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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
3、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通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我局的共同努力,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安排了20__0元资金,列入20__年财政预算,用于我县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和考核经费,充分体现出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也体现出了政府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
(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根据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编制了《__县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县人民政府审发,建立完善了《__县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__县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登记制度,强化了各部门的综合监管意识,初步形成了统一、权威、高效、协调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逐步迈入正常化轨道。
二、加大协调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的大中型餐饮业和小加工作坊为重点整治单位,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9件,当场销毁过期食品26瓶(袋),销毁了一年来查获的过期商品、劣质商品、假冒卷烟、夸大功效农药、假劣药品等20__多个品种;25000多瓶(袋、包、盒),价值2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净化了市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消费环境。2、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顺利。一是抓住全县大春粮食栽种的重要时节,制印了《水稻多样性优化栽培技术操作规程》、《玉米套种大豆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和《脱毒红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各1万份下发到全县89个村(居)委会和示范种植样榜区的农户,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减少粮食、蔬菜的农药、化肥污染,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控制;二是开展了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的管理;三是利用“__三月会”等节日开展农资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咨询活动,展示真假农资产品30余种,散发宣传单20__余份。
3、食品加工业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多渠道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了食品加工业整治工作,在电视台分两期滚动宣传22天,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4条,在“3.15”、“__三月会”等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发放材料1600余份。同时对67家食品加工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并与67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充分宣传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20__年1—5月,共对全县4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抽取样品53个,合格41个,合格率77.4。三是进行生产标准清理,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通过生产标准清理监督我县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合法、有效的生产标准;对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明确一切限期取证。
4、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活动。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10日—31日,组织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对全县7乡镇的37家学校集体食堂及13家学校周边小卖部(副食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共当场销毁四季豆78公斤,腐烂变质的番茄8公斤、辣椒3公斤,各种剩菜30余公斤,各种小食品19公斤,啤酒20瓶,果冻0.5公斤,同时还对1家销售生产标识不清食品的副食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保障节假日食品安全
(三)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四)认真做好简报的编发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条件有待改善;三是
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还不完善,有待健全;四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六是全县食品工业水平普遍偏低,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和各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已运行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三)开展半年督查工作和进行《__县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并兑现奖惩。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工作。
(五)认真组织好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
(七)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八)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培育企业的诚信观念,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是在XX大学大一及大二学生宿舍当场发卷填写,并当场回收的形式。
调查结果(调查中大学生们反馈的问题汇总):
调查结果表明,有23.3%的同学讲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放在担心的问题首位。从结果来看,同学们对食品添加剂比较反感,即使是食品添加剂,食品中也应该少加。由于最近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关于添加剂方面的,同学们对防腐剂,色素,塑化剂等添加剂比较熟悉,认为食品添加剂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尤其是化院的学生们,更是知道这些化学试剂对身体的危害之大。所以,食品添加剂就从食品安全问题中凸显出来了。
三:同学们分析总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泛滥的原因
调查结果中,可归纳出4个方面:第一,有26.3%的同学认为是因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金钱至上,甚至道德沦丧,也就是行业的诚信危机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第二,26.8%的同学说应该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所致,标准滞后,没有跟国际接轨,尤其是食品安全方面。还有25%的同学认为是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很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没有长远的眼光。通常买到问题食品,大多数人只是自认倒霉,没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15.8%的认为是公民的检举力度不够。对违法制作销售食品的工厂视而不见,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泛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雷工作取得实效
为切实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从2016年6月至11月份起开展为6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专项行动。沣水镇食安办高度重视,精心的安排部署了此项活动,成立了以镇食药所为主体的“扫雷”行动小组,制定了《沣水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责任明确,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调查摸底
通过摸底调查,我镇餐饮单位共有15家,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15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流通商家60家,。
2、“扫雷”隐患排查
