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上思香糯种植所要求的园地选择与条件、种植、施肥、灌溉、病虫草害防治及采收的管理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上思香糯稻谷生产基地内绿色食品上思香糯稻谷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有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2978绿色食品稻谷
3要求
3.1园地选择与条件
3.1.1园地选择
按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规定,生产基地应远离工矿区、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
3.1.1.1气候条件
适宜的年平均气温为21.5℃,≥10℃的年积温6000℃—7000℃,1月平均气温12.7℃,绝对最低气温≥-4℃;年平均降水量1217.3mm,日照1600h以上。
3.1.1.2土壤条件
应符合NY/T391的要求,土壤质地良好,疏松肥沃,有机质含量20~25%以上;排水良好,地下水位1.5米以下,土层深达1米以上,PH值4.5—7.6。各污染物含量限值(mg/kg):镉≤0.40、汞≤0.40、砷≤20、铅≤50、铬≤120、铜≤60。
3.1.1.3水源条件
田地距水源近,可使用山泉水灌溉。生产用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不应超过(mg/L):总汞0.001、总镉0.005、总铅0.1、总砷0.05、六价铬0.1、氟化物2、粪大肠菌群10000个/L。
3.1.1.4大气质量
空气中污染物要符合NY/T391的规定,浓度限值(mg/立方米标准状态):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平均不高于0.30、二氧化硫日平均不高于0.15、二氧化氮物日平均不高于0.08、氟化物日平均不高于7ug/m3。
3.1.1.5交通条件
田地交通方便,有机耕路通达,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没有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并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3.2种植
3.2.1品种的选择及处理
3.2.1.1品种选择
选用无检疫性病虫害,品种纯正的种植品种:上思爱白糯和上思爱麻糯。
3.2.1.2晾晒种子、清水选种
选择晴朗天气,晾晒种子5h~6h;用清水浸种0.5h~1h,清除上浮的瘪谷或不饱满种子。
3.2.1.3消毒、浸种和催芽
用2%吡唑酯·咯菌腈·精甲霜或32%戊唑·吡虫啉600-900毫升/100千克种子,消毒种子10h~12h;冲洗干净,浸种24h,每隔7h~8h换水一次;将吸饱水的种子盛入透气的器具中,沥水、保温、保湿催芽。
3.2.2播种
3.2.2.1播种时期
每年7月上中旬播种。
3.2.2.2秧田准备
播种前10d~15d,统一灭鼠,犁耙沤制秧田。播种前2d~3d整地、耙平,清除杂草、杂谷秧苗。播种前排水、筑围埂、开环沟、起厢、平整,厢面宽1.0m~1.2m,厢间距40cm~50cm,沟深10cm~15cm,厢长不超过15m。每平方米均匀撒施腐熟细碎农家肥1kg~1.5kg作为基肥,滚压土肥融合。
3.2.2.3播种密度
合理疏播,每666.7㎡秧田播谷种1.5kg~2.0kg。
3.2.2.4大田准备
移栽前5d~10d耙田沤田,移栽前1d~2d均匀撒施基肥,耙田平整,达到肥土融合。
3.3施肥
3.3.1施肥原则
充分满足稻谷对各种营养元素的需求,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所施用的肥料都是经过农业部门登记或免于登记的肥料,并严格筛选,对环境和品质无不良影响。生产基地根据土壤和叶片的营养分析进行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
所施用的农家肥采用的原料(包括人畜禽粪尿、秸秆、杂草、泥肥等)在制作堆肥时,都经过高温发酵,以杀灭各种寄生虫卵和病原菌、杂草种子、使之达到生产绿色食品卫生标准。严禁施用未腐熟人粪尿。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肥料种类的选取应以农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主,化学肥料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在保障稻谷营养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减少化肥用量,兼顾元素之间的比例平衡,无机氮素用量不得高于当季稻谷需求量的一半。
3.3.2施用肥料种类
腐熟农家肥及商品有机肥料、腐殖酸类肥料、微生物肥料、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料)、无机(矿质)肥料和叶面肥料等商品肥料。
3.3.3施肥方法
3.3.3.1及时施秧苗肥
秧苗长至2—2.5叶时,每666.7㎡秧田施腐熟粪水250kg或尿素1.5kg、氯化钾2.5kg作断奶肥。七天后每666.7㎡秧田再施腐熟粪水(或沼气液)500kg或尿素5kg或氯化钾5kg作壮苗肥。秧龄达到25—30d,叶龄4—6叶即可移栽。
3.3.3.2施足基肥
每666.7㎡施足腐熟农家肥667-1000kg,或商品有机肥200-300kg配合商品复混肥料5-10kg或氯化钾3kg使用。
3.3.3.3及时追肥
插秧后5d,每666.7㎡大田施商品复混肥料8-10kg、尿素2kg。在孕穗后期,如发现禾苗长势缺肥,再增施腐熟粪水(或沼气肥)150kg或尿素3kg。
3.4灌溉
3.4.1
灌溉水无污染,水质符合NY/T391的要求。
3.4.2
移栽时保持浅水层2cm~3cm。移栽后30d~35d,排水晒田,晒至叶色退淡,叶片挺起为度。孕穗期、抽穗期保持4cm~5cm水层管理,扬花期灌溉6cm~10cm深水层,灌浆期湿润灌溉,黄熟期晒田至微裂、下田不陷脚为宜。
3.5病虫草害防治
3.5.1防治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优先使用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利用物理措施和生物措施为主,必要时使用低风险农药”的有害生物防治原则。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严格按照合理稀植,科学施肥,科学灌溉、适时晒田的方法,以农业措施防治病虫害。
3.5.2防治方法
3.5.2.1农业防治
选择抗性强、优质的水稻组合品种,进行健身栽培,中耕除草;清洁田园,冬季休耕或适度翻耕晒土;种植密度科学合理,加强管护,增施P、K肥和有机肥;创造条件繁殖饲养水稻害虫天敌。田间除杂—要在孕穗期和齐穗期各巡查一次,拔出稗草和杂株等。
3.5.2.2物理防治
采用黑光灯、震频式杀虫灯、黄板等物理装置杀鳞翅目、同翅目害虫。
3.5.2.3化学防治
根据防治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为害特点,提倡使用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并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3.5.2.4农药使用方法
根据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执行。宜一药多治或农药的合理混用。防治措施见附录A。
3.6收获、运输、贮藏
收获时,必须实行分收、分打、分晒,不能与其他稻谷混杂,质量要符合NY/T2978的标准。晒干(含水分<13%)后,风除杂质,
运输过程要单独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暂时未能运走的,要放在清洁、干燥、通风、无虫鼠害处暂贮,不能与农药和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以及非绿色食品稻谷混贮。
附表A(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稻谷主要病虫害及其防治方法
表A.1给出了绿色食品稻谷主要病虫害及其防治方法
病虫害名称
防治时期
防治措施
消毒、浸种
浸种期
稻蓟马
7月
1、合理种植。
2、每亩用10%嘧菌酯悬浮剂按75毫升兑水喷雾,或48%噻虫啉7-14克兑水喷雾,或5%多杀霉素40-50克兑水喷雾等。
稻叶蝉
8月
2、物理防治利用该虫的强趋光性,6-8月在盛发期采用灯光诱杀。
3、每亩使用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2-4克兑水喷雾,或2%苦参碱水剂30-40毫升兑水喷雾,或20%啶虫脒可溶液剂兑水喷雾等。
稻纵卷叶螟
8月下旬
1、冬季和早春结合积肥治螟,挖光草子留种田的稻根,捡净春花田的外露稻根,特别注意清除河边、塘边、田边、沟边的杂草;灌水灭蛹,在幼虫快化蛹时,结合搁田放燥田水,或仅留薄皮水,使化蛹部位降低,等到大部分幼虫化蛹时,再灌水10-12厘米,保持3天,可消灭大量虫蛹。
