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图控股(002539)公司公告云图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产能扩张导致的市场风险、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风险、人员配备及经营管理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内容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6

第六节重要事项......4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4

第十节财务报告......6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二)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复合肥的生产和销售,并沿着复合肥产业链进行深度开发和市场拓展,积极探索稳定发展的新思路,通过多年来的资源整合、品牌塑造、市场渠道、研发及生产能力建设等举措,现已形成复合肥、联碱、磷化工及食用盐等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主要产品包括复合肥、纯碱、氯化铵、磷酸一铵、黄磷、食用盐、工业盐等。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介绍如下:

1、复合肥业务

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多系列、多品种复合肥以及围绕复合肥产业链深度开发为主营业务,复合肥业务是公司的传统核心业务。公司分别在四川眉山、湖北应城、湖北宜城、湖北松滋、河南宁陵、山东平原、新疆昌吉等地设立了复合肥生产基地,是中国复肥行业生产基地最多的供应商之一。截至公告日,公司拥有复合肥年产能510万吨,产品线覆盖水溶肥、液体肥、增效肥料、缓释肥、高塔尿基、高塔硝基、喷浆硫基、喷浆硝硫基、高浓度氯基、高浓度硫基、中低浓度复合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全线产品,满足不同作物不同生长期的营养需求。

当下化肥行业变革及洗牌的关键时期,公司以国家农业政策为导向,实施“资源+营销+科技+服务”四轮驱动营销模式,持续推进成本领先发展战略,加快公司从复合肥制造企业向高效种植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者转型。

2、联碱业务

联碱业务是公司复合肥上游氮肥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公司“盐-碱-肥”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公司联碱生产基地设在湖北应城,在上游,可依托自有的井盐资源,为联碱生产提供充足的原料;在下游,联碱产品可为复合肥生产提供低成本的氮肥资源,从而实现在方圆1公里范围内打造“盐-碱-肥”一体化产业链,通过各项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最优配置,达到成本最优控制的目标。截至公告日,公司拥有纯碱、氯化铵60万双吨,硝酸钠和亚硝酸钠10万吨。

为实现企业安全、节能、绿色可持续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公司联碱业务依托热电联产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在安全环保升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自动化升级改造等方面加大投入,打造“资源+产业链”模式,持续推进低成本的发展战略。

3、磷化工业务

磷化工业务是公司复合肥上游“磷矿-黄磷-磷酸-磷酸盐/磷肥”的延伸和拓展。公司自收购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后,依托其拥有的磷矿资源、金沙江良好的水运及当地丰富的水电资源,打造磷化工一体化、绿色发展产业链。公司磷化工业务以黄磷、磷酸、磷酸盐及石灰产品生产销售为主,配套有磷矿山、硅矿山、水运码头和专用铁路站场。截至公告日,公司拥有黄磷产能6万吨、磷酸二氢钾1.5万吨、三聚磷酸钠3.5万吨及石灰30万吨,码头年吞吐量达140万吨。随着磷化工行业发展、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升级和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司将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经营策略,在安全环保升级、上游矿产资源开发、下游产业链条延伸以及生产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资,形成在全国范围内环保水平高、产业聚集全、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热法磷资源开发集中区。

4、食用盐业务

食用盐业务是公司复合肥上游“盐-碱-肥”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公司自并购复合肥上游盐资源以来,重点发展了食用盐业务,建立了湖北、辽宁等食盐供应基地,完成了盐产品、添加剂、包材等多产业链布局。公司依托研发与工艺优势,先后推出海藻碘盐、低钠盐、健怡轻盐、零添加盐等符合国家食用盐发展方向的差异化产品,致力打造多品类健康盐专家。

随着盐改进入深化期,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积极推进产品、渠道和技术升级,通过差异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巩固和扩大食盐市场份额。

(二)主要产品及工艺流程

1、主要产品及用途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复合肥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传统工艺流程图

2)硝基高塔工艺流程图

(2)纯碱产品工艺流程图

(3)工业盐工艺流程图

(4)黄磷产品工艺流程图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供应中心作为采购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大宗原辅材料、燃料的采购决策工作,负责原辅燃料市场行情的收集、分析、预测、判断,各事业部分别设有供应部/采购部执行供应中心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集中采购、统一调配;(2)淡季低价大规模储备,错季采购;(3)采取在有效的物流半径内建立战略合作供应商采购氮单质肥;(4)与煤炭供应商签署一定规模的长期供货合同;

(5)对原材料实行集中的大批量采购等。

2、生产模式

各子公司生产计划由公司及各事业部统一安排,各事业部对管辖的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培训和服务,各子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其自主管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相互调配、调剂,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了公司管理成本;公司还统一制订考核办法、操作规程及标准,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

3、销售模式

(1)复合肥业务

根据中国农资市场分散、区域差异化明显、销售季节短暂的市场特征以及中国农业的发展趋势,公司采取集中资源、统一管理,由复合肥事业部营销总部统一负责复合肥产品的销售工作,依托公司高效销售团队,构建“四化营销模式”——渠道立体化、品牌多元化、宣传精准化、服务专业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传统经销商渠道、现代农服渠道、邮政渠道、专业合作社农业基地为主的立体化、高效分销网络渠道,并通过大规模多频次高效会销、示范观摩、农技讲座、终端亮化等销售策略进行品牌拉动与市场推动。

