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在原有的叉车上安装了十字吊叉装置,通过吊叉钩提起货物完成进车和装车过程,解决了由人力搬运货物的过程。
(2)同时,对货物的上站和码垛也完全采用十字吊叉装置来完成所用环节,解决了由人力码货的工作,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效率,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3)十字吊叉装置的前端的前吊架可以旋转至任何角度,以便于将货物旋转至适合角度,使货物摆放更加整齐、平稳。
(4)吊架具备整体左右侧以30度,这样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止时,通过操纵侧移手柄将货物准确堆垛到指定的位置,操作简单、灵活。
(5)整车转弯半径小,操作灵活,适应在火车车厢作业要求。
(6)门架和吊叉装置起升高度不超过2750mm,货物中心与吊具前端距离为800mm,额定起重量为1750kg,这样整机和货物的重量可以满足在火车车厢作业的安全规定。
(7)具有连续作业的能力,以满足铁路给车的需要和时效保障。
吊装专用叉车简介:(图一)
CPCD25-DZ17吊装专用叉车是在新α系列2.5T液力叉车的基础上配3米起升高度两级全自由门架、四联阀、双功能管路,用(图二)所示的工作机构代替原门架而成。该工作机构由内外架、侧移器、吊装装置、门架管路等组成。
(图一)
吊装专用叉车参数:
起升高度3610mm
最大起重量1750kg
外形尺寸4210x1280x1995
(图二)
随着盐湖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确立,盐湖集团的运力将成倍的增加,为适应集团公司未来产品多样化、数量大的运输需要,并解决装车人力资源短缺、装车效率低,运输量大的矛盾,为提高物流的效率,实施机械化配套,以降低运输成本,最大程度的减少劳务用工人数,提高运输能力,解决运输瓶颈,保证公司钾肥产品的顺利运出为目标。
(1)叉车作业功能:
叉车的基本作业功能分为水平搬运、堆垛/取货、装货/卸货、拣选六大功能。
(2)叉车的选型:
前后选用了杭叉,合力及柳工叉车作为试验车,通过对不同型号的叉车装车试验,通过5个月的装车试验,采用的1.5吨,1.75吨和2吨软托盘配合叉车装车试验,棚车和敞车装车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叉车试验过程出现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1)对棚车的试验装车中发现叉车有挂袋的现象和最后车门两边放货不灵活的现象。
措施:一是在主门架上安装了防护板,防止门架挂烂袋子,二是增加了侧移装置,能够准确的将软吊袋货物放在车厢内(下转第348页)(上接第432页)所规定的位置。三是叉车操作人员进一步熟练叉车挑货,进车装车的角度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组长,成员由注册科、检查大队、公平消保科及各工商所负责人组成,及时做好查处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申请从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必须提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级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
(三)积极配合县公安局,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从_月份起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汇总当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于每月__日前报送县局公交科。
四、工作要求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工程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
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级工程主
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验田产量调减计划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帐”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年度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一、主要做法: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本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质量调查(以下简称质量调查),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质量调查工作,统一质量调查规范,协调跨省的质量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调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第四条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机构配合。调查涉及地区的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协助。
第五条质量调查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质量调查不向调查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质量调查的确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机质量投诉机构,负责受理投诉,统计、分析、报送投诉信息,为制定质量调查计划提供依据。
第八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加强质量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质量调查建议。
第九条质量调查计划应当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并及时公布。
省级质量调查计划在公布前应当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一条列入质量调查计划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于国家财政补贴、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范围的;
(二)对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
(三)出现集中质量投诉或者重大质量事故的。
第十二条质量调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程度进行调查;
(二)可靠性调查:对农业机械故障情况进行调查;
(三)适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在不同地域、不同作物及品种或者不同耕作制度的作业效果进行调查;
(四)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对企业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承担质量调查任务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称调查承担单位)接受任务后,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报下达任务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任务下达部门)批准。
实施方案应当包括质量调查的具体内容、程序、样本数量和分布、技术路线、调查方法和依据标准、调查表格和填写说明、数据统计处理方法、工作分工、参加人员等。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部门批准实施方案后,应当向调查承担单位下达质量调查任务书。
第三章质量调查的实施
第十五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当次质量调查证件。
第十六条进行质量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方出示质量调查任务书和质量调查证件。
质量调查采取问询查证、发放问卷、现场跟踪、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企业质量承诺进行试验检测。
第十七条被调查方应当配合质量调查工作,按照调查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质量调查结束后,调查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汇总、处理和分析调查信息,形成调查报告,报送任务下达部门。
