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和工作抓手。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农业部种子局组织开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包括APP备案(手机终端)和PC备案(电脑终端),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为主,网下备案为辅。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湖北、四川、甘肃、吉林、新疆、江苏等省(区)备案工作进展较快,江西、海南、贵州、西藏、青海等省(区)尚未启动(详见附件)。各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重点督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做好备案工作,确保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等四类备案主体全部依法完成备案。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农业部种子局联系。为做好《种子法》贯彻落实工作,2017年农业部种子局将对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联系方式:
北京中园公司(技术支持)
010-59519955转8812,18618196521(李雄)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附件:
各省(区、市)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进展情况统计表
2016年12月28日
编辑:孔明
关键词:种子法;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PC;手机终端
图为济南龙泉种子公司经理卢建勇介绍小包装蔬菜种子使用方法和如何推广使用种子标签,以及目前条件下面临的困难。新《种子法》关于种子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顺应了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符合种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能推动有科研实力的种企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