(2)联碱业务

公司对联碱产品采取厂家直销、经销商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厂家直销方式主要集中在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对其余市场实行经销商销售模式,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

(3)磷化工业务

公司黄磷产品以直销终端为主,加强行情趋势分析预判,制定销售策略以指导销售行动,应对市场行情异常波动。同时配合公司公铁联运的物流优势,在降低物流费用的同时,有效保障下游客户需求。

(4)食用盐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盐改政策规定,开展跨区域合规经营。公司以通过与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合作为主,自建分公司或销售网点、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方式为辅,覆盖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全面稳定优势区域、拓展新区域市场。

(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分析

1、复合肥行业

公司所处化肥行业中的复合肥行业,属于农业种植产业链后端,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产业。

(1)上下游情况分析

行业上游主要是煤炭、磷矿石、合成氨、尿素等,其价格对化肥生产成本有直接的影响。2021年上半年,煤炭、尿素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行业的盈利空间。受货币宽松、国际贸易影响和国内对原料的需求升温,预计未来原料价格较为坚挺。目前,公司已建立一体化产业链,拥有除尿素以外的氮肥完整产业链、磷肥完整产业链,上游原料、包材基本可实现自给自足,在原料普涨的背景下,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和定价权。

(2)发展状况及趋势

当前,复合肥行业洗牌速度加快,已进入全面竞争阶段,呈现出以下几种竞争态势:

1)存量博弈,优胜劣汰,竞争优势向头部企业集聚

近几年受供给侧改革、安全环保趋严、化肥零(负)增长等政策影响,在上游原料价格波动、下游农作物价格低迷的双重压力下,复合肥行业经历了一轮洗牌,并购重组、资源整合显著加快,中小落后产能

随着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取消化肥出口关税,叠加疫情对海外产能的冲击,越来越多有实力的肥企选择“走出去”,一方面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联合设计生产、品牌合作等手段作为突破市场的战略重点,另一方面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推动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和竞争力。公司近年加快国际化战略进程,特别是在东南亚市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应对措施

公司长期致力为全球农业高效种植提供解决方案,即围绕种植链前后端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现已实现一体化产业链和全国产能布局,在绿色高效肥料的研发、生产上一直走在行业前端,资源、成本、研发、环保、渠道优势显著,稳居行业第一梯队,得到了行业肯定和市场认证。后疫情时代,面对农业发展的新业态、新形势和新要求,公司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重点从三方面积极应对:1)强化“内功”,不断扩张产能开拓市场,完善全国基地布局,并持续打造、完善自有资源产业链优势,强化成本控制和产业协同,保持公司的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加强在肥料技术的引进、研发和应用,立足市场需求,持续推出优质高效好产品,满足农作物品质、种植效益双提升。3)保持不断创新的意识,在产品设计、营销推广、合作模式等方面突破常规,力争走在行业前列。

2、纯碱、氯化铵行业

(1)纯碱行业

纯碱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品,犹如工业的“粮食”,绝大部分用于工业,小部分为民用。纯碱的主要下游行业为平板玻璃、玻璃制品、无机盐、洗涤剂、漂染、环保、有色金属冶炼等,其中玻璃行业对纯碱需求占比约50%,受工业需求影响,纯碱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2016-2021年国内纯碱表观消费量呈增长趋势。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2017-2018年国内房地产市场行情火爆,近两年国家坚持房住不炒政策,房地产市场有所降温,但房地产竣工数据持续改善,对玻璃需求旺盛。在此情况下,浮法玻璃产能、产量维持高位,对纯碱需求量保持小幅增长态势。2017年中国纯碱表观消费量达到2,577.8万吨,因为纯碱产量的下滑,2018年中国纯碱表观消费量略有下滑,2019年开始纯碱表观消费量再度增加。因产量下滑,出口量明显减少,2020年国内纯碱表观消费量累计2,658.54万吨左右,同比减少0.08%。2021年多项政策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光伏玻璃投产较为集中,同时2021全球经济复苏,房地产竣工情况较好,建筑行业对浮法玻璃用量增加,全年预估对重碱用量增加6.9%。

公司采用联碱法制碱,年产轻质纯碱60万吨,部分产品满足自用后对外销售。公司纯碱客户群比较稳定,并采用精细化管理,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营销方式,提高客户忠诚度,巩固市场渠道和市场份额,有利于维持产销平衡,实现理想的销售价格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2)氯化铵行业

3、工业盐行业

4、黄磷行业

黄磷是磷酸(盐)、草甘膦等行业的重要基础原料,主产区位于云南、四川、贵州和湖北四省,近年受供给侧改革的深入、三磷整治、环保督察等因素影响,经过行业整顿和淘汰落后产能,黄磷生产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实际产能略有下降。2021年上半年,受全球经济复苏、货币宽松以及双碳目标影响,国内磷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直接带动黄磷价格上行。主产地云南地区2021年5月-7月持续错峰限电,加上四川地区环保督察,导致国内黄磷市场整体开工率下降,黄磷供给进一步收缩,当前行业库存

