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中规定了符合免税条件的有机肥的种类,如果您销售的有机肥在此范围内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2、如果不属于上述文件的范围就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按13%缴纳税款。(小规模税率3%)
3、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增值税:适用税率9%【财税【2015】90号: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调整为9%),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城建税:7%或5%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印花税:按照适用税目不同税率不同,具体以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执行
企业所得税:25%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车船使用税:按照每台车360元/年
房产税:房产原值7折的1.2%按年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产品增值税的通知。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1、有机肥料,它是指从植物和/或动物身上提取的碳物质,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应用于土壤中。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它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机肥的复合肥,是通过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混合和/或结合而制成的。3、三生物有机肥,指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动植物残体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分解而成的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机草料增值税税率为9%。
农产品生产者出售自己种植的有机草料免征增值税。但购进再销售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发票税率有17%、11%、6%、3%、0%。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17%的税率:销售或进出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服务适用;
2、13%的税率:粮食,图书,饲料,农产品,资源等国务院其他适用规定;
3、11%的税率: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装饰,修理,安装,工程服务),融资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地产销售(建筑物,构筑物))适用;
4、6%的税率:金融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后勤辅助服务,法医咨询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销售等;
5、0%的税率:出口商品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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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免税政策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第1020号)指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其产品执行标准为:有机肥料NY525-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机肥NY884-2004。其他不符合上标准的产品,不属于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有机肥产品,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有机肥广义.俗称农家肥,包括以各种动物、植物残体或代谢物组成,如人畜粪便、秸秆、动物残体、屠宰场废弃物等。.另外还包括饼肥(菜籽饼、棉籽饼、豆饼、芝麻饼、蓖麻饼、茶籽饼等),堆肥,沤肥,厩肥,沼肥,绿肥等。.主要是以供应有机物质为手段,借此来改善土壤理化性能,促进植物生长及土壤生态系统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