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乡村振兴中,与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1.流转土地资源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纳税人

出租国有农用地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

2.农业生产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农业生产

1.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

2.农业生产者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1.出租的土地为国有农用土地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一条

2.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一条

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4.部分商品免征增值税

_

饲料

从事饲料生产销售的纳税人

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有机肥

从事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滴灌产品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的纳税人

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

农膜

从事生产销售农膜的纳税人

对农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从事农膜生产销售、批发零售

2.农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地膜、大棚膜

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从事种子、种苗、农药、农机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2.农药是指用于农林业防治病虫害、除草及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

3.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第一条、第四条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5.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纳税人

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1.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2.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及第一百零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8号)

6.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提供农业机耕等农业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

1.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

2.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

3.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4.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6.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项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发展税收优惠

7.“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税收优惠

销售畜禽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下,从事畜禽回收再销售的纳税人

涉及税种

增值税

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

2.畜禽应当是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农业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8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号)

10

8.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

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1.农产品应当是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初级农业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纳税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2.农用物资销售给本社成员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9.农产品流通环节免增值税

蔬菜

鲜活肉蛋产品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从事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10.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纳税人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2.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和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和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和土地,不属于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THE END
1.全产业链服务润农田暖农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为辖区内19个农牧团场及伊犁州八县三市部分乡镇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切实保障当地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在增强服务能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等生态循环农业,全方位助力农户增产增收。 强化网络建设 https://www.chinacoop.gov.cn/news.html?aid=1826241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http://www.grainmarket.com.cn/centerweb/region/XJ/3-1/info/1044093
3.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包括对农产品出口的贷款。广告包括()、沟通供求,促进销售、说服和引导、塑造品牌或企业形象的四个功能。 A. 提升经济效益 B. 宣扬思想 C. 增加竞争力 D. 传播信息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广告的()功能,目的在于加速商品流通和扩大商品销售,从而协助实现产品或服务的综合价值。 A. 传播信息 B. 说服引导 C. 沟通供求,促进https://www.shuashuati.com/ti/c88dabf8f1a14450a3877ecc40b450ab.html?fm=bd2e960bb6de8584fca20dd47fbc5a48f6
4.关注!农资领域最新税收优惠政策41.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 42.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4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5.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https://www.china-shenhua.cn/news/178.html
5.河南势技攻关计划重大重点项目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指南8、利用基因工程、细胞融合等技术培育改良食用菌、农用益生菌、保健益生菌、工程菌等; 9、智能化农业研究。包括新型农业信息系统平台研制、农业数据库建设、农业智能化专家系统研制开发、土壤信息系统研制、3S技术、农业灾害动态监测、评估、预报、预警信息系统等。 https://info.zzuli.edu.cn/_t598/2012/0618/c2536a117266/page.htm
6.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精选十篇)我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标准物流术语中提出:“逆向物流是指不合格物品的返修、退货、以及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从需求方返回到供方形成的物品实体流动。”[1]农产品逆向物流不仅是对农产品物流的完善和补充,使农产品物流的运作更加流畅,帮助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保值、增值,而且更重要的是农用物资等回程货运,减少空载,从而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2rdpon0.html
7.十大农资连锁品牌十大农资超市品牌排行榜,农用物资-农资连锁店品牌排行,农资流通企业有哪些 2024年农资超市十大品牌榜中榜 农资超市什么牌子好?经专业评测的2024年农资超市十大品牌名单发布啦!居前十的有:中国农资、中化化肥、惠多利HUIDUOLI、辉隆股份、邦力达、倍丰农资集团、天禾农资TIANHE、重庆农资CQNZ、云天化连锁、九禾等,上榜农资https://m.maigoo.com/maigoo/1209nzls_index.html
8.金融服务在行动支农助农接地气机构发放用于支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环节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特定用途的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含农产品出口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https://sx.cri.cn/chinanews/20170921/9dadc43f-dce3-9d52-f236-252da79fa4bc.html
9.官方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汇编(文末附下载链接)目录01.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02.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03.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04.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05.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06.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07.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08.从事农、林、牧、https://www.360doc.cn/article/2244419_1140939024.html
10.物流市场营销范文12篇(全文)农民收入的增加, 带来了对农民生活消费品 (如家电) 和农用物资等消费质和量的提高, 从而带动了对物流服务需求的增长。此外, 我国农村农产品市场也蕴含着巨大的物流商机。2008年农产品出口同比增长9.4%, 出口额为405亿美元。虽然2009年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农产品出口额有明显下降, 但随着经济危机的过去, 整个世界https://www.99xueshu.com/w/ikeyctcc92w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