研究课题组专家主讲)。
(二)农药登记法规政策对话(10月14日)1.国内法规政策对话:邀请农业部有关司局和部药检所的领导及专家就农药登记管理中的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与参会代表进行现场解答和对话;2.国外法规政策对话:邀请国际跨国公司、国际行业协会和国内重要出口企业负责国外农药登记工作的专家,就北美洲、南美洲、欧洲和东南亚等地区主要国家的农药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等与参会代表进行现场解答和对话。
(三)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10月15日)农药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介: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查、组委会批准,在会上推介(推介办法见附件1)。
环保治理和节能减排新设备新技术推介: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查、组委会批准,在会上推介(推介办法见附件1)。
(四)农药贸易洽谈会(10月13日下午和14日一天)本次会议设贸易洽谈会,为企业创造商机。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