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倡议书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为切实保障农民买到用上优良种、优质药、优等肥,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我们向各位农资生产经营者提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不扰乱生产经营秩序。

二、依法诚信经营。做到经营证照齐全,不超过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不经营假劣、标签不符合规定、未审定(未登记、未备案)、质量不合格的种子、农药、化肥等。

三、合规经营农药。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侵权品种和未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按要求定点、专柜、实名销售限制使用农药。

四、先备案后经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监督举报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行为。

2023年2月13日

原标题:《南阳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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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资料监农业部法律法规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切实清理所属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所属企业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管理。农业行政和执法部门不得参与农资经营。 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10436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