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例6篇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设置生态法规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局委托法定执法机构为州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单位,核定编制3人,实有5人,其中1人因病长期不在岗。全部持有省环保厅核发的环境监察执法证,同时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情况。

(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

全州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均严格按照《青海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和《青海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执行。

(三)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

州级行政处罚案卷严格按照《黄南州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执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向州法制办进行备案。

(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组织实施情况。

州级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州环保局《黄南州环保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黄南州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制度(试行)》《黄南州环保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执行。同时,每年州级环境监察机构对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环境稽查,重点对县级现场检查笔录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同时下达《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

(五)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总量。

2018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40项,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检查29次。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高效开展。

(三)对照环保部《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州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污染源现场监察各项规定,尽量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将环境监察与企业环境管理台帐有机结合起来。

(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和社会管理能力,促进环境监察工作逐步更加有序、高效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2019年2月27日

此次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环境执法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到位、乱执法甚至失职渎职等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

2、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乱作为问题。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并严格执行。

3、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行政执法的频次、密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行政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受理查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是否及时办理。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执法监察中队按照此次活动的统一部署,对照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群众举报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抓好问题整改。

2、完善档案材料。各执法监察中队、法规科按照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和执法档案。

3、开展后督察。对已经处理的各类案件,特备是重复案件,开展后督察,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仍然存在。

一、组织领导,学习培训情况

二、商务专业法的执行情况

2、《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认真实施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随附单制度。为严格落实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方针,通过近两年来的培训指导和广泛宣传,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得到了各酒类经营户的广泛认同和接受。到目前为止,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手续12户,其生产企业2户,批发企业17户、零售经营户37家。酒类流通随附单申领使用户:生产企业2户,批发企业16户。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伤工作的同时,还采取了与专项整治。今年1月至2月份按照市商务局酒管办的有关要求由市酒管办牵头对我县进行了酒类检查,先后查处五粮液12瓶、国窖2瓶、泸州老窖18瓶。通过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净化了我县酒类市场,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喝上“安全酒”、“放心酒”。

3、《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作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安全,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作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在去年迎“奥运”和成品油调价期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消防、中石化嘉禾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安全防范及保障供给应急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车辆20多辆次,查处无证照17家,正在办理中2家。对不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经营技术规范》要求的经营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令其限期改正,对危及城区群众安全的非法加油车进行了清理打击,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地运行夯实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当前,省厅正开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项活动,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点我的想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所

一是提升理论水平。建设学习型司法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其应有的位置,教育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二是提高思想觉悟。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践行公正执法的价值追求,遵守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促进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注重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并定期开展学习讨论。

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重视工作人员务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业知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方面的专业技能。

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生活困难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并给予及时资助。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主动走近工作人员、贴近心灵,正确区分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善于捕捉深层次思想和心理反应,深入开展心理教育疏导,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将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的组织纪律相结合。立足于说服教育,谆谆善诱,要开展广泛谈心活动,了解职工的所思所虑,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凝聚人心,搞好工作的效果。

三、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牢为民服务教育

一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具体案件入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问题的整改,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问题。

四、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

一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基本国情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二是培养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工作人员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把为中心工作服务与为基层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州法领办:

今年,在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和州法制办、州法建办的指导关心下,全州农业部门认真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__〕2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意见》(甘委发〔2013〕24号)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依法治州建设“美丽生态甘孜、和谐幸福甘孜”的战略定位,以“推进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狠抓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突出执法主体,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州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州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概况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全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路是:以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加强农业执法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抓手,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产业安全为重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走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路子,狠抓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逐步理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关系,为推进全州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队伍

为切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学习和推进全州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在单位领导的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州成立了19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经过编办批准的10个,未经过编办批准自行成立的9个,编批率达52.63%。全州有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81人,均办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全州现有执法车辆3辆,占应配备数的15.79%;取证设备8件,速测设备20台;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1个。

(三)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落实保障措施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推进依法治农进程

(七)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以开展农资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农机安全、植物检疫为重点,切实开展打假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在春秋季节集中力量,针对全州的实际情况和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药、种子、肥料为重点,以生产企业和批发商为主要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采用日常抽检监督管理,集中专项整治和根据举报重点调查以及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突击检查等方式,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及时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和销售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过期农药案件,力争从源头上堵住违规农资进入市场,将假冒伪劣农资消灭在农民购买之前,减少坑农、害农、损农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九)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分工,纳入局内部目标管理。二是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转变部门职能,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为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制作了“稳、固、显”的内容。日常工作中,充分运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便民资料、办事指南、新闻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快捷的服务。

三、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法定职责得到了梳理规范

通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在执法实践工作中不断学习,逐步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检疫防疫监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标准制定、质量监测、风险评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指导等法定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