2、分蘖期,每亩用30%茚虫威悬浮剂6-8毫升兑水喷雾,或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15-20毫升兑水喷雾,或2%多杀霉素微乳剂150-200毫升兑水喷雾,或35%氯虫苯甲酰胺水分散粒剂4-6克兑水喷雾等。
稻飞虱
8月、9月、10月
2、每亩用25%噻嗪酮可湿性粉剂按30克兑水喷雾,或200克吡虫啉可溶液剂7-10毫升兑水喷雾,或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2-4克兑水喷雾,或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12-16克兑水喷雾等。
稻叶瘟
9月中下旬、10月
1、根据当地预报及时检查田间症状。合理施肥,多施农家肥,节氮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病力,减轻发病;浅水勤灌,防止串灌;烤田适中。
2、每亩用8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65克兑水喷施,或5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140-200克兑水喷施,或80%三乙膦酸铝可湿性粉剂117.5克兑水喷施,或2%春雷霉素水剂80-100毫升兑水喷施等。
1.本规程规定了上思香糯生产的产地选择、栽培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应用于本县上思香糯的种植生产。
2.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形成本标准的条款
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定义
GB/T135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生产基地选择
种植基地应选择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生产环境。
气候条件:种植水稻的基地位于姜家店乡种畜场,全年无霜期145天,年平均气温4.1℃,年降雨量620mm。
土壤条件:土壤耕层较厚,多以黑钙草炭土为主,适合上思香糯种植。
水质条件:灌溉用水资源丰富,水温水质好,没受到工矿企业污染影响,是理想的农作物灌溉用水。
气候条件:种植区域距市区约20公里,远离市区厂矿,无污染,空气良好,有利的生态环境,为农作物生长发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5.种植技术规程
5.1品种选择
5.1.1以“熟期适宜,抗逆性强,米质优良,产量稳定”为原则,选用经审定通过具有抗性强优质品种质量达到了种子分级标准一级以上,每公顷30公斤种子。
5.1.2应选用有机种子,如无法购买到有机种子,可选择用非有机种子,禁止使用转基因种子。
5.2育苗技术
5.2.1播前准备
a.苗床的选择:选择无污染、地势平坦、背风向阳、水源方便、土壤肥沃、PH值5.5-8.5的地块,排水良好、采用深沟高床育苗。
b.稻草覆盖置床:提早扣棚预温,利用秋季封冻前稻草覆盖置床,减少冻层,3月中旬扣棚预热,提高地温。
c.备好育苗床土:选择盐碱成分低,PH值5.5-8.5,杂草籽少,土质肥沃的土壤,可夏季备床土,伏天高温造肥法,消灭病原菌,防止盐碱浸蚀,尽可能避免春季备床土。
5.2.2整地作床
a.苗床规格:采取大棚钵盘育苗,棚高1.7~2.1米,床宽5~8米,棚长根据所需面积而确定。
b.秧本田比例:中苗1:70~1:100,公顷本田需育苗田100~150平方米。
c.做床施肥:秋整地、秋作床、秋施肥,作床后早春浅耕10~15厘米,消除根茬,打碎坷垃。
d.于面床土配制。将备好的育苗床土过筛后待播种用。
5.2.3种子的选用及处理
a.品种选择:根据自然条件,选择当地优质品种。
b.种子质量:种子必须达到二级以上等级标准。
c.选种:用清水反复冲洗种子。
d.消毒:温水浸种消毒,防治水稻立枯病。
e.催芽:将浸好的种子,置于30~32℃条件下破胸催芽,当芽率达到90%以上,芽长2~3毫米,停止催芽,应放在背阴处摊平晾晒待播种。
5.2.4播种
a.播种期:当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5~6℃即可播种。利用稻草覆盖床和提前扣棚预热条件下,4月1日可开始播种,4月5日结束。
b.播种量:发芽率在95%以上的种子,钵盘育苗每穴2~3粒,每盘561穴,播芽种1~1.2两。
c.覆土:播种后覆土厚度0.5~0.8厘米,并及时盖好保温膜。
5.2.5秧田管理
a.温度管理:播种至出苗密封保温,晚上遇零度以下气温时可用草帘将棚群围上,防止冻害。出苗至3叶一心期,棚内温度要控制在18~22℃。
b.水分管理:出苗撤膜后及时浇一遍透水,将土盖敲掉,有露籽的要覆土。以后浇水要本着浇水就浇透,否则就不浇的原则,以保持植株的健壮和根系的活力。
c.预防立枯病:在秧苗1.5叶至插秧,使床土始终稳定在PH值5~5.5之间,有效抑制立枯病的菌性生成和繁殖,保证秧苗健壮生长。
5.2.6整地及插秧
秋翻地,翻深15~18厘米。也可进行旋耕和翻旋结合,翻两年旋一年的方法。
⑴泡田水整地:要做到早放水早泡田。插秧前4~5天,结合施底肥进行水整地。
⑵本田施肥:底肥:施入农家肥,结合水耙地施入土壤耕层中;严禁使用硝铵或其他非有机食品种植生产的肥料。
⑶插秧:当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2~13℃,插秧期为5月10日至5月20日,不予5月苗、不插6月秧。插秧规格为高肥地块,株行距为30×20~25厘米;中肥地块株行距为30×13.3厘米。每穴一钵或3~4株。
5.2.7田间管理
5.2.7.1科学灌水:插秧以后,水层为苗高2/3进行护青;返青至6月末浅水灌溉保持水层,进入6月末至7月上旬可排水晒田,既控制无效分蘖,又可促进根系发达;孕穗期要保持寸水,抽穗至黄熟初期间歇灌溉。距收获前10~15天停水。
5.2.7.2除草:主要以人工除草为主。人工除草的方法是:在水稻生长期间要进行人工拔除大草两次。
5.2.7.3防虫措施:主要害虫有负泥虫、二化螟。防治的方法是搞好水层管理,利用水层的深浅,干湿交替,避免和减少虫害的发生。还要使用人工捉虫或天敌进行防治,以免虫害对作物的生长发育产生危害,有较好的防虫效果。
5.2.7.4防病:主要病害有稻瘟病和纹枯病。
A、稻瘟病属菌性发生和传播病害。
防治的办法:
a.应选用抗病品种。
b.加强栽培管理。在培育壮秧的基础上早插秧,注意合理施肥,氮、磷、钾配合施用。尤其要注意氮肥不要施得过多、过晚。此外,在井灌区要采取渠首增温技术,提高水温。
c.减少菌源。地块发病严重田,应妥善处理好稻草,尽量清除干净散落在田间道上和池梗上的稻草
d.纹枯病属于生理性病害。要在水稻分蘖期进行行间中耕两次,改善土壤的通透性,增强根系的活力,能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
5.2.7.5收获:水稻完熟达到90%即可收获。要做到:边收边捆,捆小捆,码小码,搞好晾晒,及时拉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思香糯生产加工中原料、生产设施及生产工艺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以上思香糯稻谷为原料进行的生产加工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NY/T419绿色食品稻米
NY/T658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上思香糯,是上思县当地所产糯稻经清理、砻谷、碾米、成品整理等工序后制成的成品。
4.原料
来自于上思县的香糯稻谷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原料应新鲜、洁净,无腐烂、变质,且符合NY/T2978标准。
5.生产设施
5.1厂区环境
5.1.1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5.1.2厂区及周边100m之内应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产品卫生的设施。
5.1.3厂区及周边100m之内应禁止饲养畜禽及其他动物。
5.1.4生产过程中废水的排放或处理应达到GB8978的二级排放标准。
5.2厂房及设施
5.2.1车间按工艺流程要求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环节。
5.2.2车间地面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应有布局合理的排水系统。
5.2.3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防腐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
5.2.4车间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无毒、不易脱落的材料,屋顶结构要有适当的坡度,避免积水。
5.2.5车间门窗应完整密封,并设有防虫、蝇、鼠装置。
5.2.6车间内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应有防暴灯罩或采用其他安全照明设施。
