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抓实农产品销售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逐四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两补两看”,全力推进农产品销售,确保我州农产品“产得出、销得掉、价格好”,确保“不滞销、不亏本、不伤农”。通过以销促产、产销联动,推动产业集群成链发展,努力实现销售有渠道、企业有效益、农民有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村填报,乡审核,县落实,州统筹”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共同抓好农产品销售工作。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信息采集、研判推送、预警处置”进行农产品销售全流程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产品销售的属地责任。
(三)产销对接原则。按照“政府主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进一步加强产销对接,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
(四)利益联结原则。坚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处理好“农户、集体、企业”利益联结关系,坚决“不让一片菜叶烂在田里,不让一个老百姓因滞销返贫”。
三、工作机制
(五)建立政府收储机制。一是设立“州县共担、统筹使用、流程标准、公开透明”的黔西南州农产品收储保障金,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地方县(市、新区)财政各安排200万元,共2800万元,用于紧急收储生鲜易腐农产品、补贴市场差价、奖励做出贡献的企业等。二是各县(市、新区)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收储销售工作体系,负责解决本辖区内个体散户及中小微经营者等的一般性产销问题,遇到紧急、突发、重大,经研究确须向上报告的产销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并在工作中执行好州级的收储指令。三是州指挥部在接到县级指挥部的报告后,由州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决定启用黔西南州农产品收储保障金,进行紧急收储。
(八)建立包保助销机制。一是包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精准报送信息,及时发现问题,主动为所在村的农产品销售工作服务。二是包保单位要充分发挥“包保”带动和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出谋划策,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为被包保单位的农产品销售工作服务。三是十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专班、农业坝区、合作社等,要积极发挥专班及产业主体作用,提前研判,提前安排,主动为有关农产品销售工作服务。
(九)建立金融保险机制。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给予收储加工各类贷款及利息补贴、增信担保等,进一步加大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对因自然灾害、产品销售受阻、市场风险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及时启动农调扶贫险、防贫保险、新市民安居险、新市民就业险和农民扶助金进行补偿,确保坝区每亩年产值不低于8500元,其他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区域每亩年产值不低于2000元,发挥好保险兜底保障作用。
(十)建立调度会商机制。一是精准化管理,“专人负责、一周一报”逐级建立动态工作台帐,精准摸清农产品生产收储、企业承销、网络直销、“四险一金”、产销对接、带贫助农等信息。二是常态化调度,认真组织部门会商、政企会商、产销会商、东西部会商,做好农产品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的监测和分析,共同研判处置问题,按月通报有关情况。三是责任化落实,各级责任主体每季度要深入分析和敏锐把握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带来的机遇,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益,促进产、供、销各环节协调发展,更好地带动群众增收。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指挥长,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州直有关部门、各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黔西南州农产品销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州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各县(市、新区)要比照成立县级农产品销售指挥部,统筹抓好农产品销售各项工作。
(十二)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有关工作要求,把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新区)农产品销售工作纳入脱贫攻坚“两补两看”和督战督导内容,着力补功课、补短板,上下联动,全州一盘棋,既及时发现问题,又合力解决问题,坚决抓实农产品销售,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因工作不力,导致农产品滞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