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招130人包括河南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等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互联网应急指挥中心(河南省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是河南省委网信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络舆情收集、研究等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是河南省委网信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受理、处置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等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省委网信办室务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河南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的工作强度;

4.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符合应聘职位要求;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网上缴费:2019年9月24日9:00至9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不参加笔试考试,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无需缴纳考务费,进入面试环节时直接参加面试考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准考证、资格证书等资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人事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的,不再作为招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研究公示

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0371-65905067

0371-65905725(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规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南省种子站等12家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单位简介

1.河南省种子站(农业农村部郑州小麦玉米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展示等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别利用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检验、监测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救灾备荒储备有关工作;开展农作物现代种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种业信息服务工作。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

2.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工作;实施粮食生产中的重点技术推广项目;参与粮食高产开发中的重大技术活动;承担粮食作物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3.河南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调查病虫草鼠动态,研究病虫草鼠发生规律和测报办法,发布中、长期预报;制定防治方案,开展防治技术指导;负责新农药、药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开展病虫草鼠抗药性监测、治理,进行农药需求预测;开发利用植保新技术,组织技术培训;负责国内植物检疫工作。

4.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技术推广项目,负责水产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名优特新品种开发,开展渔业经济技术咨询,组织渔船检验和驾驶员培训;承担全省辖区内的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动物检验与防疫、渔用饲料、渔用药物等生产投入品的检测,完成我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及国家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等。

地址:郑州市政七街11号

5.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河南省渔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开展水产科学基础性研究,为全省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等。

地址:郑州市江山路48号

地址:郑州市鑫苑路1号

8.河南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涉农国际组织、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之间农业合作项目的归口申报;负责全省农业外资项目的实施;承担农业外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估、项目监测评价、后评价等技术性工作;组织参加有关农业国际展览与交易等活动。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25号

9.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河南省农业干部学校、河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农业干部的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对市、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的教学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教学质量评估;负责农民“绿色证书”师资培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农民教育、“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科教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5号

11.河南省农业厅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全省名优中药材的区划和野生药材的抚育驯化;负责组织中药材新品种的示范推广;研究、示范和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为种植户提供品种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12.河南省农业遥感监测中心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农业资源、大宗农作物和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评价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承担遥感技术在河南省农业领域的应用、研究与开发;负责农业区划成果资料搜集、整理、使用、管理;建设农业资源信息库,提供农业资源信息服务。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

7.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2.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3.面试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公示、聘用

1.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五)有关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河南省纪委监委驻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将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监督与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0371-65917008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8名

为优化我局事业单位人员年龄、知识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申报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集中招聘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8名,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系统职工的函授教育工作,开展商标审查辅助工作。

(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做好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统计、财务会计、电算会计等专业为主的有关专业教学工作;承担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职工中专学历教学任务。

(三)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检验、能效测试、鉴定评审、安全技术研究、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委托检验和作业管理人员操作考核;从事全省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四)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电梯、防爆电器、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检验;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资格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五)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河南省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我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具体实施和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企业质量信用记录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受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投诉、举报、咨询和协调处置等工作。

(七)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财政差供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建筑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认证任务。

(八)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与容器注册、监督、委托与抽查检验、质量标准技术复核与检验等工作。

(九)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的技术评审、产品型式检验;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季度、年度检测;承担国家和省内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检测、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失效医疗器械的技术鉴定;负责河南省医疗器械的事故监测等工作。依法承担洁净(区)环境、包装材料和化妆品产品的技术检测、产品型式检验等工作。

(十)河南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指导下,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驻省局纪检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五、招聘工作程序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单科成绩之和×50%。笔试为闭卷考试,综合类考试科目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件等进行面试确认。

在面试确认中,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职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将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并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全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六、纪律要求

0371—65566355省纪监委驻局纪检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为改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素质,经省检察院同意,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拟使用部分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的事业单位,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全省检察官在职培训和开展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特色建设院校”,2015年被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2016年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特色培训基地。2018年被确定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850亩,现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目前设有法律、检察、司法管理、经济管理四个系,4个本科专业(方向),11个大专专业(方向),在校本科、专科学生7500多人。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具体负责。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博士研究生、12名硕士研究生共15名工作人员,具体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博士研究生有关待遇

1、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2、享受“智汇郑州”人才政策。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

资格初审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报名考试。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环节时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果达不到1:3的比例,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2)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招聘,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3)应聘专业岗位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五)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专业岗位类别,按拟应聘专业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如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仪表仪态等。

应聘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40%。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检察院,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聘用和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坚持公示制,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0371-69690286(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6788110(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教育处)

0371-6997008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纪委)

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5名和本科生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人事的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检和各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5名硕士研究生、2名本科生。详见附件《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2018、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总成绩=综合考试×50%+专业技能考试×50%。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THE END
1.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在海南举办12月1日至3日,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举办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黄艳出席活动并致辞。 黄艳强调,举办执法技能竞赛是展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彰显执法人员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执法队伍建设成效、提升执法人员http://www.aqsc.org/xwzx/202412/t20241206_450713.htm
2.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为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2015年我部在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政〔2015〕10号)的要求,各省在组织开展本省案卷评查工作的基础上,报送部里参评案卷共81卷。我http://nyzf.agri.cn/notice.html?id=9
3.洞口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相关文件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洞口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洞口县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dongk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https://www.dongkou.gov.cn/dkxnyj/gzdt/202210/e403debb9aa24901a713ee4c29bc9cb0.shtml
4.警察网13、农机技术服务人员技术合格证(按有关规定管理) 14、农业机械维修设备准用证、操作证(按有关规定管理) 15、兽药批准文号(按有关规定管理) 16、采伐许可证(下放各市,报农委备案) 17、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下放市、区) 18、出省(省内)木材运输证(除市区外下放各市)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31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