5.2.7包装车间应装有换气或空气调节设备,进、排气口应有防止害虫侵入的装置。
5.3卫生设施
5.3.1车间出入口处应设有消毒设施。
5.3.2更衣室应与车间相连,且宽敞整洁。更衣室内应配有足够的更衣柜及鞋柜。
5.3.3与车间相连的卫生间内应设有冲水装置和洗手消毒设施,并配有洗涤用品。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卫生,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
5.4生产设备
5.4.1加工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5.4.2与水接触的加工设备、器具应由耐腐蚀、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
5.4.3设备中与物料的接触面应具有非吸收性,无毒、平滑,应耐反复清洗、杀菌。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有效的清洗和消毒。
5.4.5计量器具应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6.生产工艺
稻谷→*稻谷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脱壳→谷糙分离→碾米*→分级米筛→抛光→色选→包装*→入库
标注*号的工序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6.1原料清洗整理
6.1.1原料处理
原料用推车推进下料坑,均匀倒下,并定时清理筛网上杂物;原料仓地面散漏的稻谷应经常清扫,避免运料车来回碾压,影响出品率。
6.1.2稻谷清理
6.1.2.1筛选
6.1.2.1.1使用前应对筛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进口、出口及中间管道应通畅,无杂物堵塞现象,传动带松紧适度;筛面平整,筛孔畅通、无破损;各部连接件紧固,传动部分润滑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牢固。
6.1.2.1.2开车时,待空车运转正常后再进料,并逐渐增加进料量至正常负荷;观察、调节进料流量,满足筛子流量要求,使物料沿筛面宽度方向分布均匀;及时清除进料斗内的草、麻线及塑料袋等杂物,定时清理筛面,保持筛孔畅通;根据稻谷中杂质的含量情况和流量大小,掌握调整进出口吸风道风门,吸风效果应控制在保证不吸出完整的谷粒为宜;
6.1.2.1.3经常检查稻谷筛选质量、下脚含粮情况,如发现不符合工艺要求时,应查找原因,调整控制,保证筛选效果达到以下要求:
①初清筛:大于直径14mm的杂质基本除净,大杂质中不得含谷粒,除泥沙效率在65%以上,除轻杂效率在70%以上;
②振动筛:大杂质中含粮不超过1%,轻杂质中含粮不超过1粒/kg。
6.1.2.1.4设备在运转过程中,若发生机体剧烈振动,异声、电机发热等情况,应即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做好记录;停车前,应先停止进料,待物料放完后,再关闭电机;停车后,应清除筛体积灰和杂质、彻底清理筛面,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6.1.2.2去石
6.1.2.2.1检查去石设备是否完好,筛面及出料口内有无异物。
6.1.2.2.2进料后,先调节进料装置,使流量正常稳定并沿筛面宽度方向均匀下落,流量一般不应超过额定量±10%,不得忽大忽少;生产中电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进风门,稳定风量,保证去石效果;调节风量,使稻谷在筛面或去石板上呈松散悬浮状态,悬浮高度约30-40mm;去石筛面,匀风板和进风门要保持畅通,若不畅通,及时清理;采用二道去石,保证去石效果达到以下要求:第一道去石砂中含稻谷,每公斤含稻谷不超过50粒;第二道去石谷中无砂,净谷中含并肩石不得超过1粒/kg,两道去石效率在95%以上;停机时,应先停止进料,随即关闭去石机和风机,最后关闭风门。
6.1.2.3磁选
6.1.2.3.1检查进口、出口的金属物及杂物是否清除干净,传动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6.1.2.3.2在运转过程中经常清除进出口的金属物和杂物;调整物料流量,保证达到磁选的正常设计效果。
6.2砻谷脱壳
6.2.1使用前应检查胶辊两端紧固螺丝,胶辊有无大小头及铁钉或硬物嵌入,进行静平衡校正,调整合适压力。
6.2.2启动设备,待空车运转正常后再进料;校准压力,保证脱壳率,稻谷脱壳率应在80-85%,并检查砻下物脱壳率和碎米含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随时检查进料闸门,如有杂物阻塞,应立即清除,保证正常的流量,以每厘米胶辊接触长度每小时产糙米80-100kg为宜;作业过程中若出现本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调整操作或停机检查;如遇生产中突然停车,应立即检查进料闸门是否自动关闭,辊筒是否自动松开。再开机时,应将辊筒上留存的稻谷清除,并待空车运转正常后,再进稻谷。
6.3谷糙分离
6.3.1检查各层筛面是否有糠灰积聚,筛面是否平整;检查筛面倾角是否适当。
6.3.3谷糙分离效果要求:回砻谷中含糙米量不应超过15%;净糙米中含稻谷粒不应超过8粒/kg;回本机流量不应超过净糙流量的50%。
6.3.4经常检查各个出口的物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注意调整流量,防止流量过大或过小而影响分离效果,清理筛面,清理时应用刷子或胶片刮板刮刷。
6.4碾米
6.4.1检查碾米机出口、进口及内腔有无杂物及糠粉积聚、堵塞;碾米机米筛、碾辊、压条、米刀、米机盖及螺旋推进器等有无破损,有无糙米不经存料斗直接冲入碾白室的现象。
6.5分级米筛
按NY/T419和合同要求,准确调整大米中碎米含量。
6.6抛光
6.6.1检查抛光机进水是否呈雾状。
6.7色选
6.7.1打开空调器使室内温度保持在20°C左右,并检查色选机是否正常。
6.7.2启动设备,作短时工作,待运转正常再下料;调节流量,使大米沿色选机趟槽均匀下落,清除黄粒米等异色米粒,保证色选效果。
6.8包装
6.8.1按产量备足打印生产日期的编织袋,小包装及缝包线;检查振袋、夹袋、缝袋、皮带运输等装置运转是否灵活、平稳;校正计量称是否准确,大米质量应符合NY/T419规定。
启动设备,待空转正常后再进行开机打包;正确计量,每班前抽包计量,使大米每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大米打包前必须经检验合格,打包时必须附有该批次大米的检验合格证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返工;打包时要防止大米抛散,缝包时发现缝口跳针、崩线,应停机查明原因,加以排除。不得有破口包入库;包装应符合NY/T658的规定,包装物上应注明标准代号、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指南、食用方法、产品等级等标志。
上思香糯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一、地域范围
上思香糯保护范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十万大山北麓,既是中国氧都、又属珠江源头:东与钦州交界,南邻防城区相隔十万大山,西和宁明县接壤,北靠扶绥、邕宁县。东西长67.5公里,南北宽52.5公里,总面积2186平方公里。县境内三面环山,西面低,地形复杂:以丘陵为主,其中中山占31%、低山占17%、丘陵占43%、平原以明江谷地为主(冲积小平原)占9%。上思香糯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上思县的思阳镇、在妙镇、叫安乡、平福乡、华兰乡、南屏乡、那琴乡、公正乡等8个乡镇及其管辖的80个行政村和国有昌菱农场。保护范围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07°32′-108°16′,北纬21°44′-22°12′。区域生长面积5.5万亩,产量1.67万吨。
二、独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上思香糯种植区域主要为明江谷地(冲
积小平原)和丘陵小盆地。全县水稻土划分为淹育性(63227亩、占水稻土面积31.7%)、潴育性(86828亩、占水稻土面积43.7%)、潜育性(35553亩、占水稻土面积17.8%)和沼泽性水稻土(13255亩、占水稻土面积6.7%)。全县适宜种植上思香糯的水稻土有5.5万亩,土壤PH值在4.5—6.5之间,土层较为深厚,质地较好:机质含量达1—2%的占37.4%,平均值1.36速效磷含量4.3ppm,超过10ppm的占27.1%;速效钾含量平均值65.3ppm,超过50ppm的占60%。本县金属矿极少,土壤有害微量元素含量极少。目前开采的只有石灰石矿,没有开采的金属矿山,所以没有开采金属矿山可能造成重金属污染农田的隐患。上思香糯种植区域内稻田土壤质地优良,有利水稻正常生长,适宜发展无公害水稻生产。