此次行动主要是以农产品质量源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有力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3、抓好日常监管及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上半年共开展了如下食品安全扫雷隐患排查工作:暑假期间、“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普查、2016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宣传活动、“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2016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开展生猪、牛羊肉、豆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等工作。共出动了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80户次,食品生产企业9户次。
本工作方案适用____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____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应急反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执法科室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牵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2.风险信息收集
2.2各执法科室要将工作中获取到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告知食品生产监管科。
2.3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登记,并经____区质监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的批准及时上报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办公室和____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3.预警快速反应
____区质监局接到市质监局、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市应急指挥部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后,按照要求,立即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组织各执法科室采取以下措施:
3.3情况报告及通报____区质监局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其他地区,应及时上报市质监局处置。
3.5总结分析风险预警解除和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应急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经验教训,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质监局和区政府。
4.应急工作要求
4.1提高认识,加强领
导。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应预案,积极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4.2系统联动,果断应对。坚决服从上级的指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应按照市质监局的要求,及时、高效地做好辖区各项应急反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特事特办、高效灵活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进一步蔓延。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处置能力水平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传真: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初次报告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并立即报告市、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
(二)通信保障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九)宣教培训
关键词:食品安全调研方法市场需求统计数据
1食品安全检测仪的现状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一方面反映出了我国质检体系的不健全,需要专业机构对于食品进行重新检验。据调查发现,近些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食品安全的检验标准也不能及时更新,使得检验滞后于事故的发生,缺少保证措施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应该进一步对食品检测认证的扶持力度、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便适应不断发展的食品市场。
2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市场调查研究以及分析
市场调查有许多方法,对于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调查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市场调查方法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按选择调查对象来划分,有全面普查、重点调查、随机抽样、非随机抽样等;第二类是按调查对象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来划分,有访问法、观察法、实验法。在众多的调查方法中,根据现有能力和实际情况选用了比较具代表性的重点调查法和随机抽样法。
首先,针对使用人群的不同将调查对象划分为30、40、50及以上的不同的年龄阶段。然后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进行重点调查。
针对30岁这个年龄阶段的调查显示,在319名的受访者中,有289名知道该类产品,约占受访者总数的90.5%。对该类产品有明确认识,并知道其最基本原理的26人,约占总受访者的8.1%,有意愿主动接受该类产品的215人,约占受访者总数的67.3%。
对于40岁这个年龄阶段的调查显示,在267名受访者中,有233人知道该类产品,约占受访者总数的87.3%。对该类产品有明确认识,并知道其最基本原理的38人,约占总受访者的14.2%,有意愿主动接受该类产品的189人,约占受访者总数的71%。
而针对50岁这个年龄阶段的调查显示,在320名受访者中,有193人知道该类产品,约占受访者总数的60.3%。对该类产品有明确认识,并知道其最基本原理的10人,约占总受访者的3.1%,有意愿主动接受该类产品的275人,约占受访者总数的86%。
通过数据显示,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问题。随着受访者年龄的增长,对于该类产品的认知程度有明显的递减趋势。对于年轻人群,往往信息量大,可以通过多种媒介熟悉和了解信息。而随着受访者年龄的增长,相对于年轻人群来讲,信息收集渠道则相对闭塞。因此这样的数据信息便不难解释。从而我们应该针对年长人群进行该类产品的有针对性的宣传。加强认知,从而扩大产品受众。可以通过印制宣传册等方式进行直接宣传,结合市场,将会起到明显的作用。其次,数据也反应出,在50岁及以上的受访者愿意接受该类产品的比例也是最大的。这也反应出这类目标人群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心程度也最高,也最愿意对该类产品进行消费,因此针对此类人群的宣传更显得十分重要。
数据也反应出,相对年轻的30、40群体中,对于该类产品的了解认知程度明显高于50人群,但相对该类产品的消费程度不高。对于这种现象,应该采取措施使目标人群对食品安全的危害加以重视,使得他们在对产品的高认知率的情况下,能够进行主动的接受,并形成良性循环,使得认知与消费形成统一。其次,还有一些数据没有体现出的问题,需要进行分级对待。例如,将30、40群体与50及以上群体的产品定位分级对待。由于客观愿意,50及以上群体的自学与接收新事物的能力弱于年轻群体,因此应该着力将这一目标群体的产品进行功能上的简化与重组,可以采用设定专用控制数值的定性分析,取代传统的定性定量双重分析方法,在体积上与形态上也应该进一步简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使得该目标群体能够在实际生活中最大限度的使用该类产品。而针对年轻群体则应该在保留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创新,优化组合过剩功能,造型上尽量符合年轻群体的消费心理,从而扩大产品的生存能力。
3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未来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中毒经过
2009年6月29日中午,市第某中学李某等9名教师在朝阳市双塔区某饭店就餐,就餐10分钟后,相继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乏力、恶心、等症状,12时30分相继送往市二院进行救治。
2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
2.1流行病学调查6月29日中午,李某等9人食用了烤味鲜蘑(凉拌)、金针蘑炒粉、咸鱼大饼子、排骨小鸡猪蹄、血肠、鲜黄花菜炒肉,饸烙条。10分钟后,9人相继发病,其中,9人都食用了鲜黄花菜炒肉,其余的菜和主食有的食用、有的没食用,进食鲜黄花菜炒肉量大者,症状最重。邻桌同时就餐的人员没有吃鲜黄花菜炒肉,没有发病。
2.2现场卫生学调查患者就餐饭店位于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于2009年5月28日兑店,并于同日开始营业,饭店更名后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店主介绍店内后厨有5名从业人员,服务员4人,经双塔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检查,现场有13人不能出示健康体检证明。
3临床表现
4实验室检验
因中毒人员就餐所剩饭菜已作垃圾,双塔区卫生监督所对该饭店现存可疑食品(血肠、鲜蘑、鲜黄花菜)进行了采样送检,经检测金黄色葡头球菌未检出,鲜黄花菜中秋水仙碱经检索国内目前无检测方法而未进行检测。
5结论
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潜伏期和临床表现、现场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结果,按照GB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判定这是一起因食用鲜黄花菜引起的秋水仙碱中毒。
