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在对某农资店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货架上陈列着某农药待售,现场执法人员借助手机执法通查询,发现该农药产品标签上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与农业部登记的农药登记证号不一致,该农资门店涉嫌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现场共发现涉案农药31袋,当事人已销售涉案农药19袋,售价10元/袋,销售收入190元。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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