第十九条调查承担单位和调查人员对调查结果负责,对调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保密,不得利用质量调查进行有偿活动。
第四章调查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条任务下达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对调查内容、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工作应当在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通过的,任务下达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质量调查结果。
省级质量调查结果应当在公布前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在质量调查结果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向有关企业通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对质量调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严重的生产或者销售企业,由任务下达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整改通知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整改通知下达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书面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整改通知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而未被采纳的,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报告整改情况,由整改通知下达部门组织确认。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调查承担单位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调查承担单位或者个人的质量调查资格:
(一)不按规定进行调查、伪造调查结果、瞒报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二)利用质量调查从事有偿活动的;
(四)有其他、、行为的。
调查承担单位和个人利用质量调查获取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全面核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并选择5家在我市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中储粮直属库及其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区)、直属企业。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市、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
中储粮乐陵直属库负责向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齐河国家粮食储备库(齐河县城区东首)、山东省军粮储备库(齐河县城区舟桥处南边)、山东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东龙门国家粮食储备库(平原县经济开发东区)、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临邑直属库负责向所辖县(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库点的省级储备粮和省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所辖县(市、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县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全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国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对此,市政府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
市级普查、省级复查采取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各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二)自查阶段。
2009年4月5日前,县级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2009年4月6日—4月20日,市政府按照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县(市、区)自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2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
2009年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随机抽查。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级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全市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七)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财政厅将另行规定。
(文字在2-3页以内)
一.项目简单描述(目的、意义、内容、运作方式)
二.市场目标概述
三.项目优势及特点简介
五.投资和预算
六.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
七.财务分析(预算及投资报酬)
第二部分综述
第一章项目背景
一.项目的提出原因
二.项目环境背景
三.项目优势分析(资源、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
四.项目运作的可行性
五.项目的独特与创新分析
第二章项目介绍
一.网站建设宗旨
二.定位与总体目标
三.网站规划与建设进度
四.资源整合与系统设计
五.网站结构/栏目板块
六.主要栏目介绍
七.商业模式
八.技术功能
十.项目运作方式
十一.网站优势(资源/内容/模式/技术/市场等)
十二.无形资产
十三.策略联盟
十六.项目经济寿命
第三章.市场分析
一.互联网市场状况及成长
二.商务模式的市场地位
三.目标市场的设定
四.传统行业市场状况(网站市场资源的基础)
五.市场定位及特点(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特定受众等
六.市场成长(网站pageview与消费者市场)
七.本项目产品市场优势(对于特定人群的市场特点的省事、省时、省力、省钱等)
八.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
九.行业政策
第四章竞争分析
一.有无行业垄断
二.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第五章商业实施方案
一.商业模式实施方案总体规划介绍
二.营销策划
三.市场推广
四.销售方式与环节
五.作业流程
六.采购、销售政策的制定
七.价格方案
八.服务、投诉与退货
九.促销和市场渗透(方式及安排、预算)
1.主要促销方式
3.会员制等
十.获利分析
十一.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十二.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近期、中期),销售预估(3-5年)销售额、占有率及计算依据
第六章技术可行性分析
一.平台开发
二.数据库
三.系统开发
四.网页设计
五.安全技术
六.内容设计
七.技术人员
八.知识产权
第七章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构想(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与股权结构)
2.网站开发进度设计与阶段目标
3.营销进度设计与阶段目标
4.行政管理部门的建立、职工的招募和培训安排
5.项目执行的成本预估
第八章投资说明
一.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资金使用计划(即用途)及分期
三.项目投资构成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
