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2023年招才引智公告
军事科学院概况
1958年3月15日,经毛泽东主席决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成立,叶剑英元帅任首任院长兼政治委员。2017年7月19日,习近平主席亲自为新调整组建的军事科学院授军旗、致训词。军事科学院是全军军事科学研究的拳头力量,承担着加强军事理论创新、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加强军事科研工作组织模式创新的职责,肩负着加快发展现代军事科学、努力建设高水平军事科研机构的使命。
科研主体单位介绍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一
主要承担全军战略研究、联合作战研究和外军研究,是研究战争问题的主阵地和制高点,承担着深入研究战争、设计战争、外国军事等研究任务。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二
主要承担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宣传,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研究,党史军史研究和史料编纂等职能任务,具有马列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军队党的建设、军队人力资源、中国革命战争史等10余个研究方向。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三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四
主要承担军队建设发展研究,以及网络信息、后勤和装备等重大体系建设研究工作等。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五
主要任务是推出一批能够引领全军、全国乃至世界军事科技发展的创新成果,主要布局科技战略、人工智能、前沿交叉技术等多个先进新型科研领域。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六
主要承担军事医学领域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任务,重点开展“三防”医学、生物高技术、认知与脑科学、环境医学、作业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生命组学等研究,是我军最高军事医学研究机构。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七
主要承担核生化防护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以及化武履约、核生化安保与应急救援等任务,是核生化防护装备与技术综合性科研机构。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八
主要承担国防工程建设理论与规划论证,国防工程勘察设计,作战环境保障,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武器工程破坏效应,特种防护材料,爆炸冲击震动防护等研究。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九
主要负责战略管理链路运行和联合作战理论、实践的研究评估,为军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演训活动提供评估咨询。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十
主要承担数据资源建设与服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情报与咨询研究、网络建设与网络信息服务、大数据技术研发。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十一
主要承担军事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科及导师队伍建设、博士后管理、军事职业教育,以及研究生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等任务。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十二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十三
军事科学院直属单位十四
直接选拔招录军官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理学、工学应届博士毕业生中选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从国(境)外教育机构或者中外联合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经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国。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专业能力,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六)统一把关、审定对象。在用人单位考察考评的基础上,军事科学院对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
(七)核准确定、办理手续。拟招录对象经军委政治工作部核准确定后,及时组织人员报到、入伍训练、当兵锻炼和办理入伍手续。
四、授街定级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首次授街定级,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保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军官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补助等。以招录到北京市专业技术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为例:博士研究生约为13000元左右。
(二)住房保障。实行部队保障住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用人单位集体的宿舍或者公寓住房;军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按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符合分配公寓住房而未能分配住房的现役军官,单位发放租房补助费。
(三)福利优待。家属及子女享受部队医院免费医疗,父母、岳父母享受医疗费用优惠;持军官证在机场、车站等可走“军人依法优先”通道,享受购票、安检、候车、乘车、值机、登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各类景区公园可享受免票或优惠政策,乘坐公共交通汽车、轨道交通享受免票政策。符合相应条件后,享受家属、子女到单位驻地随军落户政策;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20天以上带薪休假,享受子女入托、小学优先入学、中考高招优待等。
(四)培养提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接受晋升教育、岗位专业培训、岗位资格培训、理论专业培训4种类型。录用单位还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进行其他专业培训,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科研理论、专业培训。
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一、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满足军事科学院招考岗位计划要求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要求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科级副职以下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招录聘用到北京市专业技术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为例:本科生每月工资约为11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约为120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约为15000元左右。
(二)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用人单位集体的宿舍或者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三)社会保险。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文职人员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享受免费医疗。
(四)福利优待。持文职人员证在机场、车站等可走“军人依法优先”通道,享受购票、安检、候车、乘车、值机、登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文职人员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穿着文职人员服装、佩戴相应标识。
三、职业发展
(二)培养提高。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军事职业教育,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4种类型。用人单位还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其他专业培训。
(三)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进
着眼科研创新急需、重大课题攻关、重要技术研发、重点领域建设,采取合同引进、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特招入伍等方式,面向社会有重点、有计划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研究生招生
博士后招收
军事科学院是全军最早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的单位之一,现有博士后站点21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长年面向军队、地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