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89、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
【本文转载自《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徐禾主编】
【如有错漏或其它问题,欢迎指正】
89、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
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是指社会生产按产品的最终用途划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通常把前者称为第一部类,后者称为第二部类。在每一部类内部,又包括许多生产部门。
生产资料的生产即第一部类,包括生产各种生产工具,设备、原料、材料的生产部门,如钢铁、机器、水泥、化肥等等部门,它的产品用于生产的消费。消费资料的生产即第二部类,包括生产各种个人消费品的部门,如纺织、食品等等部门,它的产品用于个人的消费。
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是对社会生产所有一切部门最概括的分类。在实际生活中,尽管有许多产品从其实物形态上看,既可以用作生产资料,也可以用作消费资料,但它们最后总是只作一种用途,因此,这并不影响把社会生产区分为两大部类的科学性。马克思指出:“某些产品(例如马、谷物等)可以供个人享受又可以用作生产资料的事实,一点也不会影响这个分类方法的绝对正确性。”[i]至于某一生产部门应划入哪个部类,在经济统计中,通常是根据其产品的主要用途来确定的。比如钢铁的生产,其产品虽有一部分要用来制造个人消费品,但其主要部分是用于生产生产资料,因而划入第一部类。
把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这是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时提出的新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依以建立的基本前提之一。马克思正是从两大部类的相互关系上来研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产品实现问题,从而才全面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矛盾的。马克思关于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的原理,对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分析,仍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i]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9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