四.主要流动资金构成
五.投资形式(贷款/利率/利率支付条件/转股-普通股、优先股、任股权/对应价格等)
六.资本结构
七.股权结构
八.股权成本
九.投资者介入公司管理之程度说明
十.报告(定期向投资者提供的报告和资金支出预算)
十一.杂费支付(是否支付中介人手续费)
第九章投资报酬与退出
一.股票上市
二.股权转让
三.股权回购
四.股利
第十章风险分析与规避
一.政策风险
二.资源风险
三.技术风险
四.市场风险
五.内部环节脱节风险
六.成本控制风险
七.竞争风险
八.财务风险(应收帐款/坏帐/亏损)
九.管理风险(含人事/人员流动/关键雇员依赖)
十.破产风险
第十一章管理
一.公司组织结构
二.现有人力资源或经营团队
三.管理制度及协调机制
四.人事计划(配备/招聘/培训/考核)
五.薪资、福利方案
六.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
第十二章经营预测
一.网站经营
1.访问人数成长预测
2.会员增长预测
3.行业联盟预测
二.销售数量、销售额、毛利率、成长率、投资报酬率预估及计算依据
第十三章财务可行性分析
一.财务分析说明
二.财务数据预测
1.收入明细表
2.成本费用明细表
3.薪金水平明细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及利润分配明细表
7.现金流量表
三.财务分析指标
反映财务盈利能力的指标
a.投资回收期(pt)
b.投资利润率
c.投资利税率
d.不确定性分析
第三部分附录
一.附件
1.主要经营团队名单及简历
2.专业术语说明
3.企业形象设计/宣传资料(标识设计、说明书、出版物、包装说明等)
二.附表
1.市场受众分析(人群分布/数量等)表
2.互联网成长状况表
1、按照我县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推进计划的各项任务。
2、举办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3场(次)以上。
3、完成专利申请受理量60件以上,专利结构有明显改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比重有明显增加。
4、积极推进与黄石市三益专利商标事务所的合作进程。开辟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专利申请服务平台功能;发挥全县首批5个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年度内专利“扫零”企业5个以上,使全县专利企业达到20个。
5、实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2个以上。
6、申报省、市科技奖励项目5个以上,力争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省级或市级科技奖劢。
(三)组织实施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成立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家咨询服务小组。专家咨询服务小组成员从全县涉农领域专家中挑选骨干人员组成,明确专家咨询服务小组职责。3、制定我县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建设方案。推进农业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认定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并予以授牌。
4、扶持黄梅现代乳业公司发展。积极帮助其建立奶牛养殖技术研究中心和申报国家奶牛繁育基地(中心),积极为其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5、实施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做好科技特派员到期换届工作,调整科技特派员组织结构,积极探索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新模式,着力培育1—3个全省有影响的模范或优秀特派员,创造条件为其争取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6、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发挥农技110信息平台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普及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四)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发展步伐。
1、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出台关于加强全县校企合作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力争年度内校企双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个以上。
2、制定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认定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全县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强名单,积极为其搭建投融资平台,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引进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为县内企业注资。指导和帮助规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用于科技研发的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5%。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1个以上。
(五)适应科技发展要求,提高争资立项质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技政策精神。按照“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形成体系”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制定局机关业务学习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水平。
2、跟踪服务已申报2012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
3、下大力气申报青虾基地、五瑞生物省级研究与开发项目,实现2012年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个以上,立项资金180万元以上。
4、建立和完善项目申报与立项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发掘培育一批、库存备选一批、择优申报一批、立项实施一批、发展壮大一批(“五个一批”)的办法,集中集成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创造条件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6个以上。
(六)服从和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1、积极参与团队招商引资,力争牵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积极完成扶贫帮困、联系挂点等工作任务。
(七)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树立政风行风形象。
1、组织制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组建以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规划起草工作专班,深入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调研,认真编写《“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3、努力提高科技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加大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道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层面和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方式,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宣传在建设创新型黄梅的工作中所反映的科技工作动态和科技绩效。办好《黄梅科技简讯》、《黄梅科技网》、《黄梅知识产权网》。确保政务报道量全省排名前5名、全市排名第1名。5、积极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目标任务
