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7]1号、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展示我国农资行业、农业产业化、农民合作社发展新成果,打造农商对接、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总社农业生产资料局、总社合作指导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等单位定于9月1~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2017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暨全国品牌农产品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办单位:总社农业生产资料局、总社合作指导部、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承办单位: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中国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资流通协会、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三、会议内容
(一)2017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设传统农资展区、新型肥料展区、现代农业智能装备展区、智慧农业高新技术展区、智能设施农业展区、都市现代农业展区。邀请全国农资供应商和生产商展示展销肥料、农药、农膜、种子、农机装备等农资产品,实现产销对接。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展示展销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实现供需对接。
(二)全国品牌农产品交易会。设全国品牌农产品展区、全国农民合作社展区、江苏省农民合作社展区,邀请全国各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国家级、地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展示展销各地名优特新品牌农产品,实现产销对接。
(三)第五届全国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对接会。农资供应商推介新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农产品采购商介绍农产品采购流程;农民合作社代表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洽谈对接,并签订农资购销及服务定制意向协议和农产品购销意向协议。
(四)全国有机肥产品及技术交流会。
(五)2017年全国农资市场形势分析报告会。
(六)2017年农资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
(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国际展览中心(南京市龙蟠路88号)。
五、参会参展人员
六、参会参展要求
(一)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组织所属农资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企业等参会参展,组织好本地区农资商品和名、特、优、新品牌农产品展示销售,积极开展业务洽谈与合作。
(三)展位按照“先申请、先预定、先付款、先确定”的原则执行,对组织参展规模较大的单位,将酌情给予一定优惠。
(四)组委会将于8月1日前将参展手册发送至各参展报名单位,告知有关展品运输、展台搭建等事项。
(五)提交参会回执后,组委会将发送确认函至各参会报名单位,并告知有关住宿、日程安排等事项。
(六)本届展会实行市场化运作,所有参会参展单位按标准收取费用,详情咨询组委会。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报名单位于7月31日前,按要求将展位报名表(见附件1)、参会回执表(见附件2)、农产品供应和农资需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发送至组委会,并及时确认。
本届展会通知及附件表格均可从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官网www.chinanzxh.com或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官网www.cacac.com.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