(二)推行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了执法主体

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将原分散在各科、室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的行政处罚权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政、事、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解决了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公平现象,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系统的推广、经营机构能够专心致志抓好本职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同时,将过去的多头执法、分散执法改变为现在的综合执法,也有利于明确和突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过去农民对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

(三)形成了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效力

(四)树立了执法权威,重塑了部门形象

过去农业执法职能分散,有些执法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农民有事难求,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推行综合执法规范化,便于加强内部管理,一个部门对外,有效地克服过去分散执法那种手段落后、力量分散、力度不大的状况。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农业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扩大,威信增强,地位提高,得到了领导的支持,社会的认可,重塑了农业部门新的执法形象。

四、执法车辆编制落实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核定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事项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76号),我们及时加强与州财政局衔接,配合州财政局及时下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农口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事项的通知》(甘财农〔2013〕37号),对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州的农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及时作了安排。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编制落实情况的督促,目前全州已将省下达的7辆车辆编制全部落实到位,已购置执法车辆3辆。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169号)要求,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行政的关心下,我州农业法制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执法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但与省内其他兄弟市州相比,我州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法规科人员严重不足。政府机构改革后,局内各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政策法规科承担局行政安排的职责外业务工作太多,人员严重不足;

(二)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业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涉及的信息种类多、数量大,而各县上报材料的格式又不符合要求,需要加强培训和规范;

(三)执法经费欠缺。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案件的增多,农业执法工作地位尤为重要,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必须加强,但由于各种原因,执法经费欠缺,执法装备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牌子无编制,没有专门的执法人员来开展综合执法,全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五)农业法制、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等进一步提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州和法治甘孜建设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主线,以执法为民和保障民生为根本,以突出综合执法,强化专项整治,全面履职尽责为重点,不断开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切实推进全州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保驾护航。

(一)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州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按照州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今年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五)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关键词:环保监察;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构建

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群众对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的诉求逐渐增强,因此,对于环境管理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实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的强弱和职能协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监督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简读经济发展中的环保问题表现

(一)经济增长带来的环境破坏。大气环境、水污染、空气污染等大大的降低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尤其是对矿产资源、电子产品、化工用品、能源事物等的开采,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平衡带来一定困扰。

(二)管理机制不全带来的环境破坏。在管理层次上,管理人员的慵懒作风,没有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监察执法力量也较为薄弱,执法和管理力度不够,对破坏环境的行为采取包容的态度,加之意识淡薄,对一些认为破坏自然环境的行径漠不关心,造成水土流失加剧、生物多样化减少等严重的环境问题。

二、分析新形势下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融合性及重要意义

(一)整体关系的把握。在当前环境管理体制上来看,环保监察是一种监督执法系统,履行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环境监测是一种技术支持保证系统,主要从各种技术层面强化对环境质量的提升与运用,主要针对一些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污染组分进行监测,实行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等。两者存在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方法性应用。

(二)相互关系的理解。对于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尤其是突出对环境保护起促进作用的整体来看,两者是相互配合、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如果忽视其中一个方面的效能应用,就会出现环境保护措施不严、技术处理不到位、环境破坏更加严重等一些局面[1],因此,要全面加强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

(三)重要意义的体现。形成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是全面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和提升执法效能的必然要求,在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下,可以提供完整的环境监测数据,对空气质量、废水排量等有科学的数字依据和事实,为环保监察的执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基础,更好的行使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并及时查处各项破坏环境的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使用的时效性和环保监察的针对性,在提升工作效能,发挥环境监测、监察职能的同时,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群众的基本诉求,推动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探讨构建新形势下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机制模式

(一)建立业务联动机制。在环境保护的具体应用上,形成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业务联动机制,形成信息畅通、配合有序的业务流程,监测和监察人员可以每季度举办业务联席会,专题研究分析环保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交流意见,沟通业务信息,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工作简报,构建业务上的紧密联系制度[2]。

(二)建立联动整治机制。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进行专项任务以及排污征收等工作,制定监察工作计划,在环境监测的配合下,提供各项环境破坏的真实性数据。并形成联合执法组,对有严重超标、产品不合格、污染严重等一些现象的,及时做好记录,监察部门在收到有关环境污染的举报或者问题时,可提前1天通知环境监测部门,在环境监测的迅速监测下[3],给予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强化每一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和谐发展的环境管理机制,实现齐抓共管的合力体系,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4],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总结

构建新形势下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机制,从多方面强化技术手段应用,提升行政执法的效能,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测、监察联合现场检查与执法的力度,规范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定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郭琦;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意义与建议[J];科技风;2010,15(8):12-13

[2]刘金波;俞巍;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9(19):20-2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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