今底前,以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80.4万只,其中: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60万只、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20万只;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T5)0.4万只。同时做好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压钠灯推广工作。具体推广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
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产品价格见附件3。
三、推广的重点领域和用户
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今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将适度向农村倾斜(推广量不低于60%),城市社区选择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学校、机关、医院、企业等大宗用户和居民社区。
四、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
召开全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动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工作方案,启动推广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介,加大推广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各推广单位要协助中标企业深入农村、社区,利用农村集市和文化大院等场所,举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演示活动,现场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有关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2、制定方案
各推广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操作性和相应的落实办法,于前报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3、需求调查
各推广单位要深入用户进行详细调查,摸清用户对高效照明产品的具体型号、数量需求情况,组织用户分别填写《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大宗用户申购表》(附件4)、《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5)、《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附件6)、《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附件7),并于10月31日前报市经信局。本次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详见中标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实行限量购买,每位居民凭本人身份证购买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只,单位用户最低不得少于100只。
4、组织实施
各推广单位要协调中标企业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组织供货和结算;中标企业要按照推进计划组织安装服务,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安装完成后办理有关确认手续。同时,中标企业要在各服务网点设立废旧灯管回收箱,负责回收废旧灯管,集中送交具备条件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5、检查验收
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广过程中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各推广单位推广工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评。
五、产品购买流程
六、保障措施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培训工作
2、根据《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行管处的配合指导下,认真完成了《2008年度××省国际旅行社导游人员及中级导游员年检培训工作通知》文件的拟定及下发工作(云旅人教[2009]12号)。同时认真组织落实了培训班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课程设置、教师选聘、场地落实、教材选购及材料准备、费用收交等工作)。此次年检培训全省共分6期举办,于2月23日-4月3日开展;其中,昆明点2期,版纳、大理、丽江、迪庆点各一期,共有1702名国际社导游人员参加了年检培训。
5、为加大全省旅游教育培训的宣传和交流力度,拓展旅游教育培训信息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了第一季度《××省旅游教育培训简讯》的编撰、发放工作;二季度简讯正在办理中;
(二)考务工作
(四)其他工作
9、根据局党组的安排,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科学发展观是加快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的思想准绳和工作准则。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结合业务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撰写个人总结,相互交流学习。通过本次活动,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加快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
(五)日常工作
12、圆满完成了培训中心的2009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劳动保障执法年检、社会保险、《机构代码证》等四项年检工作;
13、完成了局、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09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培训、考务工作
1、在局导考委的指导下,切实抓好2009年我省导游资格考试的报名、培训和笔试、面试等各项具体考务工作。具体安排是:6月1日-7月31日开展报名工作;8月中旬-9月底举办新考人员培训班;11月7日笔试;11月9日-25日举行面试;
2、在局导考办的指导下,认真做好2009年××省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等具体工作;导游等级考试为8月3日-8月28日。导游等级考试为12月5日;
3、认真做好各类培训班教材、资料的征订和选购工作。重点做好全省2009年××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和习题集、考试大纲销售工作。
4、在有关处室的配合下,组织开展好已定培训班的各项工作,如7-10月份拟举办的“导游资格考试考前授课教师及面试考官培训班”、“新考导游人员考前培训班”、“加试语种导游考前培训”、“中级导游等级考试前培训”、“出境旅游领队年检培训、新考领队资格考前培训”等等培训班;
5、认真做好二、三、四季度的《旅游教育培训简讯》工作,扩大我省旅游教育培训宣传和交流工作;
6、配合人教处完成2009年全省28家非学历旅游培训单位资质复核工作;
(二)其他工作
7、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心将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对制定实施四项制度的方案进行科学分解职能,在明确中心各自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切实履行好中心的各项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9、加强与机关各处室,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及早制定2010年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