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是专业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用科学技术对生产及流通中的植物及其产品采取的预防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有效措施。
《植物检疫条例》
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第六条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为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态安全,请配合植物检疫工作,守护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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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便民服务】林业植物检疫系列动画宣传片——如何办理林业植物调运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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