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必需保证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二、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确保鲜肉质量安全;
三、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检疫的鲜肉进入市场销售;
四、经营者保证不得私屠乱宰,不得购买来路不明的病死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五、严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
六、严禁腐烂变质的鲜肉进入市场销售;
七、服从公司管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强买强卖;
八、保持市场和摊位的整洁卫生;
xx县城乡物资交易中心
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20xx年3月1日
为了规范我市肉品经营行为,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市肉品批发经营户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二、诚实守信。作为生猪代宰经营户,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猪肉产品分片销售区域要求,自觉维护猪肉产品正常流通秩序,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压价销售和菜市场场外交易行为。
三、实行追溯。为了配合菜市场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入菜市场必须具备两证两章且票据齐全(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实行全程可追溯
四、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严禁康复猪,病死猪进场屠宰,发现伪造、涂改生猪检疫单,经查实立即报有关部门从重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规范管理。屠宰生猪当天原则上不存栏,确有余留第二天首先宰杀,严禁存栏超过第三天,否则按每头每天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封栏外,停止进场屠宰资格。进场必须缴纳屠宰押金,每天5头以内押金1万元,每天超过5头押金2万元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生鲜肉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本人(单位)在销售生鲜肉过程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严格按规定从定点屠宰单位或正规肉品经营单位进肉,并做到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登记购销台帐、不合格猪肉退市、召回等质量承诺制度。
(二)、做到销售的肉品持有经过检验检疫的合格证明;不销售死病猪肉、注水猪肉、老母猪肉和含瘦肉精的猪肉等;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冒牌劣质的肉类食品。
(三)、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外观有疑点的猪肉,无条件地作下柜处理
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xx年九月十日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7、无高价位卷烟经营资格,不参与高价位卷烟经营。不出现标价或销售价格超过1000元/条的行为,不摆卖“纪念烟”、“订制烟”、“专供烟”以及2包、4包等异型和礼盒包装烟;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___
xx县城乡物资交易中心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20xx年3月1日20xx年月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
为确保本经营户组织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达到安全、优质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本着对购买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本经营户现郑重承诺如下:
三、严格规范进货销售记录。建立完善的进货销售台账,真实填写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保证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准确,确保进货、销售台帐保存二年以上,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确保不销售假冒伪劣等农业投入品。保证绝不销售以下农资产品:无产品三证、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农资产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农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标志的农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农资产品;并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变质农资产品,绝不违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等非法投入品,对限用农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七、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认真按本承诺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或不按产品标签说明、不按规定销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觉接受处理,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经营户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经营户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在本经营户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经营户名称:经营户负责人(签字):
二〇__年月日
二、不从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参与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经营资格的经营;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三、主动把好农资商品进货质量关,按照索证索票制度的要求,查验供货方的证照并建立进货台账;及时索要批次购货的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将化肥、种子和农药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制成一式三份的备案资料上报工商局经检队和辖区工商所备份。
四、认真落实农资“一账通”监管制度。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规范填写“一账通”票据,虚心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力求使所填写的“一账通”票据做
到购物人情况详细、产品流向清楚、票面整洁、保存完好、查阅方便。
六、遵守职业道德,不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保持店面整洁美观,商品陈列整齐;积极向工商、农业等部门举报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违章行为。
七、按照“农资经营示范店标准”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经营素质、落实“一账通”制度、把好上市农资质量,努力争创主体资格合法、服务措施安全、农资质量合格、制度落实到位、诚信服务良好的“农资经营示范店”。
承诺人:__县盈丰农贸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本中心公开向__市工商局S分局承诺,凡进入__商城的经营者必须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以德经商,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合法竞争。
三、严格做到商品标识与内在质量相符,不经营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三无”产品。对有实用价值的旧商品,次品要单独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四、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五、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有,依法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六、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受检率要达到100%,不使用木杆称,定量包装商品不存在伪造数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