回到低位,预计短期内黄磷价格维持上涨或高位震荡。未来供给侧改革、三磷整治、双碳目标以及环保督察等政策,将对黄磷生产企业持续产生影响,供需关系或将延续紧平衡状态,对黄磷价格继续形成支撑,进一步推动市场景气上行。公司黄磷产能达6万吨/年,是我国黄磷行业主流供应商,也是全国商品黄磷实际产量最大的单体企业。公司黄磷装置的开车率和价格走向,对黄磷销售市场具有引领作用,公司市场竞争力处于全国前列。目前,公司拥有雷波牛牛寨磷矿资源和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生产装置,未来将凭借资源优势、产业协同优势,向磷化工下游领域进一步延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为公司业绩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5、食用盐行业

公司致力打造多品类健康盐专家,现已完成从战略到品牌、从产品到营销的全面升级,建立了食用盐产业链优势、研发技术及全品类产品线优势、品牌优势、营销优势四大核心竞争力,产品覆盖全国30个省份市场,在食盐市场中具有先发优势和持续提升的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链优势

在下游,公司围绕“复合肥”进行产业链整合,建设了氮肥(氯化铵、硝酸铵)、磷肥产业链,构建了矿业、化工、化肥上下游完整的产业链体系,极大地提高生产环节的效率和效益,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的竞争优势,有效抵御行业波动风险。

(二)硝基复合肥及水溶性肥料等新型肥料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拥有雄厚实力、高层次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建有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新型环保水溶性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及国外农业科技公司和专业组织保持密切交流,致力于新型肥料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目前,公司已掌握硝基复合肥、水溶性肥料及农用硝酸铵钾等新型肥料的核心技术,并参与起草4项行业标准、1项国际标准。

1、硝基复合肥因其具有速溶、速效、高效的特点,可适用于各类旱地经济作物、干旱及盐碱地作物,应用前景广阔,已经逐渐成为复合肥的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已经完全掌握生产三元硝基复合肥的核心技术,旗下桂湖、嘉施利品牌致力打造全系硝基产品,目前其作为“硝基肥专家”的市场定位已被广泛认可,各类硝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已成为高端复合肥产品的领军品牌。

2、水溶肥的研发生产技术位于国际领先行列。公司作为唯一生产企业,主导起草的《水溶性肥料》标准(标准号:HG/T4365-2012)于2013年6月1日在全国范围实施;以此标准为基础修订的《水溶性肥料通用要求》国际标准已经ISO国际肥料标委会立项并讨论通过,于2016年3月15日在全球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我国肥料行业取得了肥料标准化的国际话语权,将有效带动我国传统肥料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

3、创新研发硝酸铵钾并主导起草《农业用硝酸铵钾》行业标准(标准号:HG/T4852-2016),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公司采用稀缺硝铵和优质硫酸钾为原料,创新研发硝酸铵钾水溶性肥料,该产品不仅拥有硝酸钾所有的产品优势——速效氮、高含量钾、良好的水溶性等,还具备第四大元素—硫,在改善作物品质、提高抗逆性等功效上优于硝酸钾,尤其是在经济作物的追肥施用上功效突出。

4、正在与上海化工研究院等机构共同起草《肥料级聚磷酸铵》行业标准。农用聚磷酸铵具有利用率高,可螯合中微量元素等作用,符合农业减肥增效的发展要求,能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聚磷酸铵中所含有的正磷酸根可以被植物直接吸收利用,而二聚等聚磷酸根不能被植物直接吸收,需要在土壤中缓慢分解成正磷酸盐后被植物吸收,减少磷的固定,提高农作物对磷的吸收利用率,因此一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磷利用率约15%~30%,而聚磷酸铵的磷利用率可达50%~60%。聚磷酸铵对中微量元素的螯合作用,可促进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提升。

(三)复合肥品牌与渠道优势

1、品牌优势。公司实施多品牌战略,从品牌定位、受众群体、市场需求及销售渠道上形成互补,塑造高品质、高科技、高性价比、高附加值的差异化品牌矩阵。公司立足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倾力打造核心品牌——聚焦养土的“桂湖”品牌、聚焦增效的“嘉施利”品牌、聚焦品质的“SOUPRO(施朴乐)”品牌和“Cropup(棵诺)”品牌。公司携手中邮物流,打造土博士“惠农安心”的品牌形象,同时为精耕市场推出了“德沃尔”“洋洋”“凯利丰”等品牌,全方位满足终端市场需求,致力打造各品牌在细分市场的领导地位。公司“桂湖”“嘉施利”“土博士”获评“中国驰名商标”,深受广大经销商和种植户的喜爱。

