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业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提高我县粮油生产水平和供给保障能力,奋力夺取粮油丰收,实现粮油生产扩面增量提质,经县政府同意,就我县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出台《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农〔2024〕8号)和《仙居县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仙农[2023]119号)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新发展理念为遵循,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保护能力、藏粮于地,稳面增产、绿色增效,需求引领、优化结构”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实施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着力推动粮油产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体现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明确小麦、稻谷的订单奖励政策,以及“五优联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粮民利益。
第三部分主要体现耕地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措施,落实“藏粮于地”,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四部分主要通过引进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品种、先进生产技术、以及推进机械化生产进程等方面,实施农业“双强”行动,稳步提升粮油生产水平。
第五部分主要体现如何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种粮收益。
第六部分主要体现如何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第七部分明确强化责任落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八部分明确文件施行日期。
满足种植面积要求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主体
规模化生产主体:农户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算规模化生产主体。一是承包的土地在1年内种植水稻、小麦、油菜面积之和要不少于50亩;二是除早稻外上述其他作物面积需集中连片不少于20亩
早稻茬连作晚稻是指一年种植两季水稻,即早稻种植收割后再种植水稻;区别于前茬种植蔬菜等其他作物后,再种植一季水稻的连作晚稻。