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NY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
——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
——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884—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9524.1—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19524.2—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525—2012有机肥料
NY/T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
NY1109—2006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NY/T1978-2010肥料汞、砷、隔、铅、铬含量的测定
HG/T2843—1997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microbialorganicfertilizers
4要求
4.1菌种
4.2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产品剂型包括粉剂和颗粒两种。
表1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技术指标
有效活菌数(cfu),亿/g
≥
0.20
有机质(以干基计),%
水分,%
≤
pH值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有效期,月
6
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
单位:mg/kg
限量指标
总砷(As)(以干基计)
≤15
总镉(Cd)(以干基计)
≤3
总铅(Pb)(以干基计)
≤50
总铬(Cr)(以干基计)
≤150
总汞(Hg)(以干基计)
≤2
5抽样方法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
5.1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5.2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
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300~500g,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份,每份不少于500g。
6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按HG/T2843-1997的规定。
6.1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在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颜色、形状和质地,辨别气味,应符合4.2的规定。
6.2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NY/T798—2004中5.3.2的规定。
6.3有机质的测定
应符合NY525—2012中5.2的规定。
6.4水分测定
应符合NY/T798—2004中5.3.5的规定。
6.5pH值测定
应符合NY/T798—2004中5.3.7的规定。
6.6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
应符合GB/T19524.1—2004的规定。
6.7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应符合GB/T19524.2—2004的规定。
6.8As、Cd、Pb、Cr、Hg的测定
应符合NY/T1978—2010中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7.1.2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
b)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7.2判定规则
7.2.1本标准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8170—2008的规定。
7.2.1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7.2.2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8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生物有机肥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