2、渠道优势。公司深耕农村市场20多年,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拥有一级经销商5,500余家、镇村级零售终端网点10万余家。公司打造了懂营销、懂市场、懂消费者的营销团队,按照类消费品模式对复合肥进行市场营销和渠道整合,终端覆盖率和渗透率不断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模式,向农业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延伸,触及更多的消费者,全面深化渠道布局。公司立足国内市场,稳步推进国际化,已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建立自身的营销网络,东南亚市场拓展取得了重大突破。

三、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2021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环境、行业政策和市场竞争等多重挑战,公司把握趋势,苦练内功,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夯实复合肥主业,力争在联碱业务、磷化工业务等板块取得突破,强化公司化肥全产业链的核心优势,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经过全体干部和员工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08,434.91万元,同比增长36.14%;营业成本494,056.97万元,同比增长31.68%;期间费用54,834.24万元,同比增加30.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01,289.07万元,同比增长5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54.69万元,同比增长110.53%,取得了较好地经营业绩,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的完善和渠道的全面整合,报告期公司复合肥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增加。2、联碱产品价格同比上涨,毛利率同比增加。

当前,化肥市场正在经历结构性的变化,行业整合和梯队分化进一步加剧,公司依靠近30年的深耕积累以及资源、成本、产品和渠道的布局优势,在存量竞争下实现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新业务、新模式、新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一体化、渠道整合和产能布局,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销量和占有率,最终实现复合肥销售规模、网点数量以及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1)夯实产业链优势

2021年复合肥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行业生产和供应带来较大影响。公司依托打造的一体化产业链,凭借原料自有、产业协同、运输优势,保证了复合肥的稳定生产和成本控制,有效锁定当期价格和预期利润,展现了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产业链韧性,由此得到广大经销商高度认可,复合肥业务发展取得新突破。此外,公司保质保量完成了2020年度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中标任务40万吨(春耕肥),为化肥供应、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2)推进增效肥战略

公司依托产品、技术和渠道优势,大力实施“1+2+3”营销策略,全面推进“增效肥”战略的落地推广,强化公司复合肥差异化的优势。产品上,以施朴乐、棵诺、桂湖和嘉施利四大品牌为主,利用先进技术和增效助剂添加,对传统肥料进行改良和升级,不断优化和调整产品结构,满足作物全面营养和品质提升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还荣获了“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企业”、“化肥减量增效创新产品”殊荣。渠道上,专门设立

增效肥营销中心,持续推进高效种植综合服务,助力公司开拓新型肥料发展新空间。

(3)多措并举求突破

公司持续推进“资源+营销+科技+服务”经营战略,多项举措实现销量突破。1)复合肥行情持续上涨情况下,公司依托产业链协同优势,推出高性价比产品满足渠道商及农户需求,快速拓展市场份额,大幅提高经销商品牌忠诚度和市场综合竞争力。2)持续推动战略产品优化升级,提高农户种植体验,提升品牌形象;通过线下“一田三会”及线上抽奖等活动加强与消费者互动,持续提升品牌地位。报告期“根动力”、“增动力”、“养元多”、“五谷益”等重点产品的销量同比大幅提升。3)持续推进年度渠道精耕计划,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整合,报告期渠道下沉取得了积极效果,合作网点数量同比有大幅增加,截至公告日一级经销商超过5,500家及镇村级零售商超过10万家。公司积极拓展“会员营销”、“社群营销”等线上营销模式,并加强与电商平台建立合作,构建新零售生态圈。4)加快多渠道布局及推进,报告期内中国邮政、现代农服、基地大客户等特通渠道的销量均取得较大幅度增长,渠道建设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大力推进增产降耗、节能减排、产供销联动以及安环管控等工作,以增强公司产业链优势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联碱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受益于下游玻璃拉动、供需紧平衡等多方因素影响,化工市场景气度上升,公司纯碱、氯化铵销售价格同比有大幅增长,加上管理提升创造效益,致使联碱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上升。

(1)提产降耗促发展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公司以增产降耗为中心,狠抓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持续推进小改小革、节能降耗、赛马机制、智能化建设及精细管理等工作,在水、汽、公共流程等方面不断优化工艺,解决生产瓶颈,在报告期取得了积极成效,联碱生产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产能得以充分释放,产量得到稳定提升,为完成2021年生产经营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热电联产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于2021年5月投入试运行,有力保障了应城基地生产所需的蒸汽供应,大大降低了用汽和用电成本,同时各项环保指标实现超低排放,绿色能效水平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2)销供联动提效益

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深挖现有资源和潜力,加强产供销联动,报告期联碱业务较去年同期实现了29.36%的营收增长。供应上,以保供降本为主,强化管理、科学研判,提升保供能力,保证采购性价比、库存结构最优,并通过集中采购、战略合作、削减中间商、原料贸易等方式,最大程度降低原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进一步控制生产成本。销售上,以提升效益为目标,科学决策、灵活调整,围绕“以销定产、产销联动”的经营策略,抓住纯碱、氯化铵涨价的有利机会,把握好款、价、量、库存的平衡,力争

实现效益最大化。

(3)隐患排查保安环

公司始终把安全环保放在生产经营的首要位置,以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推进安全环保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环保形势总体稳定。公司组织开展了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五定”原则及隐患分级制定治理清单,做到立行立改,不留死角盲区。同时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环保风险预控,提升干部安全环保执行力,推动安全环保管理升级,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事件、零伤害的目标。

