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布局,提供政策支持、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主要依靠市场主体。
2.坚持共享发展、以农为本。以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为基础,以促进产加销、贸工农、农文旅一体化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业园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共享发展红利。
3.坚持创新驱动、产业集聚。推动技术集成、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公共服务创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聚合释放产业规模效应和联动效应。
4.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友好。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产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立足实际,整合资源,以建设宁乡花猪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全产业链为重点,创建粮食种植-加工-宁乡花猪养殖循环产业链体系,建设农业产业研究中心,以基础设施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休闲观光基地,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培育一批质量优、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形成宁乡花猪产品知名品牌,建成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实施主体和范围
三、工作重点
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宁乡花猪、优质稻米产业为特色依托,以构建完整产业链和农民持续增收机制为突破口,创建期内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一)实施宁乡花猪产业营销宣传与品牌提升工程
2.拓展宁乡花猪销售渠道。新建宁乡花猪美食体验馆、专卖店、商超和专柜。
(二)建设青龙寨宁乡花猪特色文化产业园
1.建设青龙寨宁乡花猪特色文化产业园公共服务体系。启动青龙寨托管和合作模式,完善园区规划设计,将青龙寨打造成为宁乡花猪科研中心、服务中心、展示中心、质量与监控中心。
3.建设宁乡花猪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宁乡花猪产品追溯管理数据平台、控制展示中心,建立宁乡花猪养殖企业监控和宁乡花猪产品追溯管理数据平台之间的链接,开发宁乡花猪产品追溯管理数据平台PC端和APP端。
4.建设宁乡花猪文化展示中心。全面挖掘和展示宁乡花猪的历史、养殖、特色及发展前景。
5.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产业园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和专家库,建立宁乡农业院士工作站2个,成立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专家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开展农村新型实用技术人才培训1000人次。
(三)建设宁乡粮食种植与综合服务中心
1.建设水稻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农作物选育创新,加强水稻良种示范推广及新产品研发。
2.市农业局设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站。流转耕地面积12.5万亩。
3.完善粮食种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利、电力、道路、绿化等设施建设。
4.建设粮食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水稻耕种、管理、收购、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
5.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开展水稻生产耕、种、收、植保、灌溉、烘干、转运、仓储、秸杆综合利用全过程机械化作业。
6.建设优质稻种植示范园。
7.发展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实现绿色养殖、种养平衡、循环利用。
(四)建设宁乡花猪保种和生态养殖项目
1.实施宁乡花猪保种繁育工程。建设宁乡花猪保种中心、保种场、宁乡花猪狮子头品系育种场,扩建宁乡花猪资源场、扩繁场。
2.建设宁乡花猪标准化绿色养殖示范场。
3.建设宁乡花猪绿色养殖循环利用示范点。对宁乡花猪适度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及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4.创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村。
5.对宁乡花猪保种和生态养殖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支持。
(五)建设宁乡花猪和粮食精深加工项目
1.实施兽药和饲料生产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宁乡花猪饲料生产企业,研发宁乡花猪新饲料、新兽药。
2.建设符合宁乡花猪屠宰要求的自动化屠宰和专用精细分割项目。
3.新建和改扩建宁乡花猪精深加工项目。
4.建设冷链物流体系。
5.建设米制食品等粮食精深加工项目。
6.完善产业园及宁乡花猪、粮食精深加工项目的水利、电力、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7.提升宁乡米的品牌效应,鼓励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国家标志保护产品。
8.对宁乡花猪和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支持。
(六)实施宁乡有机肥加工工程
新建和改扩建日处理农业废弃物能力达到300吨以上、自动化作业、具有全国示范性的有机废弃物转化中心。
(七)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旅融合开发项目
1.完善农旅结合的交通、水电、绿化、游道、宣传、游客接待中心、旅游环境提质等基础设施建设。
2.建设永盛村、罘罳村、金旺村、丰收村等休闲农庄和农旅示范点。
3.发展工业旅游,建设以湘粮集团宁乡产业园及现代资源集团为主、其他加工企业为辅的工业示范旅游基地。
四、保障措施
(二)创新运作机制。建立“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破解农民持续增收难、集体经济发展难问题。构建以土地连片流转为纽带、以农民养猪合作社与养猪大户为核心的“农民-村集体-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财政投入的资金通过村集体为主成立的合作社或园区国有公司(湖南宁乡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股权资金入股企业,年底参与企业分红,其中设立保底分红(5%)和浮动分红。从企业获得的股份分红20%归村集体或园区国有公司所有,作为管理运行经费,剩余80%通过合作社或园区国有公司分给农户,农户所得到的股金量按其向龙头企业流转的土地或交售的粮食量或宁乡花猪头数计算。
(三)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类涉农财政资金,积极向上争资,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业主投入为主体、社会和民间投入为补充的现代农业投入机制。提高财政支农投入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加大招商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到2019年,力争各级财政资金投入2.5亿元,撬动企业、农户等各类投入20亿元左右。