三是进一步挖掘技术执法潜能,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生产企业。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在查处食品质量案件中的专业执法优势,对巡查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展开立案调查。截止目前,立案调查98起,捣毁黑加工点5个,收缴罚没款110.6万元。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巡查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了巡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及巡查执法能力和水平,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采取集中学习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座谈讨论和聘请专家讲课相结合等方式,提高队内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定期培训及以老带新等分组方式,克服了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建队之初新人新手多等困难,发展到今天人人都是办案能手,各个都是执法骨干了良好局面。使得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调出人员成为基层办案主力,调入人员较快适应巡查执法工作,保证了巡查执法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稳步前行。
二、制约执法队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执法人员不足。目前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现有执法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由全队组成的3个执法组,不能满足对全市范围内食品获证企业进行巡查监管的工作要求。
(二)执法车辆欠缺。巡查执法队现有4台执法车辆中,仅有2台属食品巡查执法队固定资产,其余2台归还给市局食品处和稽查支队后,面临现有执法组无法开展巡查执法工作的窘境。
(三)办公条件紧张。巡查执法队现有办公室4间,其中执法二科和三科合用一间办公室,影响案件调查处理效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规范,增强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巡查监管法制化水平。
(二)完善“三位一体”电子监管模式框架,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健全完善培养教育机制,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打造一支“刚正、明法、博学、拓新”的专业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打假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缜密安排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静校长为组长、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罗珠仁批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活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使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
2、深入开展,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为抓手的,“珍惜合理利用零花钱”的社会实践活动,约束学生不围观和购买三无食品,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同时利用广播平台,向学生呼吁在上放学路上遵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等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努力发动家长的力量。实现真正的家校两手抓。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行政效率,引导正确消费,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及《**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台府办[2004]**42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字、数据和图像信息。
第三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简称“市食安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具体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客观、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收集与报告
第六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对收到的信息综合、整理后上报上级食安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并通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第七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与时限要求:
(一)各镇(场)、各部门制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重大措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及其阶段性实施情况应同时抄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并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次年**月**5日前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各镇(场)、各部门应将每月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于次月的**0日前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市食安委办公室应当将收集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于每月的**5日前综合通报有关部门。
各镇(场)、各部门原则上每月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不得少于**条。
(三)有关部门的食品监督监测抽检的计划及结果在报告上级部门的同时或向社会之前应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四)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在依照职责和程序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食安委办公室,并随时上报事故发展变化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0个工作日内提交事故查处情况的专题报告。
(五)各镇(场)、各部门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一季度的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资料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六)上级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收集和报告的信息要及时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
第九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凡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报告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搪塞。
第三章分析与评估
第十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须以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诂制度。
第四章通报与
第十四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的统一平台,逐步实现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信息的互通互联。
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库。
食品安全信息应经市食安委审核后方可。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渠道。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
第**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范围: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能够对我市的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通过有计划地监测获得的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通过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五)其他应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应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人对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的、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的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以及全市食品安全现状评价等。
第十九条对于重大、牵涉面广的食品安全信息,经市政府批准,由市食安委组织召开新闻会,统一向社会。
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的目的确定信息的形式。
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将所需的信息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安委综合、协调、审核后。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众网,及时向公众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