公司磷化工秉承精细化、绿色化、规模化的发展模式,依托磷矿、金沙江水电资源,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向上下游高附加值的产业延伸,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上游,公司按照既定计划推进雷波矿山开采项目,积极办理牛牛寨东段磷矿“探转采”手续,目前正处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矿区范围划定的审批阶段。采矿权取得后,公司的产业链优势和成本竞争力将进一步释放,为公司磷化工、磷肥产业延伸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下游,公司围绕技术创新、清洁生产和资源利用,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报告期投资建设了60万吨/年黄磷炉渣微粉生产装置项目,进一步利用黄磷炉渣、尾气等资源,提高黄磷炉渣的附加值,扩大公司的利润空间,并有效缓解公司的环保压力,推动磷化工业务可持续发展。

(1)调整食盐结构

公司顺应食盐市场变化,贴合消费者对健康食盐的需求,推动食盐结构中高端化,加大零添加食盐等中高端系列和健怡轻盐等功能系列的推广与销售,深耕食盐优势细分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力。截至2021年6月末,中高端食盐占比达到27%,较去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2)渠道互补融合

报告期内,食用盐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力,实现对不同消费群体的深度渗透和覆盖,持续开拓空白市

场。线上,深耕天猫、拼多多、抖音小店、微店等主流渠道,同时利用直播带货等新销售模式,提高渠道覆盖面和销售量。线下,深化与盐业公司的合作,并发展新通路、社区团购等新零售模式,通过传统、新渠道的互补优势有序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

(3)推进技术创新

(二)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三)营业收入构成

注:1、2021年复合肥产品细分为常规复合肥和新型复合肥,并按照此分类对复合肥产品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细分和对比。

2、川菜调味品重新划分至其他产品,同时其他产品中的氯化钙、聚氯化铝产品重新划分至其他化工产品,因此相应调整了其他行业、其他产品和其他化工产品的上年同期数据。

(四)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注:1、2021年复合肥产品细分为常规复合肥和新型复合肥,并按照此分类对复合肥产品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细分和对

比。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1、常规复合肥:本期收入、成本增加主要系销量及价格同比增加所致;

2、其他化工产品:本期收入增加主要系硝酸钠、亚硝酸钠等产品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3、其他产品:本期收入、成本增加主要系材料贸易业务同比增加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二)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一)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二)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股权。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系联碱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2、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复合肥和磷酸一铵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3、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复合肥和磷酸一铵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根据重要性原则,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风险因素有: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扶持政策取消、农业改革加速、化肥零(负)增长、安全环保从严、土壤环境保护法出台、多个肥料关键标准实施,复合肥行业洗牌和分化加剧,市场格局将迎来重大改变,复合肥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为此,公司一方面围绕复合肥上下游进行填平补齐,夯实公司资源和成本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以国家农业政策为导向,聚焦品质农业和高效种植,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力、品牌力、渠道力,推进现代农服、农产品直播销售等新业务模式,进一步抢占市场,强化公司在业内领先的地位。

受供需矛盾及安全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磷化工行业、联碱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为此,公司在磷化工方面将依托磷矿,持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和拓展,联碱方面依托热电联产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在安全环保升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自动化升级改造等方面加大投入,打造“资源+产业链”模式,持续推进化工低成本的发展战略,争取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三)产能扩张导致的市场风险

截至公告日,公司复合肥产能已达到510万吨,并计划新增产能85万吨,产能规模的扩大对公司产供销协同能力以及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拓展不理想,可能出现产能扩张导致的市场风险。

为此,公司将加强产供销协调管理,全力推进密集营销、精细营销、渠道下沉、终端建设、市场推广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场应变能力和开拓力度,化解产能扩张带来的风险。公司近年新增的产能均属业内前沿新型肥料,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产能消化压力较小。

(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风险

当前,我国大力推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并相继发布“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三磷整治”、“双碳”目标等一系列政策,引导化肥、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和环保的不断重视,有关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提高,由此公司可能需要加大资金、技术投入,经营压力和成本随之增加,若公司不能及时适应政策变化,生产和发展将会受到限制。

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持续加大安全和环保治理投入,成立环保督察专项工作小组,统筹负责全公司安全环保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高标准、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安全环保工作,督促各生产基地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配套的安全环保防控防治设施措施。

报告期公司各基地生产设备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整体安全环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为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五)人员配备及经营管理风险

近年公司转型升级加快,产业延伸提速,规模大幅扩张,下属单位及人员不断增加,公司的管理跨度越来越大,对管理层在经营决策、人员统筹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若公司不能适应资产、人员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将可能面临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管理失衡和人员缺失的风险。为此,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结构,优化管理层级,报告期公司各级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积极作为,不断给管理团队和职能部门赋能,提高团队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以及应变能力,并着重从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员工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团结力,最大限度减少转型带来的人员储备和经营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二)参与对象:不超过24人,主要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起关键作用和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