在上思,五色糯米饭是普通老百姓过农历三月初三必不可少的食品: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前后,上思县的群众会采来枫叶、紫蕃藤、黄花或栀子、红蓝草等,制作出不同颜色的汁液,其中黑色是主色,是用枫叶放在臼中捣烂后泡入一定量的水中,泡上半天,或者放入锅用中文火煮至七八十摄氏度,然后过滤即取得染黑米的汁。红、黄、紫等颜色则是分别用红兰草、黄花、紫蕃藤等植物捣碎放入适量的水煮开,就可以得到红、黄、紫色的汁液了。用这些植物的汁液分别把糯米浸泡一个晚上,使糯米染上不同的颜色,然后合而蒸之,就做成了五色斑斓、味道香醇,象征生活美好、五彩缤纷的五色糯米饭。五色糯米饭所有色素全是用植物熬制而成,非但对身体无害,内中还含有大量的身体所需元素,而且味道中还有植物的清香,具有明目健身,滋补强身功效,真可谓“秀色可餐”。
五色糯米饭虽然颜色鲜艳,却严格的依照传统的加工方式,不添加任何化学制剂,选材只取用大自然中的植物药材,在食品安全卫生缺失的今天,这样的环保食品实属少见。五色糯米饭不仅美观美味,而且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用来染红颜色的“红兰草”具有生血作用,染黄颜色的“黄花饭”或栀子具有清热凉血等作用,而染黑颜色用的则是枫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说:枫叶“止泄益睡,强筋益气力,久服轻身长年”,还说用枫叶煮成的饭,人食之能“坚筋骨、益肠胃、能行血、补髓”。
上思香糯和其它糯米一样,不但是一种人人皆知的粮食,也有相当重要的药用价值,糯米是中医临床常用的一味中药,糯米作为一味药物入药,已有相当悠久的历史: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糯米,性温热,甘,具有补血壮阳的功效。《名医别录》载其味苦,有温中作用,可令人多热,大便坚;孙思邈认为,糯米“脾病宜食,益气止泄”。在上思民间,治疗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最常用而且疗效确切的药方中就有上思香糯米,其方法是:取番石榴鲜嫩新叶一把,洗净后放进锅里炒至半干,然后加入香糯米一把共炒至枯黄,最后加水一斤和少量的糖,盖上盖煮3~5分钟,去掉番石榴叶后服用,止泻效果奇好,而且没有副作用。
在上思民间逢年过节,人们都用最好的香糯米,制作成粽粑、糍粑、年糕、米花、汤圆、糯米饭之类具有地方特色风味美食。所以每年三月三、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上思香糯十分畅销。
2006年09月25日广西新闻网报道——“防城港9月25日讯(通讯员梁富盈)近日,在广西上思县第四届原始森林旅游节中,该县举办了别开生面的香糯食品制作比赛。
当日,来自该县各个乡镇的农民群众,用最好的糯米,精心制作出100多种食品,并提供免费品尝,让游客大饱口福。”
如今,上思香糯美食已经成为广西上思县原始森林旅游节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上思县注重香糯食品的推陈出新工作,在每年旅游节、国庆、春节等节庆日期间,举行的香糯食品制作比赛,或产品展销。该县各乡镇都推出新的香糯食品制作方法、新的食品造型,制作出了动物、植物、人物等100多种香糯食品,吸引了广大观众的眼球。
广西农业信息2010年2月20日报道“2010年2月20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行盛大的迎新春美食节,农业系统500多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同志参加活动。大家品尝着去年的丰硕成果,共同企盼今年广西农业取得更大成绩……其中,以广西种子公司采用优质上思香糯米等原料制作而成的“粽王”,最为夺人眼球。据介绍,“粽王”每个粽子重168斤,寓意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将会一路大发展”。
在上政发〔2009〕14号上思县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2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就有上思沙糕、上思粽子、五色糯米饭、上思“猴母”(香糯扁米)制作技艺等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上思香糯为主要原料制作,可见香糯与上思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上思香糯是广西名特优产品,1984年经过区粮食厅召开三十二个县市的糯谷品质鉴定,上思香糯与三江黑糯被评为“名贵品种”,2004年12月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无公害产地认定,2005年8月份得到农业农村部无公害产品认证;上思香糯是防城港市第一个获得农业农村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二00六年十二月授予上思县人民政府“香糯生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三、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上思香糯选择生态环境优越,无“三废”污染排放,排灌良好,土壤肥沃,有机质丰富,保证上思香糯有充足的养分维持正常生长,保水和透气良好的土壤,PH值5.6—7.6。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质量现状评介纲要”(试行)要求。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选用本地优良香糯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物资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1、合理种植。每亩用种2—2.5公斤,提倡使用非化学剂处理种子,培育壮秧。移栽时株行距7×7寸或8×6寸。每亩1.5----1.7万丛,每丛3—4苗。
2、灌溉用水。种植上思香糯所需的灌溉用水不受任何工业“三废”污染,水质好:一是珠江源头的大型水库—那板水库或其它水库水;二是上思境内的十万大山、四方山、凤凰山的天然山泉形成的山涧溪流水;三是天然雨水。
3、病、虫、草、鼠害防治。防治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措施,兼用生物防治,人工防治,物理防治等手段。
4、主要措施:
(1)是农业措施:1、选用抗性强的品种。品种定期轮换,保持品种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2、采用合理耕作制度,轮作换茬,种养结合等农艺措施,减少有害生物的发生。
(2)是生物(生态、生化)防控技术。1、用性引诱剂诱杀二化螟、稻纵卷叶螟。2、选用系列高效生物农药控制各种病虫技术。
(3)是物理防控技术。利用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虫,稻飞虱等。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的规定。按照“九黄十收”的原则适时,标准是指稻谷的成熟度达到85—90%,选择晴天,边收边脱粒,及时晒干扬净后用无污染的麻袋包装,待后进行加工。
(5)、生产记录要求。认真记录生产情况,包括技术措施、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
四、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一)外在感官特征:
1、上思香糯的香味性、粘性和口感性:上思香糯从秧苗生长到收获期间,总是散发出一股沁人肺腑的香味,尤其以扬花期和成熟后香味最浓。将上思香糯米蒸成糯米饭,气味芳香浓郁而宜人;饭粒富有粘性,挤能成团,放能膨松,软滑而带粘;饭粒表面油光闪亮,晶莹剔透,饭粒软而不烂,香甜可口,口感好。
2、上思香糯感观特征:上思香糯为高杆水稻,株型松散,抽穗前20天至齐穗前植株明显长高,灌浆后剑叶与穗轴垂直,株高150-180厘米,穗长21-28厘米,谷粒长0.69厘米,宽0.36厘米,长宽比为1.92,千粒重25-26克,颗粒稍圆而饱满,易脱粒,谷粒偶带短芒,颖尖褐色,茸毛少,成熟后谷壳颜色亮黄;个别品种带褐色花斑,颖尖白色,颖尖附近茸毛多。
3、上思香糯米外观特征:上思香糯米粒较大,饱满圆润而富有乳白色的光泽,洁白如玉,香气浓郁。
(二)内在品质指标:
A、品质特征:上思香糯颗粒较大而饱满,质佳,成熟后的上思香糯稻谷气味芳香,在200米之外还可以闻到其特别的香味;如将其蒸成糯米饭,饭粒表面油光闪亮,晶莹剔透,饭粒软而不烂,富有粘性,香甜可口,挤能成团,放能膨松,软滑而带粘,口感好,在屋里用上思香糯来蒸煮米饭时,只要锅里的水一开,其特有的芳香会充满整个房间并弥漫四邻,还会飘散到很远。所以在上思,历来有“一田种糯遍垌香,一家蒸糯全村香”之说。
B、品质质量:上思香糯含有蛋白质、脂肪、淀粉、糖类、钙、磷、铁、维生素B2、维生素B1、烟酸及淀粉等成分(主要营养成分含量详见产品品质鉴定报告),其主要各个指标达到国家优质米标准。另外,上思香糯米还含有丰富的赖氨酸和苏氨酸,所以长期吃用上思香糯及用上思香糯为主要原料的加工食品,对人体有保健效果。此外,上思香糯和其它糯米一样为温补强壮食品,具有补中益气,健脾养胃,止虚汗之功效,是上思中医临床较为常用的一味药。
