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政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茂名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业经市政府十一届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茂名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抢抓“互联网+”时代发展新机遇,积极应对电子商务模式对传统经营模式的冲击和挑战,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全社会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发展,充分借力电子商务助推茂名经济转型升级,适应经济“新常态”,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南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茂名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产业联动、创新发展”原则,依托产业优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招大扶强,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应用创新,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市电子商务的网络零售额、企业数量、交易规模、从业人数、税收收入等明显提升,为全市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力。
——全市网络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企业网上采购和网上销售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30%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50%以上。
——建成5个以上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集聚区。
——培育5家以上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建成1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县区、园区)、1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建设。
1.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或电商物流园。(牵头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
按照“产城一体、差异发展”原则,鼓励县区、园区兴建电子商务集聚区,支持省级工业园区、河西旧城区等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商业楼宇改建电子商务基地,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电子商务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协同发展,着力建设集商品贸易、快递物流、融资支持等功能业态于一体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或物流园。至2018年,各区、县级市分别建成至少1个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或电商物流园。
重点支持市交投集团物流中心与高新区合作建设市级电商物流园;加快推动省市共建创新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茂南电商园、茂名高新区圆梦园电商孵化园、信宜电商物流园区建设。
2.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培育5家以上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阿里巴巴、京东、苏宁、食乐淘、顺丰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来茂投资,并以顺丰在高新区设立的粤西分拣中心为切入点,争取更多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我市并设立法人企业。
3.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鼓励依托我市实体市场、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茂名特色馆”、“茂名产业带”、“茂名新航线商城”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围绕我市工业、商贸业、农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建设3个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围绕我市石油化工、建筑建材、矿产加工、轻工纺织、南药、南玉工艺品和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创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我市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整合行业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推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
4.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重点培育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项目,建成1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县区、园区)、1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开展市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电商示范城市建设,积极申报并争取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
(二)实施“互联网+”战略全面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支持在工业支柱产业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实体购销与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支持骨干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其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普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30%以上。
大力推广“粮丰园商城”等电商模式,积极引导茂石化、茂名乙烯、新华粤、实华、众和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建立自营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开拓市场;加快石化产品供应链电商平台建设,提升全市制造业配套协作水平及资源配置效率;支持裕华家私等家私制造企业加快“互联网+”行动进程,推进个性化定制服务;积极引导建材、化工、农产品加工、水(海)产品加工、竹编、玉器、高岭土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化、专业化电商营销;积极引导终端消费类产品制造业中小企业依托“天猫”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B2C网络旗舰店,扩大市场销售份额;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开展在线采购与销售,提升企业网络营销能力。
2.推动传统商贸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茂名海关,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达50%以上。推动一批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线上优势来弥补线下不足,使传统单一的零售方式尽快转变为“实体与网络”的双轨经营融合。
积极推进本土网络购物平台建设,鼓励引导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明湖商场和品牌专营店等传统商贸实体企业建立网上平台,开展集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体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平台,着力打造一批立足本土、突出特色、面向全国的精品“网购商城”;以步行街等重点商圈为核心,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节点,大力引导“网上步行街”等网络街区建设,加快传统商业街区向线上线下互动的“消费云街”转型发展;鼓励“六百户”服装批发市场、汽车销售服务市场等因地制宜打造“网上市场”,加快市场交易和管理模式电商化升级;积极引导家居类专业市场相互合作,大力拓展现场体验、家装设计等增值服务,加快形成茂名网上家装市场新优势。
着力抓好全市村居级1902个电商示范点建设,对电商示范村(社区)、镇(街道)、企业、网商、物流园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形成示范效应,从而带动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抓住我市作为全国农村淘宝试点的机遇,结合农村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鼓励日用消费品经营户依托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融合发展。
3.推动农产品和农资电商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果局,市供销社,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扩大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幅增长。鼓励建设集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追溯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引导200个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粤西农批”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河西水果批发市场,进行电商化升级,加快冷链配送体系建设,发展生鲜电商;鼓励支持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依托优质稻米、特种水产、特色水果、花卉苗木等农业优势产业开展网络销售,积极打造农副产品品牌网站和品牌产品。
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农机、化肥、农药、兽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电子商务批发与零售交易,支持农资联盟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发展。
4.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5.推动社区生活服务电商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旅游局。)
鼓励支持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社区商业,借助电子商务面向社区提供网络零售和物流配送等服务,充分发挥客户粘性和门店资源优势,打造一批模式创新、服务亲民、便利快捷的“社区网店”。鼓励规范发展O2O模式、网络团购、“网订店送”、“滴滴打车”等新模式,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多样化、便捷化和本地化。
6.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茂名海关,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通过“互联网+外贸”,试点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推进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提供交易、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退税等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面的配套支持,提升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强与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等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努力构建便利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三)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中国铁塔茂名分公司,广电网络茂名分公司。)
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三网融合”,整合资源利用;促进全市宽带网络投资建设,3年内全市宽带网络投资完成30亿元,逐步实现“光纤到户”全市城镇区域覆盖、光纤宽带和数字电视覆盖全市行政村和60%的自然村、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3G/4G无线通讯网络实现全市全覆盖;促进通信运营商与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合作,支持发展规模化和服务创新的数据托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提升电子商务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村级信息惠民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发挥茂名粤西交通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区域中心级物流基地建设,完善电商物流中转、分拨中心规划布局;支持建设现代化、集约型物流园区和电商配送基地,鼓励发展基于移动定位、物联网等技术的物流配送服务,提升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水平;加快全市数字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同城物流配送体系和市县镇村四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推进“社区电商服务屋”、“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努力破解“城区最后500米”、“农村最后1公里”物流瓶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乡镇)合作建设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络。
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引进知名电子商务服务机构,支持电子技术服务机构、中介服务平台发展,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将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围绕软件研发、个性化定制设计、平台维护、网络推广、移动应用、创意美工、包装设计、代运营等业务,加快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新领域;支持重点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以合作、并购、业务创新等方式加快规模化和综合化发展。鼓励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加快推进O2O体验、C2B个人定制、手机APP、微营销,以及“云培训”、“云客服”、“云美工”等电商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与中关村管委会合作,引入创意设计产业和软件服务业。