五、加强资金监管。产业园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资金使用要公正透明。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查处。
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投入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要求,为扎实推进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和投入原则
(一)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投入适用范围:宁乡市大成桥镇、双凫铺镇、老粮仓镇、流沙河镇和宁乡市农业科技园,根据产业园建设与发展需要扩展到金洲、双江口、回龙铺、坝塘、资福、青山桥等乡镇的部分区域。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按照本办法所设定标准如期完成相应的建设内容,否则不给予财政支持,项目建设风险及责任由项目申报主体承担。
(四)项目申报主体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近两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和诚信问题,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如发生相应投诉举报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项目申报企业应构建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对财政投入资金每年按“保底+浮动”的模式进行分红,每年“保底分红”为投入该项目财政资金的5%,每年“浮动分红”按照股权比例和企业盈利状况确定。财政资金股权所获取收益的20%用于村集体或园区公共事业发展,80%分配给项目所涉及农户。村集体或园区国有公司(湖南宁乡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享有股东所拥有的基本权利。村民需通过村集体或园区国有公司表达意见,无权干预企业或项目正常生产、经营与管理。
第二条项目投入内容
(一)宁乡花猪销售拓展项目
支持新建宁乡花猪美食体验馆、专卖店、商超专柜。
申报条件:
1.专卖店、商超专柜(国际国内大型连锁超市,以商务部门名录为准)地址设在县级以上城市,均为新建。专卖店、商超专柜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体验馆面积达150平方米并投资100万元以上,有工商营业执照并连续运营六个月以上(有门店租赁合同或者商超准入合同);
2.原则上按“五统一”标准(统一装修风格、统一“母子商标”、统一品牌宣传语、统一品牌服装、统一产品袋)装饰装修,同时配备营业间空调、肉产品冷冻柜,安装销售监控视频、销售业绩录入等设备;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3个体验馆,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万元,总投入30万元;遴选扶持30个专卖店、商超专柜,每个项目资金投入4万元,总投入120万元。
(二)宁乡花猪网络营销和电商平台项目
支持建设宁乡花猪网络营销和电商平台。
有专业网络营销团队及电商管理人员,销售的产品以宁乡花猪为主,在京东、淘宝、天猫等大型网络平台上线销售,宁乡花猪产品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1-2个项目,财政资金总投入50万元。
(三)水稻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水稻新品种选育及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1.在宁乡市域内建有100亩以上的水稻育种选育基地和相应的试验示范基地,有高级研究人员团队,有完善的科研管理体系;
2.新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1-2个项目,财政资金总投入100万元。
(四)粮食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支持建设粮食综合服务中心,为粮食生产经营者提供水稻耕种、管理、收购、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
1.服务半径5公里以上、辐射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受益农户3万人以上;
3.新建项目投资800万元以上、改扩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4个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50万元,总投入600万元。
(五)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支持建设区域生态种养结合循环示范工程。
1.申报主体建有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
2.养殖场占地面积100亩以上,种植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硬件建设水平为国内先进,配套有大型的储存设施及农用机械。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1-2个项目,财政资金总投入250万元。
(六)宁乡花猪保种繁育项目
支持建设宁乡花猪保种中心、保种场、宁乡花猪狮子头品系育种场,扩建宁乡花猪资源场、扩繁场。
1.申报主体取得宁乡花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养殖场建立完整系谱档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栏舍标准、粪污处理达标排放,种养平衡,环境优美;
3.新增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3个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总投入300万元。
(七)宁乡花猪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
支持建设宁乡花猪标准化绿色养殖示范场。
1.申报主体为宁乡花猪养殖场,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取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新建示范场面积达100亩以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存栏肥猪5000头或者能繁母猪2000头以上。改扩建示范场面积达50亩以上,新增投资50万元以上,存栏肥猪1000头或者母猪100头以上;
3.新建示范场每头存栏生猪综合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污、清洁治理、生态环保”的要求,实行雨污分流、粪尿分离,对粪便、废水等废弃物及时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通过自建或共建生物转化利用工厂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对外排放粪便、污水等污染物,所有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4.示范场实行绿色饲养,种养平衡,环境优美。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4个新建示范场,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总投入400万元;遴选扶持10个改扩建示范场,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20万元,总投入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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