(3)安全要求:上思香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体系进行组织生产。具体标准如下:
①生产环境按DB51/336-200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
②农药、杀虫剂按DB51/337-2003无公害农产品农药使用准则执行。
③肥料按DB12/T231-2005无公害农产品肥料使用准则执行。
(一)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大米的销售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有关规定,所有包装材料均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所有包装应牢固,不泄漏物料。1、成品按“上思香糯”优质米系列不同等级、品种,采用不同规格进行袋装、盒装。2、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清洁、无异味,内包装要求采用符合绿色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标准。3、包装及时、足量、牢固、整齐和美观。4、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防潮、防异物异味污染。
(二)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上思香糯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三)运输:成品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其他污染物。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四)贮存: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3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
上思县农产品质量抽查奖惩制度
为规范上思县境内农产品生产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上思县农产品知名度,制度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上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3.1抽样单位: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负责抽样。
3.2抽样方法及频次:
3.2.2抽样频次:初级农产品为每个生产季一批;加工农产品每年至少一批。
3.4检测方法: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或农业农村部推荐的方法检测,推荐使用NY/T761-2008或GB23200.8-2016、GB/T20769-2008。
3.6异议的处理和复检
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抽检单位收到复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应当及时通知检测机构和复检申请人。
复检应当对原样或备份样进行检测。
复检工作原则上由原检测机构承担。复检结果与初次检测结果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
4.1奖励
4.1.1连续5次抽查合格的单位,由中检集团免费推荐至“中检臻选”等平台推广销售平台。
4.2处罚
上思县农产品抽检和召回制度
产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产品收回。产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由于缺陷产品往往具有批量性的特点,因此,当这些产品投放到市场后,如不加以干预,其潜在的危害是巨大的,有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或环境造成损害。
农产品作为人们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和市场供求关系的转变,人们的消费档次逐渐提高。劣质产品的流通会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将无法估量,不利于促进消费,阻碍经济的增长。而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将促使企业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使产品的档次不断提高,从而降低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有利于拉动消费,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
产品召回,一般因产品设计上的失误或生产线某环节上出现的错误而产生的,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企业要承担极大的成本代价。企业为了避免召回的事件发生,必然会提高产品的质量。在召回的过程中发现、记录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在进步的过程。在其他因素,比如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技术等条件,使企业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有利于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在目前中国还没有全面实行产品强制召回制度。农产品领域如果实施召回制度,必然受到消费者的极大欢迎和肯定,而作为召回制度的实施企业,必然会受到社会的认可,对于提高企业的诚信经营形象意义重大。
(1)建立召回管理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要进行召回管理,企业必须成立召回委员会(或召回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召回的全过程。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物流、生产、质量、客户服务、财务、法律、公共关系、产品研发、营销和信息系统等部门的负责人。召回委员会应该从其中指定一名召回协调员作为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企业还必须确定召回委员会的集权化内容,以决定采用集权分权或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召回委员会必须明确召回行动中各部门员工的任务和职责)。
(2)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安全管理并非制定更高的质量标准,而是采取一切措施预见和减少新产品在设计、制造和分销过程中,潜在地造成产品缺陷的危害风险。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之一是制定有效的安全检测程序,如食品工业中用到的危险控制关键点分析(HACCP),能帮助企业发现食品制造和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生物、物理和化学危险的关键点,然后在每个关键点上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对产品进行严格的出厂前测试是加强安全管理的又一重要措施,它给企业提供了最先发现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缺陷的机会,而在这个阶段由于产品还未大规模流通,因此纠正缺陷所需费用相对较低。
(3)发展和保持与消费者、中间商等有效的沟通渠道
(4)建立产品与顾客数据库
有效的产品数据库能够进行产品批量跟踪,这样就可以通过产品型号、生产批次、系列号和生产日期等及时确定哪些产品应该召回,这些产品是否已经销售出去;良好的客户数据库,使企业能快速地找到缺陷产品的当前使用者。
当企业决定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时,就应该按照制定的召回计划进行。召回计划应该就如何实施召回做以下几方面的说明。
(1)召回预算。
企业必须对召回事件导致的各项费用进行预算,这些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2)告知召回情况。
(3)收回缺陷产品。
企业收回缺陷产品时,处于不同环节的产品收回难度是不同的。在制品、制造商产品、成品库存、运往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的在途产品、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库存产品、制造商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的产品较易收回;最近几年内销售、制造商有记录的产品相对较难收回;最近几年内销售但制造商无记录的产品或有记录但售出期已经超过五年的产品、销售给其他企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产品、被转卖的产品、出口到国外的产品最难收回。