干,包括4名董事、高管及2名监事。

(三)购买价格:1元/股。公司设置了股票锁定期及2021-2023年的业绩考核条件,通过较低的授予价格和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条件,既能让员工持股计划达到切切实实的激励效果,又能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将为公司开展持续的股权激励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五)存续期及解锁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1年4月27日——2025年4月2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30%、2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披露索引如下: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注:湖北宙翔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上无颗粒物的核定排放总量。

(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均成立了环保管理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从公司到车间的四级环保管理网络,并制定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及环保运行记录,完善各项实施细节,严格规范环保工作,预防环境污染,强化各类环境风险管控。报告期内,所有环保设施均按环评要求配置到位、稳定运行,废水、废气、固废等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如国控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均达到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等。

1、废水处置

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均拥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1)应城化工公司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基础上,建设了各类应急事故池、生产废水集中综合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包括造气废水微涡流处理系统、联碱分厂废水和化水站脱盐水回收循环利用系统、业内最先进的硝铵废液电渗析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0m

/h二

级生化治理工艺终端污水站以及10000m

的应急事故池等。经连续在线自动监控联网系统监测,外排废水各项指标均低于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规定限值,成为中南地区首家自建二级生化污水站并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的企业。(2)孝感广盐华源也建有制盐废水闭路循环系统,所有制盐废水均回收利用不外排。(3)宜城嘉施利公司、荆州嘉施利公司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如用于球磨磷矿石等,不对外排放。(4)平原嘉施利公司、应城嘉施利公司、宙翔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尾气洗涤装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回用于车间造粒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集聚污水管网,而后排入污水处理厂。(5)雷波凯瑞公司所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如500m

/h黄磷废水处理循环系统,处理工艺为:沉淀—中和—沉淀—循环使用,循环池24000m

,能够充分满足废水处理需求;厂区设置有2座5000m

、1200m

事故池及磷渣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真正做到雨、污分流;此外生活污水也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产。(6)应城复肥公司、应城水溶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应城化工公司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处置

织散排现象。(8)应城水溶肥公司今年3月份对氯化钙车间热风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设置进行技改工作,项目于2021年7月已完成投用,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SO

、NOx

及烟尘排放量分别削减:SO

19.54t/a、

NOx37.39t/a及烟尘5.76t/a,削减率:SO

47.4%、NO

x

46.3%及烟尘47.0%,实现深度减排,进一步改善

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3、固废处置

4、噪声处置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自行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其中应城化工公司备案编号:420981-2014-021、孝感广盐华源备案编号:420981-2016-031-L、宜城嘉施利公司备案编号:420684-2020-003M、荆州嘉施利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磷石膏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421087-2019-038-H、421087-2019-039-L、平原嘉施利公司备案编号:

371426-2019-020-L、雷波凯瑞公司备案编号:513437-2017-001-L、应城复肥公司备案编号:420981002、应城水溶肥公司备案编号:420981-2016-030-M、应城嘉施利公司备案证(含宙翔公司)编号: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五)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号召,秉承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精心操作和维护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各生产基地在做好现有生产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的投入,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做了如下工作:1、制盐工艺“五效改六效”节汽降煤减排CO

、改烧生物质燃料减排CO

、光伏发电中和部分CO

、周边荒山野岭植树,达成林业碳汇中和部分CO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巩固产业脱贫成果,持续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雷波县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3年公司收购了雷波凯瑞公司,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磷矿、水电资源,投资建设集矿山采选、化工生产、码头储运为一体的磷化工产业基地,用产业扶贫方式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后,为保证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定性、持续性和长效性,2021年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波凯瑞公司继续增加产业投入6,964.45万元,用于在雷波县当地建设磷化工项目,带动雷波县当地矿业、制造、运输等行业的蓬勃发展,持续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让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更大效用,真正实现雷波县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稳定就业,持续激发内生动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近年积极参与当地就业扶贫工作,为当地贫困人口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报告期内,利川公司和荆州嘉施利公司持续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共帮助74名贫困户稳定就业,持续激发其内生动力,充分保障脱贫成果稳定可持续。

除此之外,公司还通过农产品以购代捐、现金捐赠等方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公司将继续坚持雷波产业扶贫,力争形成产业发展和巩固扶贫成果相融合的状态,以己所能回馈社会,为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贡献企业力量。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五)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除正常租赁厂房、房屋进行生产和办公外,还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二)重大担保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四)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五)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担保

为帮助经销商解决融资瓶颈,加快资金回笼,公司为经销商的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5亿元。公司将筛选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并向合作银行推荐进行融资,合作银行按照内部要求审查后提供贷款,贷款资金专用于支付公司(包含分子公司)货款,贷得款项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贷款总额控制,随借随还。为了防控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经销商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批和担保进展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情况,请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二)重大担保”。

(二)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1、荆州嘉施利公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申请不超过10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21年4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和设施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融资期限3年,自起租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应城化工公司

2021-044)。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申请纯碱和尿素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情况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纯碱和尿素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应城化工公司、平原嘉施利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分别申请纯碱、尿素指定交割仓库资质。