4.加强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各高校和职校,市电子商务协会。)
联合高(职)校、培训机构和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分行业、分区域组织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培训,注重电子商务经营性人才的培养,3年内全市电商人才培训达3万人次;鼓励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与咨询作用。大力培养和引进电子商务领域平面设计、计算机编程、商业智能数据分析等复合型、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
(四)加大电子商务政策扶持。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市级财政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扶持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市、区(县级市)、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集聚区、重大项目、服务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和三大平台管委会也要建立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配套资金。
2.强化用地支持。(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加强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用地的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优先保障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和重点电商物流园区建设用地;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依法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
3.加强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各大商业银行,茂名银监分局)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中小电商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抵质押品范围。政府适度引导,引入社会资金组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鼓励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与各类投资基金加强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发展区域P2P网络小额信贷、网络众筹融资、网络供应链融资、网络保险、网络理财产品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及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市政府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发改、经信、商务、科技、财政、农业、统计、工商、邮政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年初依据本计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对本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督查,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各区和县级市政府参照市级建立相应制度。
(二)营造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茂名日报社,市各大媒体,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市电子商务协会。)
(三)加强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建立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统计制度,加强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分析。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预防和打击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的各类违法失信行为,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茂名市电子商务三年计划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
茂名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行动重点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目标
3年电子商务发展目标
2018年
全市网络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企业网上采购和网上销售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30%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50%以上。
建成5个以上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集聚区。
培育5家以上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建成1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县区、园区)、1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市商务局
加快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建设
建设电子商务集聚
区或电商物流园
至2018年,各区、县级市分别建成至少1个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或电商物流园。
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
龙头企业
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培育5家以上年度纳税达额100万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市工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平台
围绕我市工业、商贸业、农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建设3个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
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实施“互联网+”战略全面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
2016—2018年
支持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30%以上。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市工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推动传统商贸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达50%以上。
市供销社,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茂名海关,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推动农产品和农资
电商化发展
引导200个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果局,市供销社,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应用
2.推动本市高、中、低端500家以上酒店、旅店、食市、餐馆等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紧密合作。
市旅游局
市卫生计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推动社区生活服务电商化
鼓励规范发展O2O模式、网络团购、“网订店送”、“滴滴打车”等新模式,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多样化、便捷化和本地化。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旅游局。
服务电商平台,深入挖掘“民需民求”,大力促进餐饮、娱乐、培训、家政、婚庆、旅游、出行、家装、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和生活服务电商化发展。结合老小区改造、新小区建设及新农村发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区、村委电商服务站点,开展快递配送、网上代购代销、信息中转等便民综合服务。
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通过“互联网+外贸”,试点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推进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提供交易、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退税等服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面的配套支持,提升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强与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等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努力构建便利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茂名海关,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整合资源利用,3年内全市宽带网络投资完成30亿元,逐步实现“光纤到户”全市域覆盖、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
2.促进通信运营商与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合作,支持发展规模化和服务创新的数据托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提升电子商务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村级信息惠民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
市科技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中国铁塔茂名分公司,广电网络茂名分公司。
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1.支持建设现代化、集约型物流园区和电商配送基地,鼓励发展基于移动定位、物联网等技术的物流配送服务,提升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水平。
2.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乡镇)合作建设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络。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
引进知名电子商务服务机构,支持电子技术服务机构、中介服务平台发展,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
加快将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围绕软件研发、个性化定制设计、平台维护、网络推广、移动应用、创意美工、包装设计、代运营等业务,加快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新领域;支持重点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以合作、并购、业务创新等方式加快规模化和综合化发展。鼓励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加快推进O2O体验、C2B个人定制、手机APP、微营销,以及“云培训”、“云客服”、“云美工”等电商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与中关村管委会合作,引入创意设计产业和软件服务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加强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3年内全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达3万人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市各高校和职校,市电子商务协会。
加大电子商务政策扶持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市级财政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扶持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市、区(县级市)、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集聚区、重大项目、服务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三大平台管委会也要建立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配套资金。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强化用地支持
加强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用地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优先保障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和重点电商物流园区建设用地。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城乡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依法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加强融资支持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中小电商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抵质押品范围。鼓励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与各类投资基金加强合作。
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各大商业银行、茂名银监分局。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2016年
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年初依据本计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市商务局及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
营造发展氛围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茂名日报社,市各大媒体,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市电子商务协会。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统计制度,加强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分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三大平台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