(4)确保及时维修或替换。
进行召回的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召回产品修理或更换程序。消费者可以选择将产品直接邮寄给维修部门,或送给该件产品的销售商。如果产品是模块化的或者是易于组装的零部件,企业可以将需要更换的零部件附上详细的安装说明后再寄给消费者。无论采取怎样的程序,企业都应该提高其服务和维修队伍处理缺陷产品的能力。当需要处理的缺陷产品数量很大时,企业可以将这项工作外包出去,或临时调用其他部门的员工。
企业应该认识到产品维修结束并不意味着召回的结束,挽回公司的声誉和评价召回效果,是召回结果管理的两项重要工作。
(1)挽回企业的声誉。
(2)评价召回效果。
产品召回的效果可以通过召回完成率和客户满意度来衡量。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的基本要求,是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安全和消费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食品加工企业,应单独开辟轻工业园区或者在工业园区内划定特定区域,地理位置选择上风向,确保食品企业周边无污染源,符合国家对食品企业环境的要求。
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根据上思县气候特征,结合病虫害发生规律以及产品特性,编制上思香糯、阳光玫瑰葡萄等主要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由市、县农业局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对全市农资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对从业者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评,确保从业人员针对有机基地农户、绿色基地农户及GAP良好农业规范农户的用药指导,从源头控制农资产品的质量。
同时强化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兽药,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使用休药期的规定;
政府建立执法队,不定期对各生产单位进行不通知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对于知法犯法的农户及企业,加大惩处力度。
培训可采用集中会场培训现场演示培训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专业程度人员,采用多层级,层层培训,以求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2《“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上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营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促进提升上思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销售分级化水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推广的透明度,切实推广上思县农产品标志品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商务部和质检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7】41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目标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管辖的农产品核心产品包括:上思香糯、阳光玫瑰葡萄、山茶油等。制定本办法的目标是上思县行政区域内,针对上述农产品,通过本办法的约束和激励,建立起从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到流通(含贮存、运输、分销及零售)农产品追溯体系,保证上思县溯源农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二条强制约束
本办法管辖范围内的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包括从事:上思香糯、阳光玫瑰葡萄、山茶油等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初加工及二次加工企业等。本办法管辖范围内的农产品必须建立能够追溯到产品最小包装实体的追溯体系方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产品标志。
第三条牵头部门
第四条执行部门
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责任主体电子档案本办法管辖范围内的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材料上传至追溯平台,获取Ecode统一编码标识,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责任主体统一备案电子档案。
第五条企业上传信息
本办法管辖范围内的农产品/禽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将下列信息上传至追溯平台:
(三)收获或者采捕的日期;
(四)上市销售的产品的名称、批次、数量、销售日期等;
(五)上市销售的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
等信息。
第六条信息上传要求与方式
第七条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第八条培训
第九条惩罚措施
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上传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材料的;
(二)农产品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农产品/禽类
(三)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
(四)产品被多次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属实的。
第十条奖励措施
第十一条执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5日起施行。
本办法规范溯源信息的内容范围,指导企业的溯源信息上传范围、方式、文档格式、图片格式、图片大小等方面要求。
通过本办法的设计,规范溯源信息的采集方式、采集的信息种类、采集的信息格式、采集信息的大小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满足监管部门/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信息的溯源识别需求。
溯源信息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主要溯源内容:产品基础信息、养殖\种植基地信息、加工厂家信息、厂家实地验证信息经销商信息、产品检测信息、种养殖过程信息、饲料信息\肥料信息\农药信息、采摘信息\出栏信息、分拣信息\屠宰分割信息、批次信息、入库出库信息、装运信息等。
辅助溯源内容:添加素等原料(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添加)其他内容:产品优势、营销信息、电商信息等
溯源的责任主体(企业)需按照“企业信息、产品信息、批次信息”分类将信息上传或对接。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为一次性上传备案,如有变更,需提交变更申请。
批次信息需上传产品生产、加工、出入库等方面的日期、检测报告等方面的信息。
如该厂家有增设类的信息内容,可与系统平台管理人员沟通,对新增功能项目进行配置。
信息审核通过后,检验员赴基地/厂家实地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并上传至追溯系统中。
根据产品流通许可要求、含量要求、流通许可监管要求等方面要求,对产品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上传至追溯系统中。
企业如有协议溯源要求范围内的信息,且通过原有系统(例如:ERP、进出库管理系统等)形成了电子化、信息化、数据化,可与溯源平台系统协商对接,将数据进行对接完善。
