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季度工作中,以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为着眼点,巩固国家卫生城为契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现将第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1、继续全力推广运用“赣溯源”平台,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2、继续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继续督促食品经营主体依据总局60号令要求完善食品销售和生产法定义务,按要求对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落实自查制度。今年第三季度,已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商户进行了覆盖式的检查,重点对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缓解体力疲劳食品、食用油、粮食的监管,尤其是对辖区内21家食品生产单位进行了逐一排查,把隐患消除在食品安全的源头。
3、确保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
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监管,对东湖区13个农贸市场以及水产品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三季度全区对农产品总共进行了25116批次的快检,其中水产品3310批次,发现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0.24%。果疏类16852批次,发现不合格42批次,不合格率为0.25%,今年8月份,由于日本核污水批海的原因,大力加强了水产品的入市的监管工作。对该市场的海产品入市进行的严格的监督,确保群众餐桌的健康。
4、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开展夏季冷饮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以冷饮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户、零售单位、饮品店和自制饮品的餐饮单位为重点,以雪糕、冰淇淋、饮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4人次,检查冷饮食品生产企业1家次(辖区内只有1家冷饮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冷饮经营户22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已整改到位,监督抽检5批次均合格。
5、持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大米生产单位的专项抽检、安全风险排查。
为持续提升大米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大米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按照省局、市局部署,我局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三季度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为辖区获证大米生产企业(含分装企业)、登记大米加工小作坊、大米经营者,共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检查大米生产单位2家,检查大米经营户98家,责令整改1家,未发现掺杂使假和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等情况。持续开展月月抽检。区局食品股每月组织2人次到大米生产企业进行抽检,抽检情况录入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抽检样本送到第三方抽检机构进行检验。今年抽检大米7批次,7批次全部合格。
6、继续对食用植物油(山茶油)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茶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生〔2023〕3号)文件要求,
继续对辖区内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食用油的生产黑窝点复燃情况发生,目前有分装企业一家,未发现其他违法生产的情况。第三季度对食用油生产企业总检查了3家次,发现问题1个,责令整改1次。目前已整改到位。
7、持续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有步聚的日常监督检查
??东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20户,第三季度对该20户生产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从原料的购进到销售前一系列生产过程,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严格把控,发现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得到整改,其中移送稽查分局处置2家,责令整18家。
8、大力抓好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以国家食安城和国家卫生城创建为契机,大力强抓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卫生城创建的大力宣传和销售指导,目前全区的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销售要求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9、持续开展重点食品品种(保健食品)整治行动。
10、持续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开展秋季食品安全整治
开展秋季校园及校园周边整治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人员250人次,检查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125家次,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食品经营户有违法经营行为。
11、开展最远乡村宝宝我们来了专项行动。
为切实保广大乡村宝婴幼儿食品安全,让乡村宝们吃的放心安全、茁壮成长,东湖区市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展开婴幼儿食品专项整治工作。1、开展入户调研:东湖区执法人员对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贤士湖管理处进行入户调研,共走访23家庭,其中15家庭使用国产奶粉,5家庭使用进口奶粉,3家母乳喂养。通过走访了解乡村宝宝们正在食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产品标签标识进行了查看,询问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有无出现质量安全、投诉和不良反应等问题。2、开展监管检查:所涉乡村贤士湖和扬子洲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78人次,检查商户41家次,重点检查证照、进货查验、专区专柜和设立提示牌、设立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情况,仔细查看了商户所销售奶粉供货商三证和检测报告,未发现虚假宣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婴幼儿食品行为,并督促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把好本场所婴幼儿食品安全关。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为切实做好防汛救灾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经营环节开展防汛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对10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5家农贸市场、128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以原材料进货查验环节为抓手,经营环节加大对粮食制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交通枢纽周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农村地区,按照行业、规模、品种分类,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检查发现风险隐患28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未发现泡水、过期等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销售的违法行为。
13、持续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
14、组织全区特殊食品经营户进行上岗考核。
至三季度为止,目前已组织全区特殊食品经营户进行上考核覆盖率达到85.47%
15、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