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税率2024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1)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主要包括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作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其他动物组织。

(2)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玉米胚芽,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4)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7)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8)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9)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0)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2)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3)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4)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5)锯材、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6)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9)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0)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1)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2)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3)按照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依照鲜奶按9%税率征收增值税。

(24)按照标准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5)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6)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7)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1)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子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2)棕榈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应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4)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适用13%的税率。

(5)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不属于食用植物油的范围,应适用13%的税率。

3.自来水、暖气、热水、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

(4)沼气的范围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5)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4.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图书”的范围。

(2)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属于“图书”的范围。

5.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骨粉、鱼粉按“饲料”征收增值税。

(3)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按“饲料”征收增值税。

(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消毒剂等),不属于农药范围。

(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二、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3.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4.程租、期租、湿租业务零税率的适用

业务类型

零税率申请(享受零税率)

程租

出租方

期租、湿租

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

承租方

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

5.航天运输服务

6.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无形资产:

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转让技术。

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8.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THE END
1.15个问答学习:购进农产品增值税事项如何处理税额扣除率税务总局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问题8】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大豆税率为9%,加工生产出来的大豆油税率为9%,但加工出来的还有其他副产品(如皂脚、磷脂、脂肪酸)的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M7E8H70553XVUB.html
2.?陈晖说财税:每天学一点这些属于农产品,增值税率9%,这些不是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①农业生产者自行销售自产的茶青及初制茶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②农业生产者自行销售精制茶,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https://zhuanlan.zhihu.com/p/517080101
3.农业产品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农业产品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这是困扰许多财务会计人员的问题,想解决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整理关于“农业产品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农产品税率11%。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https://www.niuacc.com/zxcdkj/530667.html
4.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42号)的精神,现就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对若干项目免征增值 http://www.yidu.edu.cn/246010/detail/article/57756112ede4fe1a871fac46.html?uorg=246010
5.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42号)的精神,现就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对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下列货物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1.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销售给军队的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返销农村的粮、油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57841
6.销售符合条件的农业初级产品等增值税税率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http://www.cqfd.gov.cn/zwgk_200/zczxwdk/xnyncw/202211/t20221103_11258884.html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阅[1994]42号)的精神,现就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对若干项目免征 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下列货物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一)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销售给军队的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返销农村的粮、 油; http://www.jscj.com/tax/53/3539.php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就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对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下列货物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1.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销售给军队的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返销农村的粮、油https://www.tax.vip/web/experience/detail-9595.html
9.重磅!从7月份起,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从今年7月1日起,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这当中也体现了农业、农产品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如果税率降至11%,将减少企业产品成本。以当前外盘价格及升贴水为基础,玉米进口核算理论成本下降约30元/吨,进口大豆核算理论成本下降60元/吨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704/20/c381992.html
10.mp.weixin.qq.com/s?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问题8】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大豆税率为9%,加工生产出来的大豆油税率为9%,但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xNjEwNzE0MQ==&mid=2247736215&idx=5&sn=779e4521769f91f9abd2b6ba0223c39a&chksm=f8ada85919442389952dab27bde1badbd1f6f25d05bbf6116cef6b288ee6a4b5f2cdb07cfde3&scene=27
11.者销售购进的大米面粉挂面等初级农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温馨提示:“初级产品”是指初级产业产出的未加工或只经过初加工的农、林、牧、渔、矿等产品,具体范围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关于挂面适用农产品税率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07号)。 登录后https://consult.17win.com/yqconsult-web-ssr/questionDetail/1/001569459321711079690050568a66bb?type=qa
12.初级农产品增值税税率「初级农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含粮食)税率调整为为11%,为方便大家学习,特提供以下《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判别及适用税率表》 https://www.agoodv.cn/news/3042.html
13.涉农税收优惠政策6篇(全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明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https://www.99xueshu.com/w/file8utc8sbq.html
14.农副产品税率是多少?附农业与农副产品的区别《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农副产品是什么 https://m.gaodun.com/chuji/1135597.html
15.农业产品免税票怎么开农业产品免税票怎么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2、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https://www.66law.cn/laws/715183.aspx
16.增值税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征收率最全汇总与辨析2.试点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13%低税率货物:见教材(P92-98) 【提示】共20类;具体范围了解不属于13%的货物。 (一)农业产品 http://www.hqkjfw.com/newview.asp?id=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