需具备产品所属企业注册所在国家及详细地址、产品生产加工详细地址、该企业注册所在国家出具的合法经营的证明信息、企业介绍等方面信息。
(1)需具备以下内容
企业名称(文字)、企业所属国家(文字)、企业注册所在地址(文字)、产品生产加工所在地址(文字)、企业合法经营证明(原件图片)、企业介绍(文字)等。
(2)可具备以下内容
具备产品产地的介绍信息。
产地名称(文字)、产地地址(文字)、产地介绍(文字、图片)、定位展示(图片)。
产地视频介绍(视频格式)、地区文化(图片、文字)、地质分析(分析报告文字、图片)、环境介绍(文字、图片)等。
可具备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企业的检验评价证明信息。
需具备以下内容
需具备产品基本介绍方面信息。
(1)需具备以下溯源展示项
产品名称(文字)、产品介绍(文字、图片)、产品所属重要产品类别(文字)
(2)可具备以下溯源展示项
产品类别(文字)、产品元素含量(文字、图片)、产品使用(食用)指导(文字、图片)、产品文化等。
需具备符合该企业注册地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信息。
需具备以下溯源展示项
检测产品名称(文字)、检测报告名称(文字)、检测机构名称(文字)、检测日期(文字)、检测有效期(文字)、检测报告(图片)。
可具备产品生产加工的主要原材料信息、采购清单、合格证明信息等。
可具备以下溯源展示项:
材料名称(文字、图片)、所属厂家(文字、图片)、合格证明(图片)、检测报告(文字、图片)、验证报告等(文字、图片)等。
抽检(文字、报告图片)。
需具备经销企业注册所在国家及详细地址、该企业注册所在国家出具的合法经营的证明信息、企业介绍等方面信息。
可具备以下溯源展示项
该产品产自我国贫困地区,可具备贫困区域信息和贫困户信息。
贫困地区名称(文字)、参与的贫困户姓名(文字)、贫困户证件(图片)等信息
可具备该企业承诺诚信经营的信息。该承诺信息为企业书写承诺内容后加盖该企业印章的扫描图片。
可为企业提供企业宣传入口,可包括:重要产品E追溯公众号、企业公众号、微博、官网等。
可具备消费者交互信息,可查看该产品的投诉、意见、举报、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可具备该产品的电商链接信息,消费者可转发该产品信息,消费者扫码后点击可再次购买。
信息采集、录入、审核管理制度
第六条审核校对工作应该在信息录入完成之后的2-3天内完成。
第七条审核校对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每一数据的核实,核实完毕后可将数据收到企业数据库中,原则上不允许随意修改。
质量追溯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追溯网络(包括数据采集点)中的任何电脑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外单位或个人的移动存储设备,以免感染病毒,木马等,如果确有必要,可以在计算机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第二条追溯网络内的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允许上不良信息、不安全的网站,更不允许随意下载、安装程序,并且每台机器都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网内电脑的网络设置不允许随意修改,确有必要可交由专业技术人员修改。
第三条追溯网络内的计算机使用人员要定期对操作系统、办公、杀毒以及其他各种应用软件及时打补丁和升级。
第四条数据采集点和网络中心的计算机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及时备份追溯数据,并且要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在追溯信息未发布之前,不能将数据发布到internet网络上。数据采集点在每次上报数据时,都要进行加密压缩,网络中心接受人员解密解压使用完毕后,要将解密解压的数据立即删除,以防数据泄露。
为保障溯源信息能够与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有效对接,使溯源信息需求方能够准确、快速地获取溯源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可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范围要求上传相应的信息,避免不同企业、不同地区溯源信息上传的信息不同,规避消费者查询时对企业和产品识别模糊现象。
规范溯源信息的信息项要求,包括必要性信息和非必要性信息的分类,确保监管单位与消费者能够查询到关键信息。
对查询方式进行规范,要求必要性的查询方式与辅助式的查询方式,方便消费者迅速获取产品的溯源信息。
本查询属公开性查询方式,无需申请,扫描二维码或官网输入查询溯源码即可获取溯源信息,查询的信息均为公开性信息。
溯源标签编码需为一物一码,每个产品的溯源标签编码均不相同,并具备防伪属性,可以二维码方式呈现,监管部门、消费者使用手机、平板电脑或其他类型的移动设备的扫码软件均可查询到该标签内的溯源信息。
如监管机构和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有质疑,且公示信息不足以证明该产品的合法合规性、符合追溯管理规范性、检疫检测合格性,则可依据以下流程申请查询更详细信息。
申请查询条件
必须为中检溯源管理的可溯源产品
产品溯源标签无破损且明码编码唯一
申请查询的产品标签完好无破损,二维码清晰可查,标签上明码清晰可识别,纸质标签经初步辨识无揭开再二次粘贴的痕迹。申请查询的溯源产品各标签明码唯一,不可出现重复。
对该产品的所属企业的经营状态质疑
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经初步溯源,对企业合法性、合规经营性、真实性等方面提出质疑,可根据质疑的结果,由当地监管部门或委托中检集团溯源公司对质疑内容进行解答。
可提供厂家实地验证报告、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形成质疑解答报告。
对该产品的溯源信息结果质疑
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经初步溯源,对产品生产合规性、产品卫生管理、进出库管理等方面提出质疑,可根据质疑结果,由当地监管部门或委托中检集团溯源公司对质疑内容进行解答。
可提供厂家生产经营实地验证报告、产品检测结果报告等方面信息,形成质疑解答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上思县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维护品牌信誉,充分发挥公用品牌带动作用,依法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思电商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思县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品牌管理。
第二章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四条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必须属于以下范围:
(一)肉,家禽(非活),鱼(非活),水果干,速冻玉米,腌制蔬菜,加工过的蔬菜,鲜蛋,牛奶,食用山茶油,食用油,坚果油,加工过的坚果,干香菇。
(二)谷(谷类),玉米,鸡(活的),甘蔗,新鲜坚果,新鲜水果,未加工的坚果,未加工蘑菇,新鲜蔬菜,新鲜莲藕,新鲜红薯。
(三)茶,茶叶,糖,蜂蜜,月饼,糕点,粽子,糯米,加工过的玉米,大米,米粉(条状),面条,食用香辛料。
(四)伏特加酒,朗姆酒,朗姆酒(酒精饮料),果酒,甘蔗制烈酒,甘蔗制酒精饮料,甘蔗汁酿朗姆酒,白酒,葡萄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第五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使用主体范围是在上思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
第六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使用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现行无公害、绿色或有机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八条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商品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第九条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企业或个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资格;
