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落实市、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任务,“八十五”、“国庆佳节”期间,拱墅区组织涉农人员着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1、在节日期间,全区没有发生因食用本地农产品而引起集体中毒事件;全区没有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蔬菜定量检测10批次,合格率达100%,定性检测73批次,合格率100%,常规重金属检测10批次(汞、铅、铬、镉、无机砷、氟、铜、锌6项),合格率100%。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拱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陈波副局长担任,联络员为顾叶根,办公室设在农水科。
2、9月26日上午,拱墅区农业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在半山镇召开会议,专项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别对各镇和上塘街道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物秋季防疫等工作。
3、区农业局组织10名领导和干部,加强“十一”国庆长假的干部值班,同时印发了拱农[20__]12号文件《关于做好党的.__大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4、区农业局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25日、9月29日分别对农资投入品的供销和使用、农产品的农残和常规重金属四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超标、超量的不良现象。
5、编写《开展专题整治工作保障农产品上市安全》、《贯彻精神加强检查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村工作通讯”两期,分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画》(农村版二、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资料100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1、不间断地向镇、村有序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组织必要的培训活动。
2、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残(定量、定性)和常规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3、继续开展农资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支撑,是一项复杂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市农业整体素质,我局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市场销售的蔬菜开展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为主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检验。检测站对包括华隆佳联店、华隆梅溪店、华隆生活广场、华隆大观园、金城量贩共城店、金城量贩灶君庙店、金城量贩西关店、永辉超市等8个超市,南李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每周一次的蔬菜抽样及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同时对张村乡裴寨无公害蔬菜基地、峪河镇姬庄村无公害蔬菜基地、高庄乡金章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冀屯乡无公害食用菌生产基地、上八里镇杨和寺无公害桃生产基地、河南易丰阳蔬菜生产基地等6个无公害基地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抽样工作,对全市8个检测点,6个无公害蔬菜基地,40余个蔬菜品种,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抽检,并按照要求每周发布检测简报。共抽检蔬菜样品4800个,合格率99.5%。
积极推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年组织认证无公害基地4处,分别为**市利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锦秋高效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仙鹤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市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面积共10485亩,产品13个。目前,产地证书已发放,产品证书以上报至农业部,等待批复。
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23次,人员68人次,对超市、市场出售的“三品一标”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检查超市22余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情况。同时加强对无公害基地的监管,通过对无公害基地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符合我市监管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自检室建设也是检测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因此要制定措施,积极引导和指导农产品规模经营者搞好自检室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农产品在质量安全平稳运行。由于我市各批发市场、超市、生产基地的发展规模不大,加之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市只有2家企业建立了自检室。目前,在新乡市农业局组织下,正在各个无公害生产基地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基地,使其能够拥有自我检测农药残留的能力,然后逐步推广到各个无公害蔬菜基地。
2、广大种植户对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标准化生产的意识不强。在农药的合理使用环节,虽然国家禁止了多种高毒高残农药的使用,为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对允许使用的农药,有严格的安全间隔期限制。许多种植户对此并不十分清楚,埋下了安全隐患。同时在农药、化肥的施用记录上,多数种植合作社和农户未能及时详细地进行登记,不利于质量追溯制度的实行。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双认证”。
2、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水平。积极向政府申请编制,同时对现有的检测人员,选派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升检测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组织新认证无公害基地1处,面积1000亩。同时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管力度。
4、加强对市区的超市、市场及无公害基地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5、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工作,争取**年全市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成农药残留检测室。
年检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落实执行情况、规范使用绿色标志情况。
我中心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做到企业年检工作有条不紊,真正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服好务,把好关。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工企业的生产环境状况和种植基地的产地环境
我市的1家加工企业(旗兴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更衣室较以前进一步加强保洁,落实责任制,生产车间卫生条件有了很大改观。此外,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实行的防混措施,确保产品质量万无一失。
我市的3家种植企业(XX市林中地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蒙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XX市方天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化肥、农药的使用上,没有违规现象。基地农户都清楚明白化肥农药施用技术,农户按部就班,基本杜绝超标准、超范围现象发生。
我市的2家水产业(XX市新宇力螺旋藻有限责任公司、XX市加力螺旋藻有限责任公司)基地生态良好,周围没有新增污染源,产品生产面积符合申报认证要求,无超范围现象。
二、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状况
三、产品包装运输状况
绿标企业其产品包装材料、贮藏条件、运输措施基本没变,达到了专贮、专运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企业至今未使用防伪标签。
建议企业加强市场调研,扩大营销范围,建立一个长期的发展规划。
2、有个别的加工企业在档案管理、建档建制、生产、销售、检验记录上还不是很规范,个别企业加工车间卫生还需要加强。
五、年检结论
根据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和全年的掌握情况,我们认为,我市的6家绿标企业,其种植、生产、加工总体情况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达到年检要求,因此,确认6家绿标企业为20xx年年检合格企业。
20xx年,在农业、畜牧、水利、质监、工商、卫生、商务、药监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切实有效,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大两个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在与区电视台联办的《襄州农业》栏目中增加“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栏目,共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专题宣传节目12期,发表电视讲话10次,累计循环播放280次。
二是制作宣传横(条)幅20条,悬挂在区内各个大型农贸市场、各镇主要街道和城区主干道,张贴宣传标语18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三是在主要商业中心、广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市民面对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年来共接待咨询人员2万人次。
四是出动宣传车30台次,组织宣传人员180人次,对初级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和大中型农业生产企业实施划片包干,包保责任落实宣传工作。
二、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
对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及其复配制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进行重拳打击,严肃查处剧毒鼠药和未经登记擅自生产的卫生杀虫农药,依法强化辖区内剧毒和高效农药限用工作的管理,杜绝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桑等短期经济作物上使用。同时,切实加强对调节剂、保鲜剂、防腐剂等系列农药的监管。在违禁农药监管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加强农药批发源头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农药批发源头监管工作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
一是召开农药批发源头市场监管专题会议。今年5月5日,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召开了邓城农资市场批发源头农药经销商农药管理专题会议,对农药监督管理年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详细安排。
三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今年已抽取各类农药样品27个,全部进行了送检。
四是依法整治源头经营门店。在申报备案的基础上,依法查处申报备案不合法的农药产品,坚决阻止不合法农药进入本地销售,同时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先后对8个违法违规农药产品给予行政预警,要求限期退出我区市场;依法查处农药案件7件,其中劣质农药案件2件,责令退出产品6个,数量达20xx公斤。五是加大农药经营网点的市场检查力度。先后清查农药经营门店28个,全部依法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农药经营档案》全部建立,对《农药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3个门店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门店对禁止经营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制剂进行公开承诺。六是加强用药安全指导。要求区内各农药批发源头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正确指导各个农药产品的安全使用,杜绝将高毒农药使用在短期经济作物上,杜绝将激素类农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领域。同时严厉督促基层零售商积极引导农民严格按农药产品使用的方法和剂量进行安全、科学使用。