2021年6月4日,郑商所发布了《关于增设指定尿素交割厂库的公告》(〔2021〕42号),明确公司成为郑商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本次提货点设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平原嘉施利公司,自2021年6月14日起实施。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1、股份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1,602,975股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原董事尹辉先生于2020年7月31日离任,并于2021年2月2日离职半年期满,至此在其就任时确认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按照持股总数的25%进行解锁。因此,尹辉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重新计算为4,808,925股,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602,975股。

(2)报告期内,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1,602,975股系尹辉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减少所致。

2、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3、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658,600股,成交总金额12,754,7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1年4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200,000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80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5、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6、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7、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牟嘉云女士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1,700万股转让给其本人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阿巴马元享红利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与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上述私募基金产品分别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的表决权委托于牟嘉云女士。实施前,牟嘉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3,212,000股,占总股本的12.20%;实施后,牟嘉云女士及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123,212,000股,占总股本的12.20%。本次股份变动系牟嘉云女士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牟嘉云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048、2021-049)。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注:牟嘉云女士减持股份1,700万股系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牟嘉云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上期金额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除房地产行业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嘉施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嘉施利(泰国)有限公司、嘉施利越南有限公司、嘉施利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美国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

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出售或耗用而持有的开发用土地、开发产品、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周转房、库存材料、库存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开发过程中的开发成本。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发出材料、设备采用个别计价法。

(3)项目开发时,开发用土地按开发产品占地面积及所占地块的级差系数计算分摊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

(4)发出开发产品按建筑面积平均法核算。

(5)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和周转房按公司同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

(6)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早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在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按有关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有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晚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则先由有关开发产品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待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再按实际发生数与预提数之间的差额调整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十二)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报告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本财务附注七(一)9、10之说明。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七)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对其拥有或者控制;(2)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3)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3、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依据

公司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该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或者实物产量;(2)该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3)该资产的预计无形损耗。

对于达到预定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作为进行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的依据。

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

(十八)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三十)。

(十九)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十三)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三十)。

(二十四)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六)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二十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十八)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租赁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采用平均年限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变更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②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4、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变更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7)售后租回

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则卖方兼承租人和买方兼出租人均应按照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并区别进行会计处理。

在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出租人并将资产租赁给承租人之前,承租人可能会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但是,是否具有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本身并非会计处理的决定性因素。

如果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已经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则该交易属于售后租回交易。然而,如果承租人未能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那么即便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该交易也不属于售后租回交易。

(三十一)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安全生产费

2、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

(1)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3)该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套期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①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不存在除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资产租赁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后,采用简化会计处理。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注1]公司子公司嘉施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适用马来西亚法定的24%企业所得税率。[注2]公司子公司嘉施利(泰国)有限公司适用泰国法定企业所得税率,对税前利润不超过30万泰株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超过30万至300万泰株的部分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超过300万泰株的部分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3]公司子公司嘉施利越南有限公司适用越南法定的20%企业所得税率。[注4]公司子公司美国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适用美国法定的29.84%(包括联邦企业所得税21%、加州企业所得税率

8.84%)企业所得税率。

(二)税收优惠

2020年12月1日,公司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上述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11月15日,公司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1日,公司子公司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5月30日,眉山市东坡区国家税务局下发东坡国税通〔2012〕019号通知书,批准公司子公司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同意该公司在2011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以后年度该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登记,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意见的函》(川经信规产函〔2018〕822号),公司子公司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为西部地区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9月9日,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1日,公司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

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7年5月11日,成都市新都区地方税局下发新地税一所税通〔2017〕2535号通知书,批准公司子公司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同意该公司在2017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以后年度该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登记,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的规定,公司子公司洋浦云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子公司鄂州市新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农业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银行存款中,公司子公司辽宁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因诉讼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为459,569.25元,因使用受到限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58,925,522.56元(含在短期借款核算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之保证金687,668,000.00元),信用证保证金98,968,000.00元,期货套保保证金3,910,122.00元,定期存单11,200,000.00元,其他保证金224,395.73元,因使用受到限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期货账户余额16,938,713.45元因使用不受到限制,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未扣除。

除此之外,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续上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916,198.98元

按账龄披露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续上表)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说明:

1)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①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②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另,2015年公司收购新繁食品,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对于收购日以前任何潜在债务或其它或有负债导致公司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新繁食品原股东余帅、杨跃华、喻百川负责承担和赔偿。2017年6月16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余帅、杨跃华、喻百川三人应连带支付赔偿公司上述款项。2017年12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决自终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笔诉讼赔偿款余额838.36万元,经公司评估其偿债能力后,按100.00%比例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注2]公司子公司成都土博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博士)2014年向陕西杨凌新农夫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货款279.1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土博士未收到货,采购合同已终止,土博士要求退还预付货款279.18万元。经公司评估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后,按100.00%比例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注3]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服务)2015年向潍坊晶鑫化工有限公司预付140.54万元货款,用于采购融雪剂,多次催收无果,经公司评估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后,按100.00%比例对该笔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注4]公司子公司成都云图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黄兴华等前期借支备用金合计93.00万元,由于员工辞职,经公司评估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后,按100.00%比例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③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7、其他流动资产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工程物资

