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这些都是最近销售的台账,现在种子、农药好久卖的、卖到哪里,都一目了然。”近日,綦江区某镇农资经销商向检察官展示整改成果。
原来,今年5月,綦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辖区街镇赶集日期间,持续对三江街道、永新镇等11家种子农药经营店开展专项调查。检察官们经调查发现,部分种子农药店未依法建立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和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采购、销售记录与实际的采购、销售情况不相符,存在漏登记、未完整登记购销信息的情况,部分农药经销商甚至未依法将卫生农用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种子、农药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物资,混乱的销售管理不利于保证产品质量,也不利于农民进行打假维权。”检察官饶光兰抓住问题“要害”。
立案后,綦江区检察院及时与负有种子农药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诉前磋商,督促其立即着手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农资市场的安全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助推农资市场依法依规经营,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有了这种‘双向’追溯管理,一方面,农民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档案,追溯种子和农药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一旦出现假冒、套牌或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开展维权打假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收集农民对种子、农药的反馈及评价,调整产品生产方向,提升产品质量。”饶光兰介绍。
綦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立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筑牢检察公益保护的“防护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