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
一、本公司设两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即质量部及车间质量管理员。
二、质量部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产的产品配方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质量部专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做到包装前校准称,包装中途再校称。对校不准的称要派专人检修。定量包装,每包重不超过规定重量的1%,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色泽、质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原料或配方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将产品送检。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第三条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产岗位人员、货物装卸人员负责,品控人员监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超过五万元)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第四条产品质量跟踪与客户投诉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内容: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第五条标签设计与签发管理
1、标签的设计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标签由质量部专人负责,应不定期的参加上级饲料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对文件的理解。
3、每种新标签在印刷前,需由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做初稿。
4、将确定的初稿内容符合标签要求后,经技术经理签字,再交采购印刷。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生产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铸就国盛口牌。
二、质量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齿轮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工厂作业指导书。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品在客户处加工合格率达到99%。
3、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
三、质量细则
1、生产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按要求、按图纸、按标准进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搞明白方可进行生产。不按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负责,返工产品不计报酬。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按原材料价格20%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理。
2、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库。即自己不生产不合格的产品,不接收前道流转下来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转下来的产品质量后道有检查把关的责任,如不检查,所造成的工时延误等损失由接收人负责。
3、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凡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要求的工艺、尺寸,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遗忘或漏检。一经发现未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对其所做产品重新全部检测。
4、每天检查本工序、产品工装夹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产标准。杜绝由于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废品和返工现象。由此所造成的产品报废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负责赔偿。发现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应即时上报并与更换,人为导致量具损坏者由操作工赔偿相应损失。各自保管好个人的量具,出现丢失,别人损坏,自行负责。
5、巡检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道工序、各个产品进行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操作工即时返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即时上报给厂部。
6、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7、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做好标记,并加以隔离:
(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3)次品、不算产值,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流出。
8、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多思考,多琢磨。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高的,经厂部研究上报总经理同意,必须执行。
一、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A:收集客户回馈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顾客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包括销售部的回应;
B:保证生产部主管在产品回收上能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决定如何回应消费者,确保销售部对每一询问的回应都是有根据的;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六)退货品管理制度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A、退回的产品由品管重新检验并做记录。
B、检验合格按合格品处理。
C、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D、检验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产部加工处理。
E、加工产品由品管检验合格才能出货并做记录。
《退货处理记录》
为提高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测绘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及《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1.1质量方针: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技术领先,信誉至上,靠一流的工作质量确保一流的产品质量。
2、在生产作业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部门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3、测量任务统一由队长承接,指定项目负责人,并通过项目测绘系统软件进行分配。
4、测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1测绘任务实施前,应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在生产中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及需用的各种物资,以能保证满足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为前提条件,仪器精度指标鉴定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4.2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遇到技术问题,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处理,但重大技术问题,或较多的变动技术设计,要报经队长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测绘生产作业中的工序产品,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其成果经作业员自检、互检,如实填写质量记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
5.1下一工序有权退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上工序产品,上工序应及时进行修正、处理。退回及修正的过程,都必须如实填写质量记录。因质量问题造成下工序损失,或因错误判断造成上工序损失的,作业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测量任务结束前,项目负责人要提交全部测绘成果资料,以供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产品质量的等级。
7、确定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质检人员在规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测绘产品质量的检查管理工作。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工作。质量检查员对其所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8、严格实施质量奖惩制度。
8.1对质量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8.2对违章作业、粗制滥造甚至伪造成果的有关责任人和不负责任、漏检、错检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查人员,依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辞退的处理。
8.3公司因质量事故造成损失对测绘委托人进行民事赔偿后,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安全制度规范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