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

农民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民以合作社的形式组织起来,能够增强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笔者通过对国家扶持农民合作社涉税政策的研究,提出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以供参考。

一、税收优惠政策概览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自2008年7月1日起享受如下有关税收优惠: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药,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合作社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二是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三是中药材的种植;四是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五是牲畜、家禽的饲养;六是林产品的采集;七是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八是远洋捕捞。

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一是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二是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数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1.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2.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余转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后利润及盈余分配给个人的,包括盈余公积金转增个人份额的。视为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应用举例

(一)增值税举例

A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5月共销售水稻6万千克,其中销售本社成员种植的水稻3万千克,销售非本社成员种植的水稻3万千克,销售价格为每千克2元(不含税),从非本社成员购入水稻的价格为每千克1.5元(不含税)。

情况一:若A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小规模纳税人。A社5月份的销售收入为6×2=12(万元)。

A社销售本社成员的3万千克水稻免征增值税,销售非本社成员的3万千克水稻正常纳税。

A社5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3×2×3%=0.18(万元)

A社5月份的增值税税负=0.18÷12=1.5%

情况二:若A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一般纳税人。A社5月份的销售收入为6×2=12(万元)。

A社销售本社成员的3万千克水稻免征增值税,销售非本社成员的3万千克水稻正常纳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A社5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3×2×9%-3×1.5×9%=0.135(万元)

A社5月份的增值税税负=0.135÷12=1.13%

根据案例可以看出,在A社销售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多销售本社成员产品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应当了解该政策以便获取增值税收益。对比发现,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同时合作社财务人员要根据本社经营波动情况合理选择按月申报或按季申报,以实现最大程度节税。

在涉及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时,应尽量通过销售给本社成员以享受税收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举例

A社应纳税所得额为(40-10-2)×25%=7(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7×20%=1.4(万元)。

三、政策运用注意事项

(一)农业合作社要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

(二)合作社必须是合法注册,真实经营的

个别合作社由经营农资的企业或者当地农业龙头企业领办,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就成了这些投资者的盈利工具,而真正的农民联合组织却发育困难,导致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亦不能体现农民合作社的“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

THE END
1.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 https://www.ynlf.gov.cn/info/4422/91895.htm
2.关注!农资领域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现行税收政策着眼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由“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产业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https://www.china-shenhua.cn/news/178.html
3.新洋丰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股市直击股票税收政策无较大变化,影响较小。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经过4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产业链一体化的竞争优势,已建成11大生产基地,具有各类高浓度磷复肥产能约990万吨/年,磷矿石产能90万吨/年,磷酸铁5万吨/年,配套生产硫酸280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硝酸15万吨/年。公司的硫酸、http://wap.stockstar.com/detail/IG2023041700015536
4.苏垦农发2023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公司在税收上享有优惠政策:苏垦农发自产农产品销售所得免征所得税,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苏垦麦芽销售自产麦芽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苏垦米业自产大米销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府粮食储备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销售自产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大华种业销售自产种子产品免征增值税http://yuanchuang.10jqka.com.cn/20230821/c649897605.shtml
5.涉农税收优惠政策6篇(全文)(一)、农产品优惠政和农产品范围界定 1、200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正式实施。对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明确: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称农业,是指种https://www.99xueshu.com/w/file8utc8sbq.html
6.农业公司税收政策是什么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 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 https://mip.64365.com/answer/lqxei/
7.加大特色农业扶持力度,2023特色农业扶持政策有哪些?1、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https://www.nongjiao.com/news/read-33296.html
8.史上最全:2016年国家农业政策大全!仅发一次,赶紧收藏!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https://www.douban.com/note/541638664/
9.农业税收政策50.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免税。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办发[2002]62号) 51.个体户销售农产品提高起征点。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销售农产品占总销售额超过50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hj6hnt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