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重要资源性产品、原材料进口,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昨日发布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该目录目前已经实施。
目录分为四个部分: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和资源性产品、原材料。鼓励手段主要是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口产品给予贴息支持。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第一部分是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主要指国内尚未掌握的先进技术,国家批准或核准的重点建设工程引进的先进技术。
第二部分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指目前国内尚不能自行研发制造,国民经济各领域急需的重要设备,以及为生产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所需进口国内尚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
第三部分是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主要是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目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范围内选择的重点行业。
第四部分是资源性产品、原材料。(周荣祥)
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
本报讯财政部、发改委、农业部等三部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应坚持“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农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弥补农民种粮的农资增支,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意见》同时明确,综合考虑当年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化以及国家财力情况,确定次年农资综合补贴规模。(郑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