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质量,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健康和生命。近几年来,部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猪肉含有“瘦肉精”等,已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何营造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消费环境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解决认识不够问题。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命线。去年的禽流感,给很多家禽养殖企业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县双佳农牧公司因此在短短几个月里经济损失达到500多万元。同样在去年,我县的柑桔因“甲胺磷风波”在哈尔滨身价大跌,导致石门柑桔在整个东北市场销售疲软,尽管最终证实此事纯属个人捏造,但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质量安全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事关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大事,需要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并付出努力。
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当前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配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加强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明白哪些是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从而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要对广大消费者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使他们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对于上市农产品检测结果,除了及时在市场醒目处公布外,可定期汇总,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这样不但可以震慑不法经营者,也能使消费者明白哪些东西可放心购买,哪些东西要谨慎购买。
二、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解决方法单一问题。
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很多地方采取了“堵”的方法,如制订出台禁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公告,严格检验检测实行市场准入制等等。这种方法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在当前农业执法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以罚代管、以案养案”问题;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资经营放开,新产品层出不穷,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存在“堵不死”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堵”的同时,注重疏导。
据《农民日报》报道,今年中原大地夏收期间,已见不到大片大片焚烧秸秆的现象,政府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禁烧监控。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秸秆可以卖钱。麦收季节有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专门收购、加工麦秸,麦农因此而额外多了一笔收入,自然不会焚烧了。这就是堵与疏的两种绝然不同的两种效果。
所以说,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从重堵轻疏中摆脱出来,在禁用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时,也要相应地开发一些实用的绿色、无害农业投入品,群众认可后,就不会去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了。就石门而言,现在是全国柑桔、蔬菜标准化示范区,是全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绿茶优势区域,已获得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整体认证。要增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份额,就要在“疏”字上多下功夫。可以考虑把几十万亩的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起来,改良土壤或生产饲料;可考虑把九峰实业、双佳农牧的生猪、家禽粪便利用好,解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的肥料问题,扩大有机肥料的施用量,最终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
三、处理好供与求的关系,解决机制不顺问题。
近些年来,我们先后实施了“无公害行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客观地说,它们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一旦放松,就有垮下来的危险。这其中的关键是现在还没有形成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机制,而没有绿色农业投入品是难以生产出绿色农产品的。所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建立一种长效的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机制,怎样建立?我认为就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它们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在生产资料上包供、生产技术上包教、生产产品上包销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最终以优质农资换得优质农产品。我县的双佳农牧、九峰实业、北山牧业、烟草公司、金湘源等企业都与我县农户建立了这样的合作方式,形成了基地发展、农民
四、处理好主与次的关系,解决监管乏力问题。
目前,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从条条关系看,食用农产品安全职能分解在农业、粮贸、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商检等七个部门,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由于缺乏协调,执法监督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密切,使违法者有机可乘。从条块关系看,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执法主体”责任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导致地区与部门之间尚未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由于多头管理和缺乏协调机制,职权不清,管理效率不高,管理难以完全到位,给假冒伪劣农产品横行留下空档。所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可从立法上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如对农产品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产品生产监管;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等,按一个部门监管一个环节的方式进行理顺,彻底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不利局面,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