(二)开展“五查”,加大农药零售网点市场整治力度。
对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零售网点,区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两个工作专班加大市场整治力度。
一查经营资质。先后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72家,全都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查经营档案。对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18家门店加强指导,帮助其填写完善。对未建立经营档案的2家门店依法予以查处。
四查农药标签。按照《农药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各个门店经营农药产品的标签,对12个存在标签问题的`农药产品依法给予查处,确保全区农药市场标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查隐蔽销售农药活动。对基层村组隐蔽销售的农药产品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经营邓城农资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依法从重查处;对经营辖区外经销的产品严格加强管理,直至取谛其经营活动。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用药安全指导。
三、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履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区畜牧兽医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把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好投入品监督管理关。二是严格把好养殖环节监督管理关。三是严格把好饲料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关。四是严格把好产地检验检疫关。五是严格把好屠宰上市检验检疫关。
(3)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依法从重惩处农产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区商务、水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法规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衔接不紧,不便操作;《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赋予农业部门的责任较重,但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如含量在40%以上的复合肥农业部门不能管理。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短缺。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是我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职责,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1名,但全年工作经费还不到30万元。
三是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国家批准投资兴建,主体工程已于20xx年完工。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已基本安置完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人员还未审批到位,制约了我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队伍需要加强。区农业局虽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但仅有2名工作人员,满足不了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业务需要。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任然是个空白,没有个真正达到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五是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宣传及贯彻实施,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对各农业企业规范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区直各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把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抓得更牢更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是建议区政府尽快解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人员编制、经费预算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根据20xx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进一步拓展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工作的深度、精度和广度。在“点”上,以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追溯单元,完成产品信息识别、产品生产记录、包装和标识上市。在“面”上,吐鲁番市农业局协助、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在本市推广,并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自治区优农中心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查询平台,并将试点成果逐步在全区基地县和标准园推广。
我区在农业部优农中心大力支持和吐鲁番市农业局的全力配合,在试点单位和技术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项目进展情况
1、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2、加强人员培训
3、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20xx年,在吐鲁番市农业局倡导下,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建设葡萄标准园区,在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设施综合管理技术,高新节水技术,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葡萄的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运用于标准园生产,发展葡萄常规品种的同时,引进新品种,全面提高葡萄的品质,达到绿色葡萄标准化生产。同时,通过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采用科学的施肥、植保技术配套,有效降低葡萄投入成本,减少农业污染,提高葡萄生产的综合效益,从而推动了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化的发展。
4、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逐步得到提升
企业的诚信意识是项目建设的前提。一年的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承担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追溯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规范,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随着质量追溯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和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强化。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由于实施了追溯项目,承担种植任务的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用投入品环节,都能自觉履行领导签字制度,未经领导签字许可使用的投入品,农户都坚决不予使用。各级项目主管领导将实施追溯项目提升到企业回馈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使追溯项目的意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体现。
一、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宣传培训,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18.09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授予“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今年来,我局加大了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测农产品13096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9.9%,并对检出的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销毁数量162公斤。
同时,为了保证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加大了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猪肉的抽检数量,截止目前,共抽检猪肉样品1030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在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重点要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同时,抓好阳光新生活超市的市场准入制度示范店建设,使市场准入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今年,共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检查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七)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我县蔬菜顺利销售
为了确保我县冬菜顺利畅通销售,我局严格把好产地农产品质量关口,在蔬菜销售旺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出动流动检测车为客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现场开具产地准出证明。今年共开具产地准出证明86张,销售蔬菜600余吨;同时,开通了蔬菜果品运销绿色通道,及时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客商发放“县蔬菜果品销售绿色通道一卡通”102张,为我县蔬菜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积极完成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行。
(二)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拟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从规范生产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
计划抓好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在区域内加强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试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达到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实现了质量的可追溯。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xx〕49号)文件要求,为了解决我市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活动分3个阶段,现就自查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
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
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
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
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
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强化督导整改、及时查处曝光。
3、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制度建设。
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