11、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12、使用权资产

其他说明: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二)1之说明。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4、开发支出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高计算确认。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4.05%,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调味品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其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根据成本法评估确认,土地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认。

截止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本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0,104,956.33元,本期无需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2)贵州盐业集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组合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4.05%,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调味品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

上述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16、长期待摊费用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原因如下:

2)应城化工在购买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盐华源公司)后按广盐华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合并,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9,738,932.3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1,460,839.84元。

3)应城化工在购买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复合肥公司)后按应城复合肥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合并,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30,210.8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4,531.63元。

4)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原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公司按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合并。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39,76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5,964.00元。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20、应付票据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2、合同负债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24、应交税费

25、其他应付款

(1)应付股利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情况

27、其他流动负债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29、租赁负债

30、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31、预计负债

32、递延收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四)4之说明

33、股本

34、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股份溢价减少1,570,098.99元系减少应城市财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所致。减少120,902,679.57元系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库存股转出减少资本公积所致。

本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5,983,100.04元系员工持股计划在等待期内确认成本或费用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35、库存股

根据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因股份回购累计支付的金额132,756,873.03元,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转销120,902,679.57元。

36、其他综合收益

37、专项储备

38、盈余公积

39、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收入计量原则:(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70,143,638.10元,其中,1,470,143,638.1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258,247,137.11元。

2、税金及附加

3、销售费用

4、管理费用

5、研发费用

6、财务费用

7、其他收益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四)4之说明

8、投资收益

9、信用减值损失

10、资产减值损失

11、资产处置收益

12、营业外收入

13、营业外支出

1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15、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一)36之说明。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4)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四)其他

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

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3、套期

(1)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具体情况

为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地经营效益。

(2)公允价值套期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本期套期工具收益为-20,703,243.97元。

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3)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4)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6,112,835.45元。

(5)本期收到的大额政府补助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嘉施利(泰国)有限公司49%股权,另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持有其他股东剩余51%表决权,合计持有嘉施利(泰国)有限公司100%表决权。

[注1]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6.55%。

[注2]公司直接持有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49%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注3]美盐集(应城)日化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4]荣成益新凯普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

[注5]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5%。

[注6]辽宁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2%。

[注7]贵州盐业集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8]湖北省益欣盐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00%,另控股子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合计持股100%。

[注9]益盐堂(应城)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10]嘉施利(应城)水溶肥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11]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31]成都成功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32]成都星辰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33]成都云耀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34]成都峰耀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35]成都空港游易王者互娱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36]贵州云图互娱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37]成都星耀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

[注38]公司直接持有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69%的股权,通过控股公司子公司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20%的股权。

[注39]湖北宙翔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40]公司直接持有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注41]公司直接持有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注42]公司直接持有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

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注43]雷波凯瑞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44]公司直接持有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注45]嘉施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46]嘉施利(泰国)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9%,另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持有剩余51%表决权。[注47]美国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48]嘉施利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49]公司直接持有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注50]嘉施利越南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51]师宗新繁食品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52]公司直接持有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注53]成都科努德贸易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成都云图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54]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成都云图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5%。[注55]成都瑞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56]应城辉腾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湖北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57]应城锐腾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湖北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58]襄阳云扬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湖北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59]武汉云耀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湖北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0]深圳超悦云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1]成都市锋锐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2]雅安合创互娱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3]西双版纳诚信王者网络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4]成都博耀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注65]武汉中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6]重庆美小虎网吧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王者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都云图锐展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合计持股比例60%。

[注67]公司直接持有雷波凯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雷波凯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注68]宜城翔云科技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宜城市宙翔化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69]成都丰云农服科技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70]黑龙江云瑞农资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一)2、七(一)5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7.97%(2020年12月31日20.4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8,00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57,500.00万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四)2之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因被投资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因被投资企业徐州艾易西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作为公允价值,对合同到期日较短,12个月以内现金流不进行折现,按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宋睿。本公司的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之说明。

(三)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注]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指实际取得的借款或开具的票据的起始和到期日期。在被担保方到期无法偿还上述借款或票据时,担保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为解决经销商的赊销问题,公司为经销商的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筛选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并向合作银行推荐进行融资,合作银行按照内部要求审查后提供贷款,贷款资金专用于支付公司(包含分子公司)货款,贷得款项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贷款总额控制,随借随还,同时公司要求经销商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241.00万元(其中华夏银行成都分行11,741.00万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5,500.00万元),担保的借款余额2,279.00万元(其中华

夏银行成都分行1,462.00万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17.00万元)。

2、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复合肥业务、联碱及化工业务及盐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二)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宋睿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17,770,000股,占宋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43%,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66%;公司股东牟嘉云女士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1,000,000股,占牟嘉云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采用合并范围内关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703,657.67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2、其他应收款

①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45,358,871.53元,其中,1,145,358,871.53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2、投资收益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注]外币报表折算差异、专项储备对净资产影响按平均发生计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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