(二)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三)具有生产经营场地的使用权;
(四)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年内不少于三次;
(五)提供自主产品商标证明、包装物图案样本;无自主品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户,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需经上思县商务局核准,进行实名制登记;
(六)必须使用中间溯源云平台系统,遵守管理。
第十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申请人应向商标持有人递交以下材料:
(一)《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三)自主产品商标证明、包装物图案样本;
(四)经营加工农产品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符合商标使用条件者,商标持有人确认其商标使用资格后,由上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与上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签订《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领取《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准用证》;
(三)向上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交入会申请。
第十三条不符合商标使用条件者,商标持有人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提出整改意见。申请人在整改后可以重新提出使用申请。一年内,申请人最多可重复申请一次。
第十四条申请人未获准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并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查意见1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诉。
第三章商标规范
第十五条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包装物醒目位置必须同时印制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及企业自主产品商标,并用竖线分隔,所标注内容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第十六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使用人须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向上思县商务局申请续签合同。对逾期不续签者,视其自动放弃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权。
第四章商标的使用
第十八条商标使用人必须保证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产品质量。商标使用人委托检测机构按批次抽样的产品或商标持有人抽检的样品,经检测不合格的,商标持有人有权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每批次产品必须经由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第十九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实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可采取手机扫描二维码、上网查询等方式查询产品真伪,实现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全程质量追溯。
第二十条商标持有人定期不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侵权案件,维护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商标持有人对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负责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许可使用和管理;
(二)维护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专用权;
(三)宣传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品牌形象;
(四)受理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申请,综合审查、核发准用证等;
(六)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及其他案件。
第二十三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人履行以下职责:
(二)自觉维护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品牌形象;
(三)按照《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规范》规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变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图形和字样,不得简化、变造、污损、残缺使用;
(四)指定专人负责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管理和使用,不准许可他人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
(五)严格管理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包装物,不得出售或许可他人使用;
(六)建立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包装印制、使用台账制度,包装物按要求加贴质量安全追溯标识。准确登记包装物的规格、数量、型号、去向、使用日期等信息;
(七)接受商标持有人对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使用许可管理,服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监管。
第二十四条商标持有人对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包装物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人可自主设计包装物。设计稿报上思县商务局审核、备案、许可后,方可印制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包装物时,需经上思县商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按核定的数量领取区域公用品牌证明商标质量安全追溯标识码。包装物应符合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第二十七条商标持有人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包装物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擅自印制和滥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包装物及其他不规范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第四章商标的保护
第二十八条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过程中有以下行为首先承担全部售后责任:
第三十条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不得擅自在产品及包装物上印制、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或近似的字样标志。针对擅自印制、销售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和包装物,或者擅自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相似图形、字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上思县商务局所有。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