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工作要求,省人社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
申报人员范围:一是省内一线人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军事院校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全职人才(与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二是柔性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需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不受国籍、户籍限制;三是按照人才政策“18条”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申报,确属在通过认定后再次取得重大业绩突破或突出贡献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确认后,方可再次申报。四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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