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农特产品交易市场是新建设的综合性农贸市场,现将市场摊位、铺面对外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市场运营的基本功能,集约节约利用公共资源。
二、市场的基本情况
对外招租的摊位、铺面位于市场的一层、二层、12#楼一层。一层、二层有摊位175个(含自产自销57个摊位),铺面48间;12#楼一层有铺面16个(除12、13、16号门面外)。
(一)市场功能分区
1.市场一层分为A、B、C、D四个区块,主要有蔬菜区、水果区、豆制品区、水产品区、清真食品区、水发区、卤制品区、熟食区、农户自产自销区。
2.市场二层主要有生鲜猪肉摊区、白条鸡摊区、干杂品铺面、土特产品专区、百货区等摊位、铺面。
3.12#楼铺面功能主要为糕点、面食、炒货等加工销售。
(二)市场摊位、铺面编号
1.市场一层摊位编号。按设计将每个相对独立的摊位称之为一个合围,每个合围可分为1-4个摊位。以“位置区域+合围编号+摊位编号”进行编号。
2.市场二层摊位、铺面编号。摊位以“T+顺序号”,铺面以“P+顺序号”进行编号。
3.12#楼门面编号。以“楼幢号+门面号”进行编号。
三、招租对象
1.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在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并提供交费凭证。
3.承租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并交复印件。
4.承租人在同一功能区仅可申报一个合围或半个合围或一个摊位或一个铺面。
5.承租人为青川县鑫源综合农贸市场内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同一营业执照仅享受一次承租人优先确定权。
四、定价依据与租金计费依据
我公司委托四川永瑞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招租摊位、铺面进行了现场调研与评估,出具了《估价报告书》。本次招租以《估价报告书》中的价格作为招租底价。
每个摊位合围的面积作为租金的计费依据,合围拆分租赁的以拆分摊位的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每个铺面以实际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最终租赁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五、招租方式
(一)采取竞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竞租会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属青川县鑫源综合农贸市场经营户专场竞租会;下半场属剩余摊位新租户竞租会。
(二)本次招租采取竞价与最高限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招租底价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租赁期限:1-3年。(不含自产自销区)
(四)竞价事项
1.由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按《评估报告》中评估底价组织公开竞租。
2.摊位竞拍次序,以合围、半合围、摊位依次竞拍。
3.同一摊位或同一铺面竞租价最高限额涨幅不得超过招租底价的30%。
4.同一摊位或同一铺面竞租报名未满2家,直接确定该摊位或铺面的承租权。
(五)自产自销
1.自产自销区属老百姓生产、销售、即销即离的特殊交易区,无固定销售摊位,不纳入竞租范围。
2.本区域只限农户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
六、参与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川县万众嘉园大门右侧二楼)
3.联系人:资产经营部
4.联系方式:0839-7204877王女士:159****7721
何女士:186****8101
(二)竞租保证金
1.摊位竞租保证金:一个合围4000元;半个合围2000元;一个摊位1000元。
2.铺面竞租保证金4000元/铺面;
3.竞得者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未竞得者,在竞租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报名保证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户名: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川农商行城区支行
账号:33050120000000996
(三)合同签订
1.承租人竞租成功,未按书面通知期限签订《租赁合同》,将取消租赁资格,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合同缔约损失。
2.合同签订时,承租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取整数到百元位)标准计收。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摊位、铺面,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七、优惠政策
八、其他披露事项
1.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摊位、铺面的使用权转让或者转租给第三方经营。
2.承租人经营所需要的证照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3.物业管理费参照青川县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县物业管理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0]11号文件,按1元/㎡收取。
九、其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摊位合围示意图及一层地域区位分区示意图及摊位、铺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